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规院(301038)

搜索文档
深水规院: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2024-04-01 19:03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 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雷冬梅女士为公司 财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刘晶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离任后, 刘晶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其他职务。雷冬梅女士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换届完成时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晶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 股份锁定相关承诺事项。离任后,刘晶辉女士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 ...
深水规院: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03-26 11:44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不得在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二条 本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对全体股东负责,并由股东大会 选举或更换。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本工作细则中"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 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 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三)具有经济管理 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 验。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
深水规院: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3-26 11:44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计划于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召开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证券代码:301038 证券简称:深水规院 公告编号:2024-005 本次会议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30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深水规院: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3-26 11:44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年3月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及《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深圳市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推荐4名董事候选人(含董事长候选人、职工董事候选人各1名),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各推荐1名董事 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董事。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不设副董事 ...
深水规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3-26 11:44
证券代码:301038 证券简称:深水规院 公告编号:2024-006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 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 相关制度进行修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 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第十二条 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 | | | 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公司 ...
深水规院: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4-03-26 11:44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 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深圳市水务规划设 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义务的事项。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者收费原则上不 偏离于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 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二)公平、公正、公 ...
深水规院: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3-26 11:44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三月 1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深圳市水 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的领导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 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章 总 则 3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股 份 5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股东 8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6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
深水规院: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3-26 11:44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 0 24年3月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 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 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 ...
深水规院: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6 11:44
证券代码:301038 证券简称:深水规院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3月25日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人数9人,由董事长朱闻博先生召 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 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生效实施的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深圳市水务规划设 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 ...
关于对深水规院的监管函
2024-02-23 19:21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郭晋龙、深圳水规院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特此函告 2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2 月 21 日 当确保候选人具备独立性、符合最多在五家上市公司担任独 立董事等任职资格外,还应当重点关注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 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但郭晋龙、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候 选人声明》和《提名人声明》中对于"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 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一栏均勾选 "是",与事实不符。 郭晋龙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和本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8 条、第 3.5.13 条的规定。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