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飞股份(30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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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11-08 18:53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飞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同飞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和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51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 (深证上〔2021〕47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0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5 月 ...
同飞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11-06 17:28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召 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 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及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 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近日,公司使用 ...
同飞股份: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2024-11-04 15:58
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4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56 人,其中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 48 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 8 人;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75,380 股(调整后),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0%, 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数量 109,620 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数量 65,760 股; 3、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 年 11 月 6 日; 4、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分别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近日,公司办理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同飞股份(300990) - 同飞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
2024-10-25 19:03
公司概况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板式液冷和浸没式液冷的配套产品,以及液体恒温设备、特种换热器等半导体制造工艺流程中的温控设备[2] - 公司在数据中心领域推出了板式液冷和浸没式液冷的配套产品,其中液体恒温设备作为低温冷源,纯水冷却单元作为CDU[2] - 公司在半导体领域推出了包括液体恒温设备、特种换热器等温控设备,覆盖了半导体制造工艺流程中的严苛温控需求[4] 市场竞争 - 公司将通过加大研发投入、与客户协同开发、提高服务质量、优化供应链等方式,不断提高产品竞争力,应对市场竞争[3] - 公司将在工业温控领域深化探索研究,创造品牌优势,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3] 产能利用 - 公司储能热管理系统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整体产能利用率稳定,公司将合理调节资源,有效组织生产[5] 信息披露 - 公司在接待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与投资者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与沟通,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5]
同飞股份:利润短期承压,数据中心业务蓄势待发
国金证券· 2024-10-25 08:00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报告给出了"买入"评级。[1] 报告的核心观点 费用增长利润短期承压,Q3单季度盈利能力企稳回升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积极拓展市场及客户,营业收入稳健增长。但由于电力电子装置温控产品行业竞争加剧,在产品价格下行的压力下,盈利承压毛利率下滑。[2] - 前三季度公司实现毛利率21.51%,但Q3单季度实现毛利率22.39%,环比已有所改善。此外公司积极拓展市场与业务、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导致股权激励费用增加,导致费用端有所增长。[2] - 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净利率5.09%,同比下滑5.53pct。但Q3单季度公司实现净利率8.34%,环比已大幅改善。[2] 储能温控业务持续快速增长 - 在储能领域,公司成功推出了一系列储能温控整体解决方案,涵盖集中式储能温控、工商业储能温控、PCS系统温控及高压级联直挂储能温控解决方案等。[2] - 公司的温控产品能在高海拔、高盐雾、高温及高湿度等极端环境中稳定运行,产品性能优异、竞争力强。其中高压级联直挂储能系统液冷解决方案已在多个客户端成功部署应用并稳定运行,累计实现装机容量超2GWh,彰显公司竞争力。[2] - 2024年上半年公司储能温控领域营业收入约为3.63亿元,同比增长约46%,已积累了宁德时代、阳光电源、中国中车、中创新航等客户。预计未来仍将维持增长态势。[2] 数据中心业务有望成为公司第二增长引擎 - AI行业快速发展加速数据中心液冷时代来临,科智咨询预计到2027年中国液冷数据中心市场规模有望达到1020亿元。[2] - 目前公司正积极拓展数据中心温控业务,推出板式液冷和浸没液冷的配套产品,已开发了液冷CDU、冷冻水机组、风水换热器等产品。自主研制的板式液冷及浸没式液冷全链条解决方案综合PUE可达1.04。[2] - 2023年公司完成了从0到1的拓展阶段,2024年有望开始贡献收入。[2] 财务数据总结 营收和利润情况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74亿元,同比增长3.55%;实现归母净利润0.70亿元,同比下降50.37%。[1] - 2024年Q3单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74亿元,同比下降7.61%;实现归母净利润0.48亿元,同比下降35.16%。[1] - 我们预计公司2024-2026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1.37/27.83/36.46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45/2.32/3.19亿元。[2] 盈利能力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毛利率21.51%,同比下滑5.53pct。但Q3单季度实现毛利率22.39%,环比已有所改善。[2] - 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净利率5.09%,同比下滑5.53pct。但Q3单季度公司实现净利率8.34%,环比已大幅改善。[2] - 我们预计公司2024-2026年的PE分别为42/26/19倍。[2] 现金流和财务指标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为1.63亿元。[5] - 公司2021-2023年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75.0/100.5/106.9天,存货周转天数分别为52.8/78.0/52.8天。[5] - 公司2021-2023年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36%/12.23%/18.94%,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96.5/-26.3/-35.3倍。[5]
同飞股份(300990)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4 16:35
财务指标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7.6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35.1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35.7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249.00%[3]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8.35亿元,同比增长82.1%[20]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6.99亿元,同比增长140.9%[18]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41元,同比增长48.1%[18] 资产负债情况 - 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47.02%[7] - 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下降52.68%[7] - 应收票据较期初下降60.98%[7] - 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增加95.94%[7] - 存货较期初增加51.37%[7] - 固定资产较期初增加50.55%[7] 成本费用 - 销售费用同比增加46.49%,主要系销售人员增加,支付薪酬增加,以及差旅费、展会费等增加所致[9] - 公司本季度销售费用为4,656.93万元,同比增加46.5%[17] - 公司本季度管理费用为10,625.48万元,同比增加18.5%[17] - 公司本季度研发费用为7,195.49万元,同比增加19.0%[17] - 公司本季度财务费用为-352.56万元,同比减少6.5%[17] 其他收益和投资收益 - 其他收益同比增加35.48%,主要系报告期享受先进制造企业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影响所致[9] - 投资收益同比下降50.23%,主要系报告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减少所致[9]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下降62.96%,主要系报告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变动所致[9] - 公司本季度其他收益为950.96万元,同比增加35.5%[17] - 公司本季度投资收益为371.18万元,同比减少50.3%[17] 信用减值损失 - 信用减值损失同比下降120.62%,主要系报告期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减少所致[9] - 公司本季度信用减值损失为397.95万元,同比减少120.6%[17] 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82.30%,主要系应收账款到期回款增加所致[1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54.51%,主要系兑付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所致[10] - 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95.75%,主要系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缴纳增加所致[10]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61.11%,主要系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减少所致[1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50.23%,主要系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减少所致[10]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3亿元,同比增加221.5%[20]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9亿元,同比减少74.1%[20]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15亿元,同比减少2.9%[20] 其他综合收益和营业外收支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实现其他综合收益-2.11万元,同比减少104.4%[18]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外收入23.31万元,同比增长320.1%[18]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外支出21.33万元,同比增长1493.6%[18]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实现所得税费用603.78万元,同比减少64.1%[18]
同飞股份:关于作废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10-24 16:35
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
同飞股份: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及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10-24 16:35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环球")接受三河同飞制冷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飞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第一期及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合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专项 法律顾问。本所经办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 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第一期激励计划》")《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二期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