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特电气(301120)
icon
搜索文档
新特电气(30112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5-04-25 00:45
业绩数据 - 2024年净利润 -48,511,612.96元,可供分配利润418,962,465.00元[6] - 2024年营业收入377,019,697.09元,低于2023、2022年[8] - 2024年现金分红和回购总额26,000,957.70元,占净利润绝对值53.60%[7] 分红情况 - 2024年拟每10股派0.30元,合计派现11,053,020.15元[1][6] - 2024年现金分红11,053,020.15元,低于2023、2022年[8] - 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51,127,080.03元[8] 研发投入 - 2024年研发投入38,709,882.28元,高于2023、2022年[8] - 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99,835,527.19元,占累计营收7.82%[8] 其他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2]
新特电气(301120) - 新特电气: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5-04-25 00:4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5年授予总量451.7950万股,占总股本1.22%[1] - 49人获授378.8000万股,占授予总量83.84%[1] - 预留部分72.9950万股,占授予总量16.16%[1] 激励规则 - 激励对象不超总股本1%,累计不超20%[1] - 不包括独董、监事等特定人员[2] - 预留对象12个月内确定[2]
新特电气(301120) - 新特电气: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5-04-25 00:43
激励计划规模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451.795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37,144.1055万股的1.22%[7][26] - 首次授予378.80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2%,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3.84%[7][26] - 预留授予72.995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0%,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6.16%[7][26] 授予价格 - 限制性股票(含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为4.67元/股[8][34] 激励对象 - 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49人[8][22] - 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21] 计划有效期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8][29] 授予时间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公告,否则终止计划[10][30]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否则预留部分失效[10][30] 归属期及比例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授予日起12 - 24个月,归属比例50%[32]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授予日起24 - 36个月,归属比例50%[32]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30%、触发值24%,归母净利润不低于4600万元、触发值4200万元;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50%、触发值40%,归母净利润较2025年增长不低于[38] - 预留授予部分若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考核与首次一致;若之后授出,归属考核年度为2026 - 2027年,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50%、触发值40%,归母净利润较2025年增长不低于12.5%、触发值10.0%;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70%、触发值56%,归母净利润较2026年增长不低于12.5%、触发值10.0%[40] 费用摊销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8.80万股,需摊销总费用为1456.49万元,2025年摊销634.73万元,2026年摊销668.27万元,2027年摊销153.49万元[53]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已获授未归属股票取消归属[56] - 公司控制权变更或出现合并、分立情形,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确定计划的继续执行等情况[56]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等导致不符合授予或归属条件,已获授未归属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已归属股票应返还权益[57]
新特电气(301120) - 新特电气: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04-25 00:43
股权激励合规情况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公司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1] - 最近12个月内激励对象未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1]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1]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1]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1]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未超过10年[2] 限制性股票规定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之间的间隔不少于1年[3] - 每个归属期的时限不少于12个月[3] - 各期归属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3] 各方意见 - 监事会认为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无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况[36] - 律师认为公司符合实行股权激励的条件[37] - 律师认为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等均符合规定[37] - 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37] - 律师认为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和违法情形[37]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发表的专业意见完整,符合要求[38] 其他 - 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40] - 公司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41]
新特电气(301120) - 新特电气: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5-04-25 00:43
激励计划审议 - 2025年4月24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2] - 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5] 主体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2]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3][4] 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等特定人员[4] 公示安排 - 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不少于10天[4] - 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4] 其他情况 - 激励计划制定等符合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5] - 公司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计划[5] - 监事会同意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
新特电气(301120) - 新特电气: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4-25 00:43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 来源为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
新特电气(30112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5-04-25 00:43
发行股票融资 - 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不超3亿且不超去年末净资产20%[1][2] - 发行数量不超发行前总股本30%,对象不超35名[2][3] 发行规则 - 发行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80%[4] - 股票一般6个月内不得转让,特定情形18个月内不得转让[5] 进程与安排 - 2025年4月24日董事会通过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13] - 发行需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审核、证监会注册,有不确定性[14][15]
新特电气(301120)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4-25 00:14
公司简称:新特电气 证券代码:301120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 年 4 月 | 一、释义 | 3 | | --- | --- | | 二、声明 | 4 | | 三、基本假设 | 5 | | 四、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 6 | | (一)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6 | | | (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7 | | | (三)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及禁售期 8 | | |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条件 10 | | |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13 | | | (六)激励计划其他内容 14 | | |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15 | | (一)对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核查意见 15 | | | (二)对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16 | | | (三)对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出额度的核查意见 16 | | | (四)对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16 | | | (五)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定价方式的核查意见 1 ...
新特电气(301120) - 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5-04-25 00:1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计划用于特种变压器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以下简称"生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3 1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计 | 募集资金累 | 募集资金使 | | --- | --- | --- | --- | --- | --- | | 号 | | | 划投资额 | 计投入金额 | 用比例 | | 1 | 特种变压器生产基地和研发 | 64,895.85 | 46,635.35 | 11,434.77 | 24.52% | | | 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1.1 | 特种变压器生产基地子项目 | 51,077.70 | 36,640.29 | 3,970.87 | 10.84% | | 1.2 | 研发中心子项目 | 13,818.15 | 9,995.06 | 7,463.90 | 74.68%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新特电气(301120) - 新特电气:2024年内控审计报告
2025-04-25 00:14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25)0205710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查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查 。 一、新特电气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新特电气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25)0205710 号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新 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电气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