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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客食品(3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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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客食品(30111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益客食品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 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 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与目的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 ...
益客食品(30111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7]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审批同意条件 - 董事会审批权限内的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 - 股东会审议特定对外担保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披露时间要求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2个交易日内[16]
益客食品(301116)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关联交易需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报告[10]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11]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抵押或者保费超过该资产的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4] - 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亿元需及时报告[10] 特殊情况报告要求 - 重大事项涉及主要标的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此后每隔30日报告一次进展[26] - 董事会秘书认为必要时,报告义务人需在两个工作日内提交进一步相关文件[27] 股东相关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及时告知[6][1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报告[14][19] 报告制度与责任 -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信息第一时间报告[24] - 重大事项报告形式包括书面、电话、电子邮件、会议形式[27] - 公司实行重大事项实时报告制度[30]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报送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内容资料[30] - 公司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制定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并指定联络人,报证券事务部备案[31] - 证券事务部负责内部重大信息的归集、管理,协助董秘履职[31] - 总经理及高管应督促重大事项的收集、上报工作[31] 保密与培训 - 保密信息呈报前知悉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三人[25] - 公司重要会议报告等应限定传达范围,与会人员有保密责任[32] - 各部门与中介机构合作时不得泄露无关内幕信息[32] - 公司在网站及媒体披露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渠道[32] - 向政府部门报送涉及未披露重大事项材料,应通知董秘协调披露[32] - 董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培训[32] 违规处理与生效时间 - 未及时上报重大事项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损失可处分并索赔[35] - 本制度于2025年9月10日起生效实施[39]
益客食品(30111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董事会秘书聘任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2] - 聘任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其应取得资格证书[10][11] 任职限制 - 近三年受证监会处罚、近三十六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5][6] 解聘情形 - 连续3年未参加后续培训或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1个月内解聘[11] 空缺处理 - 空缺及时指定人员代行职责,超3个月由董事长代行[12] 细则生效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9月10日起生效[16]
益客食品(30111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9]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以下、关联法人300万以下或占净资产0.5%以下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批准[15][16]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以上、关联法人3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披露[16] - 与关联人30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关联交易需审计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达披露标准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18]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披露并提交股东会[19]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0][2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2] 其他规定 - 连续十二个月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24] - 不得为董事等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24][25] - 关联交易应书面报告并提供关联方资料[25][26]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重新履行程序[28] - 部分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或免按关联交易审议披露[30][3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30]
益客食品(30111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投资审议标准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7] - 占比50%以上,除董事会审议披露外,还需股东会审议披露[9] - 证券投资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董事会审议披露;占比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0] - 委托理财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董事会审议披露;占比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1] - 从事衍生品交易需提供可行性分析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额度超出董事会权限,需股东会审议[11] 投资决策相关 - 交易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董事长可审查决定[12] - 董事长统筹协调组织投资项目会前审议及审批权限内对外投资[14] - 董事会秘书审查对外投资合规性、组织会议审议及信息披露、董事长决策事项备案[14] 投资处置 - 被投资项目经营期满,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6] - 投资项目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17] - 投资转让按《公司法》等规定办理[18] - 处置对外投资批准程序和权限与实施投资相同[18] - 财务部负责投资收回和转让的资产评估防资产流失[18] 其他定义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2个交易日内[20] - “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0] 制度相关 - 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及修订[2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3]
益客食品(301116)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业务规则 - 套期保值业务目的为规避原材料豆粕和玉米价格风险,不得投机套利[2] - 期货交易只能在场内市场,以自身名义设账户,用自有资金[2] - 期货头寸数量和持仓时间原则上与现货匹配,持仓量不超现货量[3] 决策管理 - 董事会、股东会是决策机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业务由公司统一管理[5] - 开展业务需采购部门制定方案,经期货工作小组组长审核批准[11] 审议情形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信息披露 - 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合计已确认损益或浮动亏损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时需及时披露[14] 授权管理 - 对期货交易操作实行授权管理,授权书由期货工作小组组长签署[17] 会计核算 - 财务部门按《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对业务进行会计核算[20] 报告机制 - 商品期货公允价值变动与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相抵销后,亏损金额达或超500万元人民币,期货交易员应向工作小组组长报告,组长再向董事会报告[26] 人员要求 - 公司开展期货交易业务前,业务人员需大专以上学历,在公司工作两年以上或同行业工作5年及以上[24] 合作选择 - 公司选择国内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的期货公司开展期货交易[25] 风险机制 - 公司建立持仓预警报告和交易止损机制开展期货交易业务[23] 错单处理 - 发生属于期货公司过错的错单,由交易员通知期货公司处理并追偿直接损失[29]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执行套期保值交易遇国家政策、市场重大变化致风险显著增加,应及时报告并平仓或锁仓[31] - 公司若遇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按中国期货行业相关规定处理[31] - 因公司生产设备故障不能按时交割,应及时平仓或组织货源交割[31] 档案保存 - 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原始资料、交易、交割、结算资料等业务档案至少保存15年,开户文件、授权文件等档案至少保存15年[33] 制度生效 - 公司制度自2025年9月10日起生效[38]
益客食品(30111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高管任职 - 总经理及副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期满可连任[10]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副总经理由董事会根据总经理推荐聘任或解聘[4] - 总经理任职有知识、能力、经历等条件[5] - 8种情形者不得担任总经理,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7][8] 高管义务 - 高管不得在特定企业任除董监外职务,不得领薪[11] - 高管及其配偶、子女持股应向董事会申报[12] - 6种情形下高管需第一时间向董事会报告[13] - 高管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13][14] 总经理职责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维护公司财产权利[15][16] - 总经理负责制,可授权分管工作[19] - 总经理定期书面报告公司经营等情况[33] 执委会会议 - 执委会定期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24] - 特定情形总经理2个工作日内召开[24] - 会议需三分之一以上应出席人员出席[2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29] 考核与薪酬 - 总经理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并制定方案[37] - 总经理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挂钩[40] 细则相关 - 细则自2025年9月10日起生效[40] - 细则修改由执委会提意见,董事会批准[40]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1]
益客食品(3011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债券影响信息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8]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交易价格[8]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含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12] 信息披露与保存 - 披露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签名确认[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4] 信息保密与追责 - 各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3]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18]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应核实追责并报送[18] 其他规定 - 制度于2025年9月10日起生效实施[2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4]
益客食品(30111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多方面金额标准[6]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涉及净利润等指标认定[11]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为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超20%[12]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或有事项金额标准[9][10] 责任追究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多种[16] - 重大差错责任分直接和领导责任[14] -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6] 处理流程 - 内部审计部门收集材料提意见和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 财务报告问题由内审处理并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19] - 董事会处理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18] 更正规定 - 更正以前年度财报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鉴证[19] - 会计差错更正影响大需全面审计出报告[20] - 其他情况可专项鉴证出报告[20] - 前期财报信息差错更正按规定执行[20] 信息披露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遗漏或不符需补充更正公告[21] - 董事会对差错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22] - 季度、半年报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22] 生效时间 - 本制度2025年9月10日起生效实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