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马科技(300993)
搜索文档
玉马遮阳: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4-09-30 15:51
激励计划进展 - 2024年9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议案[2] - 9月20日披露《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2] - 9月21日至30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期满无异议[3] 激励对象要求 - 激励对象需不存在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6] - 为公司董事、高管及核心员工,不包括特定人员[7]
玉马遮阳(300993) - 2024年9月24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9-26 18:12
投资者关系活动 -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包括现场参观、特定对象调研、分析师会议、新闻发布会、电话采访、媒体采访和路演活动 [1] - 参与人员包括冠群基金、国海证券、国泰君安、西部证券、天风证券、平安养老保险、天风国际、泰康资产、中银国际、华泰证券(上海)、浙江浙商资产、东方证券等机构的代表 [1] - 活动时间分别为2024年9月23日11:00-12:00(现场会议)、2024年9月23日15:30-16:00(电话会议)、2024年9月24日15:30-16:30(电话会议) [1] - 活动地点为公司会议室 [1]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包括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金玉和证券事务代表王云雪 [1] 公司运营与财务 - 公司股权激励考核指标仅设定销售收入指标,未设定净利润指标,原因是参考同行考核指标且便于测量,但净利润仍作为高管层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1] - 公司半年报毛利率有所提高,预计下半年产品毛利率会保持平稳或稳中有升,主要受产品结构、汇率、销售价格、原材料成本、人工制造费用等因素影响 [2] - 公司终止了可转债项目,但1300万平功能性新材料项目已开工,后续将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推进项目建设 [2] - 公司外销实行FOB离岸价模式,海运费的波动对公司费用没有影响,目前海运舱位有所缓解,运费恢复正常水平 [2] - Q3汇兑压力对公司利润影响不大,外汇存款利息收入对冲了部分汇兑损失,公司目前没有开展套保业务 [2] - 公司产能利用率在80%左右,年产1300万平功能性新材料项目土建工程正在建设中,预计今年土建部分完成一半以上,明年设备到位后逐渐释放产能 [2]
玉马遮阳: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2024-09-24 16:53
会议召开 -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 - 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 可转债事项 - 公司和保荐人于2024年9月19日向深交所提交撤回可转债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3] - 2024年9月24日公司收到深交所终止可转债审核的决定[3] - 本次终止可转债发行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3]
玉马遮阳: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9-20 19:51
会议安排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9月19日举行[2] - 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4] 议案表决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三议案同意4票,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6][8][13] -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7票[15]
玉马遮阳:玉马遮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4-09-20 19:47
股权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不超过429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30,813.12万股的1.39%[8][32][33] - 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21人[9][26]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12元/股[9][43]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10][35] 业绩目标 - 2024 -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分别不低于23.68%、50.83%,触发值分别不低于13.12%、32.73%[49][52] - 2021年、2022年、2023年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35.16%、5.04%、21.30%[51] 产能情况 - 年产1960万平IPO募投扩产项目产能在2023年陆续释放[51] - 年产1300万平功能性遮阳新材料建设项目正处于建设阶段[52] - 2024 - 2025年期间没有新增产能释放,股权激励考核期销售收入增长趋缓[52] 费用摊销 - 激励计划摊销总费用1829.69万元,2024年摊销284.66万元,2025年摊销1178.23万元,2026年摊销366.80万元[63] 其他要点 - 功能性遮阳产品国内的渗透率还不到5%[51] - 2024年9月19日测算授予429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标的股价8.27元/股[62] - 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历史波动率分别为25.6127%、22.0632%,无风险利率分别为1.50%、2.10%,股息率0%[62]
玉马遮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4-09-20 19:47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4年激励对象121人,获授429万股,占总股本1.39%[1] - 多名高管获授一定数量限制性股票[1] - 114名核心员工获授360万股,占授予权益总量83.92%[1] - 全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累计不超股本20%[1]
玉马遮阳: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20 19:47
上市信息 - 2021年3月18日,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申请[10] - 2021年5月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在创业板上市[10] 激励计划 - 2024年9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5] - 本次激励计划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5] - 激励对象共计121人[21]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超过429万股,约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0,813.12万股的1.39%[21] - 崔贵贤获授限制性股票13.00万股,占授予权益总量的3.03%,占总股本的0.04%[24] - 国兴萍获授限制性股票10.00万股,占授予权益总量的2.33%,占总股本的0.03%[24] - 梁金桓获授限制性股票12.00万股,占授予权益总量的2.80%,占总股本的0.04%[24] - 核心员工(114人)获授限制性股票360.00万股,占授予权益总量的83.92%,占总股本的1.17%[24]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38][44] - 股东大会表决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单独统计并披露特定股东投票情况[38]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47]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表决时,4名关联董事已回避[52]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符合实施激励计划条件,尚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53] - 激励对象确定依据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范围包括董事等三类人员[41][42]
玉马遮阳:玉马遮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9-20 19:47
股权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不超过429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30,813.12万股的1.39%[8][32] - 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20%[9][32] - 任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票,累计不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9][32]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12元/股[9][43] - 拟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21人[9][26]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10][35] 激励计划实施安排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授予权益[12][36] - 若60日内未完成授予工作,应披露原因并终止计划,未授予限制性股票失效[12] -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归属权益占授予总量50%[38] -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归属权益占授予总量50%[39] 激励对象相关 -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等特定人员[25][26] -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48] 业绩目标 - 2024 -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分别不低于23.68%、50.83%,触发值分别不低于13.12%、32.73%[49][52] - 2021年、2022年、2023年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35.16%、5.04%、21.30%[51] 产能情况 - 年产1960万平IPO募投扩产项目产能在2023年陆续释放[52] - 年产1300万平功能性遮阳新材料建设项目正处于建设阶段[52] - 2024 - 2025年期间没有新增产能释放,股权激励考核期销售收入增长趋缓[52] 费用摊销 - 激励计划摊销总费用1829.69万元,2024年摊销284.66万元,2025年摊销1178.23万元,2026年摊销366.80万元[63]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0]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7]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日,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67] - 激励计划生效需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律师等参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6] - 公司变更激励计划需披露原因及内容,监事会和律师事务所需发表意见[72]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终止需股东大会决定,律师事务所需发表意见,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73]
玉马遮阳: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9-20 19:47
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1]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2] 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人员[3]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3] 流程与考核 - 激励对象名单需公示审核[3] - 激励计划制定等流程和内容需股东大会审议[4] - 激励计划考核体系科学合理[4] 其他 - 公司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安排[4] - 实施激励计划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4]
玉马遮阳: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09-20 19:47
股权激励规模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若适用,未超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2] 时间限制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权日起未超10年[2] - 每期解除限售或归属时限不少于12个月[4] - 股票期权每期行权时限不少于12个月[4] 比例限制 - 各期解除限售或归属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4]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50%[4] 合规情况 - 最近年度财报及内控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公司符合实行股权激励条件,计划内容、程序等均合规[5] - 公司已履行信披义务,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5] - 激励计划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关联方已回避[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