同飞股份(30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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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关于参加2024年河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4年半年报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10-10 17:58
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 2024 年河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 暨 2024 年半年报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将参加由河北证监局、河北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 联合举办的"2024 年度河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 2024 年半年 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 (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 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5 日(周二)15:30-17:00。 届时公司董事长张国山先生、总经理张浩雷先生、常务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 书高宇先生、财务总监杨丹江先生将在线就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 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 ...
同飞股份:关于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10-08 18:41
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召 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 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及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 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截至本 ...
同飞股份: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4-09-27 18:58
激励计划调整 - 2024年9月27日审议通过调整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议案[5]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44名调为140名[6]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66.50万股调为259.50万股[7] - 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25.60元/股调为25.10元/股[8] 分红情况 - 2024年5月以2023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现5元,合计派现84,240,000元[8] 合规说明 - 调整符合规定,对财务和经营无实质影响[11] - 监事会同意调整激励对象、数量及价格[12] - 法律意见书认为调整及授予合规[13]
同飞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2024-09-27 18:56
审核意见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审 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审核意见 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 行调整。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三河同飞制 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同飞股份: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4-09-27 18:56
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30 ...
同飞股份: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9-27 18:56
限制性股票授予 - 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9月27日[3] - 预留授予数量为33.50万股[3] - 预留授予价格为25.10元/股[3] - 激励对象为37名,含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12] 首次授予调整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44名调整为140名[8]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66.50万股调整为259.50万股[8] 权益分派 - 2024年5月16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8] 价格调整 - 调整后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25.60元/股调整为25.10元/股[8] 比例情况 - 预留限制性股票占授出权益数量比例为11.17%[15] - 预留限制性股票占公告日股本总额比例为0.20%[15] 激励计划有效期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16] 归属期及比例 - 首次授予分三个归属期,比例30%、30%、40%;预留部分授予时间不同归属期比例不同[19] 考核要求 - 首次授予归属考核年度2023 - 2025年,各年营收增长率有要求;预留部分授予时间不同考核年度及要求不同[22] 绩效考核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分四等级,可归属比例不同[24] 公允价值计算 - 公司用Black - Scholes模型计算,预留授予日标的股价32.21元/股[25] 历史数据 - 历史波动率分别为57.15%、52.41%,无风险利率分别为1.50%、2.10%,股息率1.55%[25] 激励成本 -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预计激励成本376.00万元,各年摊销金额不同[25] 其他情况 - 预留授予对象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8] - 监事会同意授予相关事项[29][31] -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有排除范围[31] - 律所认为调整及授予获必要批准和授权[32] - 公司需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2] 备查文件 - 包含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34] - 包含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34] - 包含监事会核查意见[34] - 包含律所法律意见书[34]
同飞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7 18:56
会议信息 -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3名监事全出席[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调整两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议案[3][4][5][6] - 审议通过向第二期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议案[7][9] 激励计划 - 确定第二期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9月27日[7] - 以25.10元/股向37名对象授予33.50万股预留股[7][8]
同飞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7 18:56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一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调为150名,数量调为128.16万股[3] - 第一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调为21名,数量调为30.99万股[4] - 第一期授予价格调为34.50元/股[4] - 第二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调为140名,数量调为259.50万股[6] - 第二期授予价格调为25.10元/股[6] - 2024年9月27日以25.10元/股授予33.50万股二期预留股[9] 权益分派 - 2023年度权益分派2024年5月16日实施,每10股分现金红利5元[4][6] 会议与议案表决 - 2024年9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召开,9名董事出席[2] - 《调整一期激励计划议案》表决同意票9票[5] - 《调整二期激励计划议案》表决同意票7票[8]
同飞股份:监事会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09-27 18:56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等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就有关 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四、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符合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确定预留授 予 ...
同飞股份: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09-27 18:56
激励计划审议 - 2022 - 2024年多次会议审议通过一、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5][6][7][8][9][10][11] 激励计划调整 - 第一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52名调为150名,授予数量由128.88万股调为128.16万股[12] - 第一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24名调为21名,授予数量由33.48万股调为30.99万股[12] - 第一期授予价格由35元/股调为34.5元/股[14] - 第二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44名调为140名,授予数量由266.50万股调为259.50万股[15] - 第二期授予价格由25.6元/股调为25.1元/股[17] 激励计划授予 - 2024年9月27日为第二期预留授予日,授予37人33.50万股,价格25.1元/股[18][20] 现金股利 - 2023年度以总股本168,48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5元,合计派现84,240,000元[13][16] 其他事项 - 公司及激励对象满足特定条件才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21][22][23] - 公司将按规定公告决议及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 - 本次调整及授予获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规定[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