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漱玉平民(30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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漱玉平民(30101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10 20:03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以上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并任召集人[7] - 委员提名方式有董事长、超半独立董事、超三分之一全体董事提名[8]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辞职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10] - 委员辞职需书面报告董事会,补选前仍履职[1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分定期和临时,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13] - 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3]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召开,通知提前三日,紧急可口头[13][14] 审计委员会决议与流程 - 表决可记名投票或举手,有要求用记名[19] - 决议经出席委员签字生效,次日通报董事会[20] - 主任或指定委员跟踪实施,问题汇报董事会[21] 其他 - 审计委员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委员回避[20]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起执行,由董事会解释[24]
漱玉平民(30101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
2025-10-10 20:03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独立董事召集人,任期与董事会一致[6][7] 职责与决策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并提建议[7] - 董事会可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10]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1] - 现场或通讯表决,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11][14]
漱玉平民(301017)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10-10 20:03
市值管理 - 核心目的是引导公司市场与内在价值趋同[4] - 原则包括合规、系统、科学、常态和主动[4][5] - 由董事会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负责人[7] 工作执行 - 董事会推动建立内控体系并监督执行[7]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监测、评估并提供方案[9] - 各职能部门配合并提供关键信息[9] 合规要求 - 不得从事操控信息披露等违规行为[10] - 持续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并合规披露信息[14] 应对措施 - 适时开展股份回购增强投资者信心[14] - 股价异常时加强与投资者沟通说明规划[15] - 必要时采取股份回购、现金分红等稳定股价[15] 异常情形 - 连续20个交易日内跌幅累计达20%属异常[19] - 收盘价低于近一年最高收盘价50%属异常[19] 制度规定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9]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19]
漱玉平民(30101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10 20:03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需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需2个月,季度需1个月[12][13] - 半年度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况必须审计[12] - 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除非另有规定[13] - 一季度季报披露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3] 信息披露规范 - 沟通时不得提供内幕信息[13] - 预计不能按时披露定期报告需说明情况[13] - 定期报告需董事会审议,否则披露原因等[14] - 不得披露未经董事会审议的定期报告[14] - 充分披露重大不利影响风险因素等[14] - 董事对定期报告签署意见,有异议可投票[14] - 财务信息需审计委员会审核[14] 业绩预告与股东信息披露 - 特定业绩情形需预告[15]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9] - 了解异常交易并公开澄清[22] - 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需告知[23] - 相关人员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4] 重大事件与报告流程 - 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提交文件[17] - 发生重大事件立即披露临时报告[19] - 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1] - 重大事件信息审核后披露[27]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长是最终责任人,董秘负责事务[29] - 董办是管理部门,由董秘领导[29] - 定期报告编制、审议、披露流程[26] - 临时报告编制、签发、披露流程[27] - 证券质询董秘需回复[27] - 宣传文件审核并备案[27] 保密与责任 - 与知情者签保密协议[34] - 董、高对信息披露负责[37] - 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财报担责[37] - 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履行[37] 违规处理与制度 - 违规证监会可采取多种措施[37][41]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审议[39]
漱玉平民(30101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10 20:03
担保申请 - 申请担保人应提前15个工作日向财务中心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6]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低于股东会权限的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须经出席董事会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13] - 董事会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将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事项时,相关股东不得参加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3] - 为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相关股东需在股东会回避表决[14] 合同管理 - 对外担保或接受反担保应订立书面合同,由总裁或授权代理人签字,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16] - 担保合同应明确至少六项条款[17] - 被担保人向多方申请担保时,公司需明确自身担保份额并落实责任[17] 担保后续 - 担保合同到期,财务中心清查担保财产及凭证,中止担保关系[17] - 担保合同展期视为新担保,需履行审批手续[17] - 财务中心负责担保事项登记与注销,设置台账记录情况,按季度填报担保情况表[18] - 财务中心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发现风险及时提请公司处理[18] - 被担保人逾期未清偿等情况,公司了解情况准备追偿[19] 责任处分 - 公司提供担保应按制度执行,董事会对有过错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24]
漱玉平民(301017) -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2025-10-10 20:03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以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 络投票服务。公司股东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召开。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会网络投 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东通过现场、网络 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第五条 公司在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 票时间、投票提案、投票类型等有关事项做出明确说明。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网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是指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
漱玉平民(301017)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10-10 20:03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特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 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 ...
漱玉平民(30101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0-10 20:03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 充分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 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 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六条 选举的具体步骤如下: (一)累积投票制的票数计算方法 1.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即 为该股东本次累积表决票数。 2.股东会进行多轮选举时,应根据每轮选举应当选举董事人数重新计算股东 累积表决票数。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本实施细则中 ...
漱玉平民(301017) -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2025-10-10 20:03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促使公司重视中小投资者的 意愿和诉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 及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一)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六)上市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保 留审计意见; (二)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单独计票的适用范围 第三条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应当单独计票。本办法所称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下列事项: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
漱玉平民(30101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10 20:03
第一条 为维护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本规则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负责落实召开股东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 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