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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牌股份(30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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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牌股份(301081)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1-24 16:45
公司治理 - 经理机构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4] - 经理机构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 会议管理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十年[15] - 会议原则上需二分之一以上应参加人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包括公司办公会、工作例会和临时会议[17] 职权范围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7]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负责分管业务[10] - 财务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协助做好财务工作[12] 交易决策 - 总经理决定交易需满足多项金额条件[26]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法人低于300万或净资产绝对值0.5%[27] 资产处置 - 总经理对特定固定资产有处置权[27] 审批权限 - 总经理享有经审定年度经营计划开支内审批权[28] 绩效评价 -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由董事会负责,其他由总经理负责[32] 细则修改 - 细则在法规、章程修改或董事会决定时需修改[35]
严牌股份(30108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4 16:45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履职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4]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管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7]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8] 方案审议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讨论关联议题时,关联委员应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决议[14]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4] 细则生效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16]
严牌股份(30108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24 16:45
制度制定与人员安排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完善治理和规范管理[2]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6]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8] - 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经营管理等[9] 工作开展要求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0] - 活动交流内容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为准[10] 时间与信息限制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11] 沟通渠道保障 - 保证咨询电话等对外联系渠道畅通并及时反馈信息[13] 平台与专栏设置 - 在官网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公示新媒体平台地址[13] 股东会便利措施 - 股东会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提供便利并提供网络投票[13] 业绩说明会安排 - 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按规定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6] 活动记录与档案管理 - 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18] - 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21] 媒体与调研管理 - 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适当回应媒体报道[16] - 接受调研时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 - 控股股东等人员接受调研前知会董秘,原则上其全程参加[17]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7] - 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发布或使用文件前知会公司[18] 投诉处理与信息发布 - 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处理机制[20]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不得误导投资者[20]
严牌股份(301081)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4 16:45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成员每届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审计委员会履职 - 有权检查财务、监督董高行为等[9] - 披露财务报告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0]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报告,审计委员会审阅报告提意见[11][12] 临时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提议10日内书面反馈[17] - 同意召开5日内发通知,2个月内召开会议[17]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25]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25][26]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7] 工作细则 - “以上”含本数,“过”“不足”不含本数[29]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29] - 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修订报董事会,解释权归董事会[29]
严牌股份(301081)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11-24 16:45
业务范围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2] 业务限制与审议 - 公司及子公司未经同意不得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2] - 三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比等[6] 额度与期限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金额不超已审议额度[7] 业务管理 - 财务部负责经办、保管资料等工作[9][17] - 业务需经内核部门审核后提交决策层通过[9] 风险控制与披露 - 参与人员遵守保密制度,操作环节独立[13] - 汇率波动时财务部分析上报[14] - 损益及亏损达一定标准需及时披露[16]
严牌股份(30108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24 16:45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0]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0] 其他报告情形 - 涉案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仲裁需报告[10]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情况超该资产30%需报告[1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或拟发生较大变化需及时告知公司[13][1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报告[13][14][15]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应报告原因等并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16][17] 信息报告流程 - 报告人获知应报告信息需在24小时内履行义务,突发特别重大信息需即刻通知并24小时内书面报告[4] - 报告人应在知悉内部重大信息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报送书面文件[19] - 董事会秘书收到重大信息后应及时向董事长汇报[19] - 董事会秘书应对上报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并公开披露[19] 其他要求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17] - 控股股东等收到公司问询应及时回复并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15]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需持续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已上报重大事项进展情况[15] - 瞒报等导致信息未及时上报或失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
严牌股份(30108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24 16:45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3] - 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条件消除应及时披露[9] 披露文件类型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应在规定网站和媒体发布[6] - 公司发行新股或债券应披露发行和上市文件[11] 定期报告要求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13] - 半年报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季报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完成披露[14]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期报告符合特定情形须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6]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的,年度审计时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在年报披露[16] - 定期报告内容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6] 业绩预告规则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8]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30] - 业绩预告最新预计数据高于原预告区间金额上限20%或低于下限20%时,需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31] - 业绩快报中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性质、期末净资产发生变化,公司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32] 临时报告情形 - 临时报告指除定期报告外的公告,公司应及时向深交所报送并披露[2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30%,应立即披露[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应立即披露[2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应立即披露[21]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的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3个月以上,公司应立即披露[22]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6] - 交易标的营收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后披露[2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27]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并评估审计[27] 其他披露事项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需披露[28] - 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及时披露方案内容,于实施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三至五个交易日内披露方案实施公告[33] - 涉及公司的收购等行为导致股本总额等发生重大变化,应依法履行报告、公告义务[33]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为异常交易,应及时了解影响因素并披露[33] 披露流程与责任 - 定期报告编制由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7][38] - 重大事件发生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由其督促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编制和披露[38] - 公司公告信息由董事会秘书进行合规性审查,提交深交所审核并在指定媒体公开披露[3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向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资料,有问题应补充纠正[39]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董事会决议后通知,股东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披露时说明原因和意见[39] 股东配合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4]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披露[44] - 公司董事等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44] 保密与档案管理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关注、记录和引导相关人员媒体发布信息,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9]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时不得提供未公开信息[49] - 公司商务活动需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要求相关方签署保密协议[49] - 重大事件筹划中公司应采取保密措施,信息不可控时应公告进展[50] - 未公开重大信息泄漏或股价异常时,公司应报告、公告并采取措施[50]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51] - 公司董事、高管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情况由董事会秘书记录并存档[52] - 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2] 责任追究与处罚 - 公司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53]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处理时,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追究责任[54]
严牌股份(30108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1-24 16:45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1][2] - 信息披露有暂缓披露和豁免披露两种类别[17] 披露条件与处理 - 信息涉商业或国家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 拟披露报告涉密或商业秘密信息可特定处理或豁免[7][8] 审批与登记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需经申请、审核、签批[9][10] - 需登记相关事项,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0][11] 后续要求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证监局和深交所[11] - 特定情形下需及时核实并披露已暂缓或豁免信息[11] 知情人承诺 - 知情人签保密承诺函,遵守披露制度[21] - 承诺保密、不谋利,泄露愿担责[21]
严牌股份(301081)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1-24 16:45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加强管理、控风险[2] - 管理控制涵盖选任、战略、考核等方面[3] 日常要求 - 子公司经济活动应符合总体要求,重大事项按程序进行[6] - 财务管理确保会计资料合规,提高资金效率[10] 监督报告 - 公司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内容多样[12] - 子公司按时间提交会议决议、财报及经营总结[14] - 重大事项及时收集资料并报告[15]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18]
严牌股份(301081) -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24 16:45
融资与担保原则 - 融资含综合授信等间接融资形式,直接融资不适用[2] - 对外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为自身债务担保不适用[2] - 融资和对外担保应遵循慎重等原则,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3] 申请与审批 - 申请融资应提交含拟融资金额、期限等内容的报告,有关部门审核经营计划等[5][7] - 决定担保前应掌握被担保对象资信状况,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7][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8种担保行为,董事会决议后报股东会审议[10]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部分股东会审议需特定比例通过[10][11] 合同签署与备案 - 各部门融资或对外担保经批准后,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合同,7日内报财务部门备案[14] 后续管理 - 被担保债务展期或主债务合同变更,需重新审批[14] - 财务部门预计贷款到期不能归还应制定应急方案,融资展期需向董事会报告[15] - 财务部门应加强担保债务风险管理,督促被担保人及时还款[17] - 出现被担保人偿债能力严重恶化等重大事项,应及时汇报并制定应急方案[17] - 对外担保债务到期,应督促被担保人按时履行偿债义务[18] 信息披露与责任 - 融资及对外担保事项相关资料送交董事会秘书,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8] - 已披露担保事项,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等情形需及时披露[18]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融资、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1] - 有审核权限人员擅自越权审批等造成损失,公司追究责任[21]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3] - 制度由董事会修改报股东会审批,董事会负责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