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新药业(301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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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新药业(30108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6 20:00
审计委员会 - 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8] 审计流程 - 实施审计前提前7日通知被审计单位[16] - 终结后20日内写出审计报告[16] - 被审计单位7日内交书面意见[16] - 对意见和决定有异议15天内向审计委托人提[16] - 终结后15日内建立审计档案[25] 审计报告提交 - 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9] 审计检查 - 督导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9] 内部控制 - 审查和评价范围包括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内控[20] - 重点检查评估对外投资等事项内控[21] - 负责组织实施内控评价并出具年度报告[23] 董事会审议 - 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控评价报告形成决议,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23] 特殊情况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作专项说明[23] 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资料保存不低于10年[26] 人员管理 - 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28] 违规处罚 - 对违规单位和个人、审计人员提处罚意见报领导批准[29][30] 制度实施 -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修改亦同[34]
拓新药业(301089)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8-26 20:00
董事提名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以临时提案方式提名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并书面提交召集人[7] 投票规则 - 累积投票制下,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表决票数[2] - 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时,股东表决票数等于所持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11] 当选条件 - 董事候选人当选须所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以未累积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13] 选举情况处理 - 等额选举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有不同处理方式[13] - 差额选举时,获超半数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数排序当选[14] 其他规定 -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应明确披露相关信息[17] - 股东会会议召集人须制备适合累积投票的选票并说明相关方法[17] - 细则未尽事宜依国家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20]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1][22]
拓新药业(301089)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08-26 20:00
信息发布制度 - 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 - 发布及回复应诚信、谨慎、客观,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等[4][6][7] 管理与流程 - 证券部为对口管理部门,负责收集问题等[9][10] - 内部审核流程含问题收集等,重要回复可视情况报高层审批[11]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3]
拓新药业(30108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20:00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8] 提案与通知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2]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投票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7] -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提名[17]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半数[17][18][19] 记录与实施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1]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2] 决议相关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做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3] - 董事会等对股东会决议效力有争议应及时起诉,判决前执行决议[23] - 法院判决后公司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3] 其他规定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公司将及时处理并披露信息[23] - 公司在股东会上不得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23]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5] -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25]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施行[25]
拓新药业(30108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6 20:00
报告适用范围 - 公司内部报告制度适用于控股超50%或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2] 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4]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除担保和财务资助)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报告[11]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千分之五以上交易需报告[11]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需报告[11]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事项[11] - 除董事长、总裁外其他董事等无法履职超三个月属重大风险事项[12] - 核心商标等重要资产或核心技术许可到期等属重大风险事项[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须报告[13][14] - 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期末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报告[15] 报告时间与方式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事件最先触及规定时点24小时内向董事会和秘书报告[17] - 重大事件标的超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应报告原因并每隔30日报告进展[17] - 报告义务人应以规定形式报告,必要时2个工作日内书面提交资料[18] - 报告重大信息需先面谈或电话报告,24小时内递交或传真书面文件[21] 责任与管理 - 瞒报等致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或报告失实,公司将追究责任[23][24] - 董事会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沟通和培训[22] 信息披露 - 对外披露重大信息应报证券部审查[22]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8月实施[26][27]
拓新药业(301089)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8-26 20:00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1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2] - 公司大股东指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31] 关联交易审议 - 交易(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21]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22]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22] - 未达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决定并报董事会备案[22] - 拟放弃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公司的同比例增资权或优先受让权按相应金额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23] - 为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参照为关联人担保规定执行[23]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3]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应及时披露[29]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及时披露[29] - 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执行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7] -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7]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发生关联人占用或转移资金等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措施[28] - 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28] - 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9]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的责任人将视损失和情节给予相应处分[31] - 大股东侵占资金、资产公司有权冻结或处置其股份[31]
拓新药业(30108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6 20:00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内幕信息[9] 信息登记管理 - 公司应在信息公开前填《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4] - 内幕知情人登记需一事一记并及时备案[14] - 重大事项还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5] - 相关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7] 信息报送备案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至深交所备案[16]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2个工作日内报送河南证监局和交易所[25] 保密与限制 - 公司通过签订保密协议等告知知情人保密事宜及法律责任[20]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5%以上股份股东不得滥用权利索取信息[20] - 公司向其他知情人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备案并签保密协议[22] 纪律提醒 - 提醒相关人员为拓新药业内幕信息知情人[48] - 内幕交易是监管重点关注对象[48] - 内幕信息存续期间需遵守保密纪律[48] - 2025年8月公司发出此提醒[50]
拓新药业(301089) -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6 20:00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提升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质量[2]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4] 处理流程 - 证券部收集资料提方案报董事会批准[3] 责任追究 - 违规致年报差错追究责任人责任[6] - 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理方式[7][8] 制度管理 - 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并审议实施[15]
拓新药业(30108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2025-08-26 20:00
资金占用防范机制 - 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做好长效机制建设[7] - 董事会负责防范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10] 资金往来管理措施 - 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得垫支费用等[7] 监督检查要求 - 财务部门定期检查下属公司并报告审查情况[10] - 审计署监督检查并上报,提出改进意见[10] 信息披露规定 - 年度财务审计中聘请注册会计师出具资金占用专项说明并披露[12] - 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中对担保和资金占用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12] 违规处理办法 - 发现侵占资产应清欠,拒不纠正向监管部门报备并诉讼[12] - 违规占用资金造成损失相关方担责[14]
拓新药业(30108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6 20:00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通知保荐机构[7] - 按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11] - 募集资金支出需由资金使用部门提计划,经部门主管、财务总监、总裁签字后付款[13]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投资计划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4]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需对募投项目重新论证[14] - 募投项目出现特定情形,需对其可行性、预计收益重新论证并披露[14] 节余资金处理 -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达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7]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将节余资金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时未提及后续处理方式[16] 资金存放与协议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募投项目个数[7] - 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7] 资金置换与补充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7]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且需满足多项条件[17] -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多项内容[18] 超募与现金管理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应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9]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且需符合多项条件[22]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相关内容[22] 监督与核查 - 审计署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7]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27]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情况现场核查一次[2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9] - 公司应在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专项核查结论[29] 违规处理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等时董事会需分析理由、提整改措施并在年报披露[29] - 募集资金情况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时,保荐机构等需分析原因并提核查意见[29] - 保荐机构等发现异常或违规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29] - 董事、高管应督促规范运用募集资金[29] - 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得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30] -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相关责任人应受处分及承担赔偿责任[3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