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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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蛇口(001979.SZ):2026至2028年度现金分红占当年归母净利润比例均不低于40%
智通财经网· 2026-02-06 19:33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 - 公司制定了2026年至2028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 - 在满足利润为正、审计无保留意见、无重大投资支出等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现金分红 [1] - 规划明确2026年度至2028年度现金分红占当年归母净利润的比例均不低于40% [1] 公司股价与净资产表现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 - 2025年1月1日至3月17日,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为10.89元/股,期间股票收盘价区间为9.30元/股至10.22元/股 [2] - 2025年3月18日至12月31日,经审计每股净资产调整为10.92元/股,期间股票收盘价区间为8.51元/股至10.27元/股 [2]
千亿白酒巨头即将分红20亿!“茅五泸”谁的股息率更高?
南方都市报· 2026-01-24 13:45
泸州老窖中期分红方案 - 泸州老窖宣布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合计约20亿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1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1月30日 [1] - 具体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72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58元现金(含税)[1] - 分析师认为,在行业深度调整期,此举凸显了公司作为龙头的财务稳健性、对股东回报的重视以及强大的现金流能力 [1] 泸州老窖股东回报规划与历史分红 - 根据公司《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至2026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归母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不低于65%、70%、75%,且均不低于85亿元 [2] - 2024年公司实施了两次分红:中期分红约20亿元,年度分红约67.59亿元,全年合计约87.59亿元,高于规划中的85亿元下限 [2] - 截至2025年半年报,公司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总额达520.59亿元,是其股权再融资金额的12.96倍,分红率高达61.58% [2] 泸州老窖近期经营业绩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1.2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62亿元,分别同比下滑4.84%和7.17% [3] - 在白酒市场整体承压的背景下,头部白酒上市公司业绩多处于下滑态势 [3] 白酒行业整体状况 - 2025年白酒行业在宏观经济周期、产业调整周期与政策调整的多重影响下进入深度调整阶段 [4] - 传统商务宴请等消费场景恢复较缓,行业库存整体处于高位 [4] 头部酒企中期分红对比 - 贵州茅台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3.957元(含税),总股本12.52亿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0.01亿元(含税)[5] - 五粮液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38.82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78元现金(含税),合计100.07亿元(含税)[5] - 泸州老窖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13.58元,合计约20亿元 [1] 头部酒企分红政策与历史执行 - 贵州茅台规划2024-2026年度每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归母净利润的75% [5] - 五粮液规划2024-2026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不低于70%,且不低于200亿元(含税)[5] - 2024年,贵州茅台中期分红300亿元、年度分红346.71亿元,合计超600亿元,占其2024年净利润862.3亿元的比例为75% [6] - 2024年,五粮液中期分红100亿元叠加年度分红123.01亿元,合计223.01亿元,占其2024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70.02% [6] 其他酒企分红动态 - 山西汾酒2024年分红比例为60.39% [7] - 洋河股份调整了分红规划,将2025年度-2027年度每年度现金分红总额调整为不低于当年实现归母净利润的100% [7] - 此前洋河股份规划2024年—2026年的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归母净利润的70%且不低于70亿元 [8] - 洋河股份预计2025年盈利21.16亿元—25.24亿元,同比下滑62.18%—68.30%,2024年公司盈利66.73亿元 [8]
悍高集团: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已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16 18:49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 -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并已制定明确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 - 分红回报规划覆盖未来三年即2025年至2027年 [1] - 具体规划内容可查阅公司公告《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 公司信息披露 - 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1] - 公司旨在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收益权 [1]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30 02:55
董事会会议与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 [2] - 董事会补选职工代表董事郭绪浩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祝祥军先生、崔春先生共同组成审计委员会 [3][31] - 非独立董事费新毅女士因内部工作调整辞去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仍继续在公司任职,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占总股本的0.07% [28][29]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核心条款 -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 [4][5] - 发行对象为符合规定的各类投资者,总数不超过35名(含35名),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 [7][8]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9] -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2,000万股(含本数),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10]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7,684.12万元(约9.77亿元) [11] -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13] - 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18] 募集资金用途与项目规划 - 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汽车装备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面向汽车行业应用的机器人具身智能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40] - 募投项目围绕公司核心主业汽车智能装备业务展开,旨在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并把握技术发展机遇 [40] -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使用金额,公司将调整各项目具体投资额,不足部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1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前次(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292,105,585.61元(约2.92亿元) [54] - 前次募投项目“年处理15万吨磷酸铁锂电池环保项目(二期)”因行业波动、工艺优化及产能利用率不足等原因已两次延期,最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11月 [55][56]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前次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81,451,219.63元(约8145.12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9] 公司业务与技术储备 - 公司业务聚焦汽车智能装备,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研发平台 [42] - 公司是具身智能机器人场景应用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拥有江苏省具身智能机器人工业数据采集与实训中心,已引入具身智能技术团队 [41][42] - 公司在汽车智能装备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在国内与国际市场享有良好声誉 [43] 发行相关程序与承诺 - 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并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3][19][20][21][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填补即期回报摊薄出具相关承诺 [50][51] - 公司承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61] - 最近五年公司共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问询函3份及关注函1份,均已按要求回复,不存在被处罚的情况 [62][63]
盘龙药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2025年至2027年分红计划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2-11 22:24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 - 公司已披露《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2025年至2027年的分红计划 [1] - 该规划旨在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 [1] - 公司表示将始终将股东利益置于重要位置致力于通过稳健经营与清晰回报规划为投资者创造持续、合理的长期价值 [1]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出售闲置房产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29 03:57
资产出售 - 公司下属子公司计划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售位于合肥市高新区的一处闲置房产,转让面积共计980.91平方米 [2][4][62] - 该房产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评估值383.11万元,最终转让价格以产权交易所挂牌成交价格为准 [2][4][62] - 该房产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的账面原值为272.69万元,账面净值为98.41万元,评估增值284.70万元,增值率达289.30% [8]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5.15亿元,其中预计与集团财务公司关联存款业务75亿元,关联贷款业务5亿元,其他业务类别关联交易总额5.15亿元 [17][34] -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5][34][37] - 主要关联方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的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旨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遵循市场公平原则 [20][23][25] 公司治理与规划 -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39] - 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规定》并修订了《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65][69][70] - 公司经理层2024年度及2022-2024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获董事会批准,并签订了2025年度及2025-2027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 [42][46][50][54]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预计为424万元 [29][75][81] - 该续聘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31][32][81][82]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0-29 04:24
董事会会议基本情况 - 悍高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5日召开 会议以现场方式举行 由董事长欧锦锋主持 [1] -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 实际出席董事6人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相关规定 [1] - 所有议案均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均为同意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2][5][7][12][15][18] 2025年三季度报告审议 -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认为报告编制审核符合法律法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 [2] -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 - 2025年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公告 [4]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5] - 制定规划是为明确公司对股东分红回报的原则和决策机制 增强利润分配决策机制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5] -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6][8]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3.60元(含税) [9] - 按现有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测算 将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44,003,600.00元(含税) 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 [9][10]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3,469,539.81元 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595,209,912.95元 [40]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13][40] 会计师事务所续聘 -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14][50]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7,037.29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599.98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19,714.90万元 [52] -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16][58][60]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安排 -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17] -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至15:00 [24][25]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06日 会议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36号悍高集团总部会议室 [26] - 本次股东会议案包括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 [27]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28 05:21
董事会会议基本情况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5日召开 会议以现场方式举行 由董事长欧锦锋主持 [1] -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 实际出席董事6人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1] - 会议通知及材料已于2025年10月21日发出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2025年三季度报告审议 -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5] - 董事会认为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符合法律法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 [2] -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全票同意 [5][7] - 制定该规划是为明确股东分红回报原则和决策机制 增强透明度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5] - 规划综合考虑了企业盈利能力 经营发展规划及股东回报等因素 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8]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60元 [9][10] -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测算 预计将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44,003,600元 [10][20]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3,469,539.81元 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595,209,912.95元 [20] - 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占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29.8% 未超过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范围 [20][23] - 该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临时股东会批准 [10][25][26][27] 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 董事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为全票同意 [12][13][40]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为37,037.29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599.98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19,714.90万元 [32] - 该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为9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审计收费总额为11,906.08万元 [32] - 续聘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9][41]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安排 - 公司拟定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5][48]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14:30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 [47] -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6日 会议地点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公司总部会议室 [49][50] - 本次股东会将审议利润分配预案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 [51]
江苏国泰(002091) - 002091江苏国泰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910
2025-09-10 20:34
业务模式与竞争优势 - 坚持"贸、工、技"一体化服务模式,提供设计研发至清关配送的全供应链一站式服务 [2] - 产品品类覆盖多个细分领域,采取小批量多款式生产模式灵活响应市场需求 [3] - 依托传统纺织产业集聚区的区位与行业资源优势 [3] 全球化战略布局 - 在缅甸、越南、柬埔寨、孟加拉、埃及、约旦、肯尼亚等7国建设海外货源基地 [3] - 通过派遣管理骨干和加强培训实现海外工厂高效管理 [3] - 未来资本开支重点投向海外生产基地拓展与建设 [4] 风险应对与财务政策 - 多元化销售市场和客户结构增强贸易争端抵御能力 [3] - 连续19年实施现金分红,累计金额达48.11亿元 [4] - 未来三年计划每年进行2-3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可分配利润的40% [4] 人才与发展规划 - 重点引进培养国际化、复合型及高潜力青年人才 [4] - 供应链业务团队通过裂变机制持续扩大 [4] - 聚焦主业发展,供应链板块推进贸工技一体化,化工新能源板块加强研发创新 [4]
南芯科技: 南芯科技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证券之星· 2025-09-07 16:17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旨在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 平衡股东回报与长远发展需求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1][2] 分红原则与考量因素 - 分红原则兼顾股东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 注重分配政策稳定性和可行性 保证股东长期利益最大化 [1] - 制定规划时综合考虑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 战略目标 资金成本 外部融资环境 经营模式 资金需求 盈利规模 现金流量及融资计划等因素 [2] 分红方式与条件 - 分配方式包括现金 股票 现金股票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 [2] - 现金分红条件包括: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现金流充裕 不影响持续经营 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无重大资金支出事项 [2] - 股票分红条件:在满足现金分红比例前提下 可同时采用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 [3] 现金分红比例标准 - 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 [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 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 [3]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 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 [3]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 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 [3] 分红时间安排 - 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董事会可根据盈利规模 现金流状况 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提议中期现金分红 [4] 决策机制与程序 - 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 盈利情况 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分配预案 [4] - 现金分红方案需董事会研究论证时机 条件 最低比例等 独立董事可发表意见 [4] - 股东会审议前需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5] - 年度股东会可审议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 比例上限和金额上限 中期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 - 利润分配决议或中期分红方案制定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派发 [5] 规划调整与信息披露 - 分红回报规划调整需满足公司章程条件 经详细论证后履行决策程序 并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 - 定期报告需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 说明是否符合章程或股东会决议要求 并确保中小股东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和维护 [6] 生效与解释 - 规划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修改程序相同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