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通科技(3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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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通科技(30102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5 20:50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向特定对象发行 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本制度并确保有效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 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确保该子公司或受 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集中 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超募资金 ...
浩通科技(30102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5 20:50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董秘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证券部负责公司内幕信息 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递有 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披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递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 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披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秘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 董事会审核)。 第五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负责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 1 对公司股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 于: 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以下简 称"信披")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 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
浩通科技(30102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5 20:50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的合法权益,据《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包括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等形式。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须按程 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应遵守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相关部门包括:财务负责人及其下 属财务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及初审被担保人提交的担 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控制;董秘对公司对外担保的合规性进行 复核并组织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审批程序以及进行相关的信披。 第五条 对外担 ...
浩通科技(30102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5 20:50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原则和目的 | 2 | | 第三章 | 投关管理对象、内容 | 3 | | 第四章 | 投关管理的组织及职责 | 3 | | 第五章 | 投资者接待和推广 | 5 | | 第六章 | 附则 | 10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投资者关系(以下简称"投关")工作,加 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 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关工作指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关管理指公司通过信披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的管理行为。 (六)互动沟通。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 第三条 公司投关管理工作应体 ...
浩通科技(30102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5 20:50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证券部处理日常事务,包括保管董事会印章,证券部由董秘负责。 第三条 发出定期会议通知前,应征求董事意见,形成提议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视 需征求相关高管意见。 第四条 召开临时会议,应通过证券部或向董事长提交书面提议(有提议人签字 / 盖章), 应载明下列事项:提议人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提议日期;理由或基于的客观事由; 召开时间或时限、地点和方式;明确和具体的议案。 议案属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与议案材料一并提交,证券部收到当日转交董事 长。董事长认为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或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补充。 第九条 主持人应提请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董事阻碍会议正常进行或影响其他董事发言的,主持人应及时制止。 未在通知中的议案,除征得全体与会董事的一致同意外,不得表决;委托其他董事代 为出 ...
浩通科技(301026)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5 20:50
徐州浩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的评估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 司在任独立董事卜华(2024 年 5 月期满离任)、孙自愿、郭楚文、边疆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卜华、孙自愿、郭楚文、边疆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其直 系亲属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 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浩通科技(30102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5 20:50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信息披露(以下简称"信披")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信披应严格遵守公平信披原则,禁止选择性信披。所有投资者在获取公司 未公开重要信息方面具同等权利。 前款所称公平信披,是指公司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必须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 以使所有投资者均可同时获悉同样的信息,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 或泄露。前款所称选择性信披是指公司在向一般公众投资者披露前,将未公开重大信 息向特定对象披露。 公司应根据及时性原则进行信披,不得迟延披露,不得有意选择披露时点强化或淡化 信披效果,造成实际上的不公平。 信披义务人应及时依法履行信披义务,披露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 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披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 ...
浩通科技(301026)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5 20:50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4 | | 第三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5 | | 第一节 | 股东 | 5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7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9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1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2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4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6 | | 第四章 | 董事会 | 21 | | 第一节 | 董事 | 21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4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0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2 | | 第五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2 | | 第六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4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34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 37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7 | ...
浩通科技(301026) - 董事会工作规定(2025年4月)
2025-04-25 20:50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董秘 | 3 | | 第三章 | 战略委员会 | 5 | | 第四章 | 审计委员会 | 6 | | 第五章 | 提名委员会 | 7 | | 第六章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8 | | 第七章 | 总经理及相关高管 | 9 | | 第八章 | 附则 14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秘、专委会、高管的职责、权限和行为,发挥其作用,按《公司 法》、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专委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董或 1/3 以上 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专委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任。如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 第三条 专委会会议由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履职时,2 名及以上委员 可自行召集并推举 1 名代表主持。临时会议由 1 名委员提议召开,主任负责主持。 第四条 专委会会议应在召开前 3 天通知全体委员。情况紧急,需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 可随时通过电话或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五条 专 ...
浩通科技(30102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5 20:50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章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按法律法规、章程及本规则规定召开股东会。 董事会应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全体董事应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应在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 十三条规定的应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应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报告江苏证监局和深交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会的,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江苏证监局和深 交所备案。 审计委员会和召集股东在发出股东会通知及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应向江苏证监局和 深交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 对于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董事会和董秘应予配合。董事会应提 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