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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淳股份(3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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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淳股份(301001)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制度制定 - 公司于2025年10月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1] 部门设置 - 内审部门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工作,向其报告并负责[5] - 内审部门保持独立,不置于财务部门领导或与其合署办公[5] - 内审部门设专职负责人,人员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6] 工作汇报 - 内审部门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审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审报告[10] - 内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 审计检查 - 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2] - 内审工作以业务环节为基础,涵盖相关业务环节[13] - 内审部门可列席有关会议,各部门有义务提供相关资料[13] - 内审部门每季度至少报告一次内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审报告[10] - 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1] - 内审实施审计检查前五日发通知书,专案审计不受此限[16] 审计报告与决定 - 审计报告以核实证据为依据,终结后报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9] - 审计决定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被审对象有异议可申诉[19] - 审计部每季度对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综合审计并报告,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报[19] 证据与档案管理 -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证据应具备三性并记录,审计部门建立底稿和档案管理制度[19] 责任追究 - 内审发现被审计对象资料不实或违法违纪,责令纠正并追究责任[19] - 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拒绝提供资料等行为,审计部可建议处分等[19][20] - 被审计对象拒不执行审计结论,责令改正,不改报请董事会处理[22] - 被审计单位重大违法违纪和内控缺陷,追究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及赔偿责任[22] - 内部审计人员谋私利等行为,董事会根据情节处分、追责[22] 制度施行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2]
凯淳股份(30100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前需经专门会议全体过半数同意[3]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专门会议规定 - 提前3天通知并提供资料,特殊情况可豁免[6]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9] - 过半数实际到会方可举行[11] - 表决一人一票,全体过半数同意通过[7] 其他事项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含参会情况的述职报告[10]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不少于10年[1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1] - 董事会负责制度解释和修改[23]
凯淳股份(30100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人员变动 - 董事和高管辞职自公司收到报告之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3] - 特定情形下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4] - 董事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离任管理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核查离任人员承诺进展并披露[6]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8] - 离职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2日内委托申报信息[9][10] 责任义务 - 违规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赔偿[11] - 离职后对商业秘密保密义务仍有效[13] 制度规定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解释修订[14]
凯淳股份(30100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对外投资审批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披露[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1] - 除股东会或董事会审批外的对外投资,由董事长审批[11] “购买或出售资产”规定 - 交易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披露、审计或评估,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交易标的特殊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使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对应公司全部资产和营业收入视为交易涉及资产和营收[9] - 对外投资标的为股权且达股东会审议标准,应披露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不超六个月[10] - 对外投资标的为非现金资产,应提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不超一年[10] 投资实施与管理 - 短期投资财务部编资金流量表、投资计划并按权限审批后实施[16] - 长期投资授权部门和人员按合同投入资产,投入实物办交接手续[18] - 签投资合同或协议前,不得支付投资款或办理资产移交[19] 证券投资管理 - 证券投资至少两人共同控制,操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分离[20] - 短期有价证券购入当日记入公司名下[20] - 财务部定期与证券营业部核对证券投资资金情况[21] 投资项目流程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分析,提出投资建议[23] - 初审通过后,部门调研、论证项目,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合作意向书上报董事会[24] - 已批准对外投资项目由董事会授权部门实施[26] - 长期投资项目签合同或协议,经业务和法律部门审核,提交管理层领导审核[27] 投资收回与转让 - 特定情况公司收回对外投资,符合条件可转让对外长期投资[24] 财务管理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资金和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筹措等[22]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2]
凯淳股份(30100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差错金额占最近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 5%以上且超 500 万元[5] - 业绩预告与年报重大差异:预计与年报业绩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幅度超 20%以上[10]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重大差异: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 20%以上[8] - 会计报表附注重大错误或遗漏: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或有事项未披露[7] - 其他年报信息重大错误或遗漏: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重大诉讼等未披露[7] 差错处理流程 - 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更正需聘有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 财务报告重大差错更正,内审收集资料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6] - 其他年报信息重大差错,内审收集资料提交董事会审议[15] 责任追究相关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直接及主要责任人责任[16] - 被监管部门措施,内审查实原因更正并追究责任[17]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举报受理、审核等工作[11] - 举报审核属实后处理方案报董事会秘书处,董事会最终裁决[11] - 裁决前听取责任人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权利[11] - 责任追究形式有责令改正、内部通报批评等[11] - 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4] - 董事会决议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14] - 季度、半年报参照本制度执行[1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4] 处理情形区分 - 从重或加重处理情形:明知错误不纠正、多次发生重大差错等[11] - 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情形:有效阻止不良后果、主动纠正挽回损失等[11]
凯淳股份(30100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等指标占比达10%以上且满足金额条件应提交董事会审议[7][11] - 交易涉及资产等指标占比达50%以上且满足金额条件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董事会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1]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主持[21]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5]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6] - 关联关系董事会会议相关规定[2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7] 其他规则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遇法规修订抵触时应修订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33] - 本规则规定与公司章程不一致时以公司章程为准[33]
凯淳股份(301001) -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印章管理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印章管理[4] 印章刻制审批 - 不同类型印章刻制需经相应领导批准[7] 印章保管使用 - 保管人员保证安全,不得交他人代管[11] - 用章执行审批和登记手续[12] - 原则上不准带出公司,特殊情况需董事长同意[14] 印章检查 - 法务部定期检查,使用保管部门自查[14]
凯淳股份(30100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审议[8]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8]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审议[8]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8]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审议[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审议[1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审议[5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16] -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16] 股东权利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或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14][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4] 股东会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2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31] 股东会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1] 股东会投票规则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2]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9]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该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50] - 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普通决议由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9][50][51] - 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0]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43][50] -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50]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61]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所持股份表决结果计为“弃权”[62] 股东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人持有股票应承诺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不转让[44]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44]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自行或委托征集股东投票权[54] 董事选举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享有非独立董事提名权[57]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56] 会议记录与决议披露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5] - 股东会决议及法律意见书应在股东会结束当日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68] 决议执行与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未被通知参会股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也可请求撤销,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69] - 提案未获通过或本次股东会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70]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贯彻,责成管理层具体实施[70]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按章程就任[70]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70] - 股东会召开后应按规定对股东进行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实施[70]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70]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遇法律修订抵触时应修订并提交股东会批准[72] - 本规则与章程规定不一致以章程为准,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72] - 授权董事会对本规则进行解释[72]
凯淳股份(30100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9] - 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卖出[9] - 公司上市未满一年,董事和高管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0] - 上市已满一年,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0]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1] - 因权益分派导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6] 交易时间限制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6] - 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6] - 在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进行股份买卖[16] 信息披露要求 - 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个人及其亲属身份信息[9] - 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23] - 拟转让股份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减持时间不超三个月[23]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22]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22] 其他规定 - 因离婚导致股份减少,双方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22] - 增持主体实施期限过半时应披露增持进展[20]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2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信息及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9] - 违反制度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严重时处分或处罚[2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8]
凯淳股份(30100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0]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0]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出现不得任职情形应立即辞职,否则董事会30日内解除职务[1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1][14]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补选[11][1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14] - 两名以上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5] - 特定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专门委员会相关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召集人须为会计专业人士[4][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4][25][26]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在章程规定专门委员会组成并制定工作规程[22]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32]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9] - 董事会按规定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34]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披露或报告[35] - 聘请专业机构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