漱玉平民(30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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漱玉平民(30101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10 20:03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公司重大信息及其披露。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由董事会秘书领导,具 体执行重大信息的管理及披露事项。 第七条 报告义务人负有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 息并提交相关资料的义务,并保证其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1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公司派驻所属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其他有 ...
漱玉平民(301017) - 公司章程
2025-10-10 20:03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章 程 1 | | |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第三章 | 股份 |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8 |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8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5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8 |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4 |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4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7 |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1 |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3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5 | | | 第七章 | 财务会 ...
漱玉平民(30101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10 20:03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加强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 变动的限制性规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 的,应当严格遵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
漱玉平民(30101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10 20:03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 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 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 ...
漱玉平民(301017)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10-10 20:03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 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 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漱 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 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 ...
漱玉平民(30101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0-10 20:03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 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 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 ...
漱玉平民(30101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10 20:03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 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 ...
漱玉平民(301017) - 股利分配制度
2025-10-10 20:03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股利分配制度 第一条 为了完善和健全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利润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章 股利分配政策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每年将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 分考虑股东的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 理的股利分配方案。 第三条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制订持续、稳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政策确定后,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 平。 第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的持 续经营能力。 第五条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 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六条 ...
漱玉平民(301017) -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制度
2025-10-10 20:03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 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或简称"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 ...
漱玉平民(301017) - 总裁工作细则
2025-10-10 20:03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4、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 总裁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五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条 为规范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理层的工作秩序和行为方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承 担义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裁和其他高管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以公司总裁为代表的高级管理人员团队负责公 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高级管理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 以保证: 1、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2、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3、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一)具有比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