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淳股份(3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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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淳股份(301001) -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印章管理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印章管理[4] 印章刻制审批 - 不同类型印章刻制需经相应领导批准[7] 印章保管使用 - 保管人员保证安全,不得交他人代管[11] - 用章执行审批和登记手续[12] - 原则上不准带出公司,特殊情况需董事长同意[14] 印章检查 - 法务部定期检查,使用保管部门自查[14]
凯淳股份(30100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审议[8]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8]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审议[8]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8]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审议[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审议[1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审议[5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16] -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16] 股东权利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或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14][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4] 股东会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2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31] 股东会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1] 股东会投票规则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2]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9]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该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50] - 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普通决议由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9][50][51] - 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0]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43][50] -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50]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61]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所持股份表决结果计为“弃权”[62] 股东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人持有股票应承诺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不转让[44]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44]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自行或委托征集股东投票权[54] 董事选举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享有非独立董事提名权[57]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56] 会议记录与决议披露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5] - 股东会决议及法律意见书应在股东会结束当日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68] 决议执行与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未被通知参会股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也可请求撤销,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69] - 提案未获通过或本次股东会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70]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贯彻,责成管理层具体实施[70]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按章程就任[70]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70] - 股东会召开后应按规定对股东进行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实施[70]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70]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遇法律修订抵触时应修订并提交股东会批准[72] - 本规则与章程规定不一致以章程为准,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72] - 授权董事会对本规则进行解释[72]
凯淳股份(30100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9] - 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卖出[9] - 公司上市未满一年,董事和高管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0] - 上市已满一年,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0]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1] - 因权益分派导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6] 交易时间限制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6] - 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6] - 在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进行股份买卖[16] 信息披露要求 - 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个人及其亲属身份信息[9] - 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23] - 拟转让股份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减持时间不超三个月[23]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22]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22] 其他规定 - 因离婚导致股份减少,双方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22] - 增持主体实施期限过半时应披露增持进展[20]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2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信息及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9] - 违反制度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严重时处分或处罚[2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8]
凯淳股份(30100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0]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0]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出现不得任职情形应立即辞职,否则董事会30日内解除职务[1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1][14]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补选[11][1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14] - 两名以上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5] - 特定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专门委员会相关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召集人须为会计专业人士[4][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4][25][26]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在章程规定专门委员会组成并制定工作规程[22]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32]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9] - 董事会按规定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34]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披露或报告[35] - 聘请专业机构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8]
凯淳股份(301001)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忻榕)
2025-10-29 16:53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忻榕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8]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无特定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处分[9][10]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公司任职未超六年[11][12]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授权报送并担责[12] - 若被提名人不符任职情形,提名人督促其辞职[12]
凯淳股份(301001)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葛新宇)
2025-10-29 16:53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葛新宇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被提名人承诺参加深交所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证明[4]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要求[8]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无不适任情形[9] - 被提名人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批评[10] 提名相关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12] - 若被提名人任职不符要求,提名人督促其辞职[12]
凯淳股份(30100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5-10-29 16:53
董事会换届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1] -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规[1] 候选人情况 -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任职条件[2] - 同意提名王莉等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 - 同意提名忻榕等为独立董事候选人[3] 其他 - 审查意见日期为2025年10月18日[4]
凯淳股份(301001)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10-29 16:53
董事会换届 - 公司2025年进行董事会换届,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2] - 提名许王莉等6人为董事候选人,需经股东大会审议[2] - 董事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起三年[3] 股权情况 - 截至公告日,王莉直接持股38.21%,与徐磊为一致行动人[6] - 截至公告日,徐磊直接持股10.29%,与王莉为一致行动人[7] - 截至公告日,吴凌东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直接持股[7][11] 会议时间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2] -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10月30日[5]
凯淳股份(301001)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艳)
2025-10-29 16:53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杨艳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8] - 被提名人承诺参加培训并获证明[4] - 被提名人经验、履历等符合要求[6][10][11][12]
凯淳股份(301001) - 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9 16:53
会议与制度修订 - 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 - 拟修订26项、制定9项公司治理制度[1][2] - 13项修订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9项制度为新制定[2] - 部分制度名称调整[2] 公告信息 - 公告于2025年10月30日发布[5] - 制度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