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木科技(3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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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木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规章制度的公告
2024-01-10 20:41
证券代码:301110 证券简称:青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0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规章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如下: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 --- | --- | | 第一条为维护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 第一条为维护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 | 下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下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 | 国公司法》(以下称《 ...
青木股份:《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4-01-10 20:41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关联方的认定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半数以上的董事属于第(二)款第 2 项所列情形者除外。 (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 ...
青木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0 20:41
证券代码:301110 证券简称:青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4 年 01 月 0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01 月 10 日 16: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斌先 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吴 志伟先生、独立董事杨东皓先生及独立董事王浩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青木股份:《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01-10 20:41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 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 报酬。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
青木股份:《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1-10 20:41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 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 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 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
青木股份:《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1-10 20:41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建立、完善高级管理 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 发与利用战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提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人选,对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 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 数。 第四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 ...
青木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廖俊峰)
2024-01-10 20:41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廖俊峰) 声明人廖俊峰作为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青 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履职的 其他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自律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 ...
青木股份:《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4-01-10 20:41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 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称"募投项目")获 取不正当利益。 第六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规定。 第七条 保荐机构应当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 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1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
青木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韩慧博)
2024-01-10 20:41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韩慧博) 声明人韩慧博作为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青 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履职的 其他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自律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青木股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2023-12-29 16:1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培训效果情况 通过本次培训,青木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学习了上市公司持续监管规则等相关内容,强化了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独立董事管理和股份减持意识,有利于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和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2023 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为了进一步提高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木股份"或"公 司")上市后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特对青木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了相关培训。现将培训情况 汇报如下: | 培训时间 | 2023 年 21 日 | 12 | 月 | | --- | --- | --- | --- | | 培训地点 | 线上培训 | | | | 培训主题 | 现金分红指引、独董办法与股东减持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