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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淳股份(3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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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淳股份: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04-22 18:56
人事变动 - 公司2024年4月19日同意聘任原天一为证券事务代表[1] - 原天一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1] 人员信息 - 原天一1994年出生,2020年6月入职[4] - 历任法务专员等职,未持股,无关联关系[4] 联系方式 - 证券事务代表电话021 - 55080030[2] - 传真021 - 55087108,邮箱IR@kaytune.com[2]
凯淳股份: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4-22 18:56
担保情况 - 公司拟为凯滋漫等4家公司申请30000万元等值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3] - 新增后担保总额度30000万元,担保余额占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36.73%[9] - 担保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20] 子公司业绩 - 香港凯淳2023年营收8214.08万元,净利润435.82万元[10] - 凯滋漫2023年营收9033.33万元,净利润 - 731.34万元[12] - 沛香科技2023年营收2876.10万元,净利润265.09万元[15] - 凯浥广告2023年营收625.36万元,净利润 - 45.11万元[17] 子公司财务 - 香港凯淳资产负债率80.59%,沛香科技84.36%,凯滋漫88.21%,凯浥广告46.48%[9]
凯淳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18:56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25.54元,募集资金总额51080万元,净额44602.75万元[1] - 2023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14308.41万元[4] - 2023年度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796.74万元,余额10357.26万元,含利息收入1551.25万元[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10357.26万元[8] 项目投资进度 - 募集资金累计投资进度80.26%[1][2] - 品牌综合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投资进度60.10%[1] - 智能数字化技术支持平台建设项目投资进度100.00%[1]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进度100.00%[1] 项目调整情况 - 2023年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调整投资结构及进度,部分项目延期[10] - 受经济环境影响,公司将品牌综合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建设期调整为四年[2] 资金使用与管理 - 2021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54.39万元[11] - 2023年公司同意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1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招行和中行进行结构性存款[14][15] 合规情况 - 公司已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无管理违规情况[17]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3年度专项报告公允反映实际情况[18]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要求,无违规情形[21]
凯淳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2 18:56
业绩相关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25.54元,募集资金总额5.108亿元,净额4.460275004亿元[4] 资金管理 - 拟对不超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内可滚动使用[3][7]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12个月内保本产品,自有资金购安全流动性好产品[7][8] - 投资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8] 审批情况 - 2024年4月19日相关会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3][9] - 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同意现金管理事项[15][16][18]
凯淳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2 18:5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5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9][17] - 公司股份总数为8000万股,均为普通股[17] 股东信息 - 发起人王莉认购1040万股,占股本52.00%[17] - 发起人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购380万股,占股本19.00%[17] - 发起人徐磊认购280万股,占股本14.00%[17] - 发起人上海淳溶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200万股,占股本10.00%[17]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4]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撤销违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4]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0] - 多种重大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如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38][41]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4]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0]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5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54]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6][67]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88]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9]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95] 总经理与监事会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103][104][107]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监事任期每届3年[115][116]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23] 财务与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报[128]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8] - 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1] - 不同发展阶段有不同现金分红比例要求[135]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36] 其他事项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股东大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139][140]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46][147][148]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5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份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4]
凯淳股份: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2 18:56
" RsM | 容 诚 审计报告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4|200Z002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骑 缝 章 (3)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目 录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1 - 6 |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7 | | 3 | 合并利润表 | 8 | | 4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9 | | 5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0 - 11 | | 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2 | | 7 | 母公司利润表 | 13 | | 8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4 | | 9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5 - 16 | | 10 | 财务报表附注 | 17 - 95 | 审 计 报 告 容诚审字[2024]200Z0021 号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淳股份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 润表 ...
凯淳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2 18:56
证券代码:301001 证券简称:凯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莉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5 楼元宇宙会议室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其中:现场 出席董事 3 人(王莉、徐磊、宋鸣春),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 4 人 (吴凌东、李祖滨、厉洋、谢力)。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莉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 一、 董 ...
凯淳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2 18:56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 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上海凯淳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董事会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各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 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 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 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由于市场 环境变化或非可控因素等可能 ...
凯淳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18:56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淳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对凯淳股份出具的《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通过询问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等有关人士、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等会议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的方式,从凯淳股份内部控制 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 合理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凯淳股份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的范 ...
凯淳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2 18:56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要求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 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 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当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 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的分值权重应不低于 40%,审计费用报价的 分值权重应不高于 15%。 第九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 (一)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得设置最高限价,确需设置的,应当在选聘文 件中说明该最高限价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二) 公司评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时,应当将满足选聘文件要求的所有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的平均值作为选聘基准价,按照公式计算审计费用报价 得分:审计费用报价得分=(1-∣选聘基准价-审计费用报价∣/选聘基准价) ×审计费用报价要素所占权重分值 (三) 聘任期内,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根据消费者物价指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变化,以及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