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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12 18:37
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 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F、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NO.6001 YITIAN ROAD, SHENZHEN, P.R. CHINA 电话(Tel.):(86-755) 88265288 传真(Fax.):(86-755)88265537 网站(Website):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4)第207号 致: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称"信达")接受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信达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信达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 文件以及《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就公 ...
奇德新材: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2024-07-05 18:14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作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德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 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奇德新材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奇德 新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4 年 6 月 25 日,东莞证券相关人员按照要求完成了对奇德新材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持续培训工作, 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 培训时间 | 2024 6 | 年 | 月 | 25 | 日 | | --- | --- | --- | --- | --- | --- | | 培训地点 | 奇德新材会 ...
奇德新材: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4-07-05 18:12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0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对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 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 ...
奇德新材(300995) - 投资者活动记录表
2024-07-04 20:14
公司发展方向 - 市场升级:公司主营产品高性能改性塑料、塑料制品、碳纤维制品等获得了更大的市场应用空间和机会,特别是在汽车行业、新能源汽车行业和低空飞行器领域[2][3][6] - 人才升级:公司加大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引进了一批985、211院校毕业的高精尖人才和储备干部[3][4] - 国际市场布局:公司在越南和泰国成立子公司,在泰国设立生产基地,提升公司对东南亚区域客户的快速响应能力和区域市场综合竞争力[5] - 碳纤维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公司将充分利用技术、产能和客户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汽车用高性能碳纤维制品业务,并开展低空飞行领域相关碳纤维制品业务[6] 财务数据分析 - 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下降,净资产收益率逐年降低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防疫产品销售额急剧减少,公司主动优化客户和订单结构,同时增加了人力成本投入和新产品研发费用[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增加了周转用存货的储备,同时人力成本支付增长[9][10] - 公司资产负债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财务状况稳健,并制定了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11] 业务发展情况 - 碳纤维制品目前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小,处于投入和发展阶段[12] - 新能源汽车行业收入占比将逐步提高,婴童、家电和办公家具领域公司将继续保持聚焦,深耕中高端市场[13] - 公司会根据订单情况和市场行情,适当使用期货套期保值工具,规避价格风险[14]
奇德新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7-01 18:06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69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3%;回购的 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16.0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13.36 元/股,成交总金 额为人民币 1,009.35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9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紧急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紧急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 ...
奇德新材: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26 19:22
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 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电话(Tel.):(86-755) 88265288 传真(Fax.):(86-755)88265537 网站(Website):www.sundiallawfirm.com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励字(2024)第096号 致: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奇德新材"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本次实行 2024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计划""本激励 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信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
奇德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6 19:22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6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星期二)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 通知已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 出席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剑英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高 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奇德新材: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6-26 19:22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 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核心管理和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 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 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 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拟实 施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为保 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加强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公司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 化、制度化,确保实现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
奇德新材: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06-26 19:22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4)除预留部分外,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 | | --- | --- | | 应当披露其姓名、职务、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 | | | 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者按适当 | | | 分类)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 | 是 | | 比例;以及单个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 | | | 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说明 | | | (5)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或者授权日的确定方式、 | 是 | | 可行权日、锁定期安排等 | | |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定 | | | 方法。未采用《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 | | | 规定的方法确定授予价格、行权价格的,应当对定价依据及定 | 是 | | 价方式作出说明,独立财务顾问核查该定价是否损害上市公司 | | | 、中小股东利益,发表意见并披露 | | | (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拟分次授出权益 | | | 的,应当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获授权益的条件;拟分期行使权益 | ...
奇德新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4-06-26 19:22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核查意见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情形,包括: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