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电气(3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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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特电气(301120)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4 21:11
财务表现 -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7348.66万元,同比下降20.2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9.29万元,同比下降78.09%[5] - 公司净利润下降主要是收入规模下降及为开拓市场、研发新项目导致相关费用上升[14] - 公司首发后可出借股份为3,595,592股,限售股中苏静持有675股高管锁定股[24] - 公司净利润为3,704,671.58元,较上期大幅下降[2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292,867.99元,较上期有所下降[29]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4.32万元,同比增长59.60%[5] - 公司首发后可出借股份为3,595,592股,限售股中苏静持有675股高管锁定股[24] -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43,200.10元[3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506,528.15元,较上期增加26,894,081.75元[3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963,860.64元,较上期减少22,879,464.54元[32]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2,000股,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谭勇持股占比最高为54.45%[17]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007,050股[18] - 股东萧绍瑾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000,000股,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持有1,300,000股[19] -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595,592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97%[21] - 公司首发前限售股股东谭勇持股数为202,259,475股,解除限售日期为2025-4-19[21]
新特电气: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21:08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2023 年度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连接全球可持续发展能源"为使命,秉承"新特电气低碳 节能技术惠及世界每一个旮旯"愿景,紧密围绕年度战略规划及经营目标,在终 端下游客户需求放缓、行业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公司承压前行,对内持续提升 公司治理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对外在深耕以变频变压器为主的存量市场的同 时,加大对新市场、新客户的开拓力度,延伸公司以变频变压器为主的产品应 用领域,同时研发生产应用储能等新能源领域的产品。 (一)公司整体经营管理工作 1.持续研发投入,增强技术创新能力 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长期致力于以技术创新为发展驱动力,多年 来在自主研发上给予高度重视和持续不断地投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及子公司合计拥有 63 项专利及多项非专利核心技术。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 出 35,548,985.14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8.99%,公司在报告期内除完成储能配套 干式变压器和油浸式变压器系列产品的开发外,储能双向变流器 PCS 产品不仅 完成研发,而 ...
新特电气: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4 21:08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8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特电气")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促 进公司效益增长与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 贡献等因素,特此制定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一)公司董事 ...
新特电气: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4 21:08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9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特电气")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议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及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其出具的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切 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基 于该所丰富的审 ...
新特电气: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4 21:08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规定,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特电气")董事 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乐超军先生、何宝振先生、舒东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乐超军先生、何宝振先生、舒东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以外的任何职务,其直系亲属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独立董事及其 直系亲属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均不 存在同时在超过三家以上的 A 股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且不存在其他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2024 年 4 月 24 ...
新特电气: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4 21:08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192.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3.73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 85,016.16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5,468.97 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210029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 项目 | 金额(元) | | --- | ---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850,161,600.00 | | 减:发行费用 | 95,471,857.17 | | 二、 ...
新特电气: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21:08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现将报告期内监 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均亲自 出席了各次会议,并对提交监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时间 | | | | | | 会议名称 | 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3 年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3.《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年 ...
新特电气: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4 21:08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6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特电气")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4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的情况下, 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45,000 万元("万元"指人民币万元,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使用该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不超 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公司财 务 ...
新特电气(301120)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4 21:0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简称新特电气,代码301120[6] -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谭勇[6] - 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一路1号院2号楼8层办公A801,邮编101102[6] - 公司办公地址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兴北三街50号,邮编101102[6] - 公司网址为http://www.xinhuadu.com.cn,电子信箱为zhengquanban@xinhuadu.com.cn[6] - 董事会秘书姓名为段婷婷,证券事务代表姓名为展博娜[6]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为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6]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6] - 公司所属行业为“C类制造业”中的“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12] - 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间为2022年4月19日至2025年12月31日[7] 公司股本与利润分配 - 公司总股本为371,441,055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有3,007,050股[2]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368,434,00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送红股0股,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0股[2] - 2022年度以247,627,370股为基数,每10股派0.8元现金红利,合计派发19,810,189.60元,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23,813,685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371,441,055股[148] - 2023年度拟以368,434,005股为基数,每10股派0.55元现金红利,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0,263,870.28元,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37,293,126.78元,占利润分配总额比例100.00%[149][150] - 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362,119.01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6,164,122.24元[149][150] 公司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3年营业收入448,170,433.99元,较2022年减少0.81%[7]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362,119.01元,较2022年减少28.89%[7]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7,608,502.13元,较2022年减少32.57%[7]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535,410.74元,较2022年增加23.74%[7]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0.19元/股,较2022年减少55.81%[7] - 2023年末资产总额1,668,517,980.02元,较2022年末减少0.22%[7] -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95,641,229.82元,较2022年末增加2.19%[7] - 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1,753,616.88元[10] -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8亿元,比上期略降0.81%,归母净利润6936.21万元,比上期减少28.89%[42] - 2023年销售费用1476.968975万元,同比增长34.84%[46] - 2023年管理费用4073.899444万元,同比增长32.41%[47] - 2023年财务费用 -760.828842万元,同比增长20.51%[47] - 2023年研发费用3554.898514万元,同比增长38.99%[47] - 2023年研发人员数量90人,较2022年的75人增长20.00%,占比24.73%,较2022年的22.19%提升2.54%[64] - 2023年研发投入金额35,548,985.14元,占营业收入比例7.93%,2022年分别为25,576,659.77元、5.66%,2021年分别为16,662,643.08元、4.08%[65]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31,097,511.13元,同比增长9.25%;现金流出小计383,562,100.39元,同比增长7.69%;现金流量净额47,535,410.74元,同比增长23.74%[65] - 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11,171,396.22元,同比增长119.00%;现金流出小计672,938,530.88元,同比增长26.61%;现金流量净额 -161,767,134.66元,同比增长45.73%[65] - 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602,913.77元,同比减少95.81%;现金流出小计43,240,750.37元,同比减少66.88%;现金流量净额 -8,637,836.60元,同比减少101.24%[65] - 2023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2,869,520.04元,较2022年的434,723,194.45元减少128.26%[65] - 投资收益11,725,235.39元,占利润总额比例16.7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90,224.57元,占比0.27%;资产减值3,197,175.11元,占比4.56%[67] - 2023年末货币资金430,357,360.80元,占总资产比例25.79%,较年初的581,612,138.07元、34.78%减少8.99%[67] - 2023年末应收账款280,741,511.52元,占总资产比例16.83%,较年初的227,295,209.82元、13.59%增加3.24%[67] - 2023年末长期股权投资59,516,790.31元,占总资产比例3.57%,年初为0[68] - 其他流动资产为360,328,812.75元,占比21.60%,较上期增加2.05%,主要因未赎回理财产品及预计收益增加[72] - 应收票据为84,128,154.29元,占比5.04%,较上期减少4.67%,因承兑汇票到期兑付[74] - 其他债权投资为30,965,250.00元,占比1.86%,上期为0,因新增购买大额存单[75]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43,081,289.02元,占比2.58%,较上期增加1.39%,因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76] - 报告期投资额为672,938,530.88元,上年同期为388,000,000.00元,变动幅度73.44%[81] 各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变压器收入4.18亿元,占比93.20%,同比降1.39%;电抗器收入1571.40万元,占比3.51%,同比降12.86%;其他收入1253.87万元,占比2.80%,同比增87.98%;其他业务收入221.34万元,占比0.49%,同比降37.39%[44] - 境外收入541.77万元,占比1.21%,同比降27.46%;境内收入4.43亿元,占比98.79%,同比降0.36%[44] - 电气机械与器材制造业毛利率33.45%,同比降3.52%;变压器毛利率34.53%,同比降2.95%;电抗器毛利率36.54%,同比增1.95%;其他收入毛利率 - 12.43%,同比降17.32%;其他业务收入毛利率67.10%,同比增18.56%[44] - 电气机械与器材制造业销售量850.19万kVA,同比降7.88%;生产量851.98万kVA,同比降6.89%;库存量72.28万kVA,同比降3.66%[44] - 电气机械与器材制造业原材料成本2.42亿元,占比81.16%,同比增7.47%;直接人工成本2047.07万元,占比6.86%,同比增61.47%;制造费用3498.95万元,占比11.74%,同比降22.32%;其他业务成本72.81万元,占比0.24%,同比降59.97%[45] - 变压器主营业务成本2.73亿元,占比91.69%,同比增3.26%;电抗器主营业务成本997.27万元,占比3.34%,同比降15.45%;其他产品主营业务成本1409.76万元,占比4.73%,同比增122.22%;其他业务成本72.81万元,占比0.24%,同比降59.97%[45]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2.51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56.10%,关联方销售额占比0.00%[45] - 第一名客户销售额7826.8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17.47%;第二名客户销售额5827.5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13.00%[45]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额2.5143729528亿元,占比56.10%[46]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1.071240015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41.15%,关联方采购额占比0.00%[46] - 第一名客户销售额4934.87845万元,占比11.01%[46] - 第一名供应商采购额4069.38437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15.63%[46] 行业市场规模与发展目标 - 2025年新增高效节能电机占比目标达到70%以上[13] - 2023年及2024年工业电机销售收入有望突破3700亿元[14] - 预计到2025年,高压变频器市场规模将突破200亿元[14] - 2023年中国新增投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21.5GW/46.6GWh,功率和能量规模同比增长均超150%[14] - 保守场景下2024 - 2028年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复合年均增长率(CAGR)为37.4%,2024 - 2030年为30.4%,年均新增储能装机规模为26.6GW[14] - 理想场景下2024 - 2028年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复合年均增长率(CAGR)为45.0%,2024 - 2030年为37.1%,年平均新增储能装机规模为39.9GW[14] - 国海证券预测2024 - 2025年风电吊装量分别为85GW、95GW[16] - 2024 - 2025年陆风国内预计装机分别为75GW、80GW,同比增加7%、7%[17] - 2024 - 2025年海风国内预计装机分别为10GW、15GW,同比增加67%、50%[17] - 2023年1 - 12月国内光伏新增装机容量217GW,同比增长148%[17] - 2023年前三季度集中式光伏装机量62GW,同比激增257.8%[17] - 2023年前三季度分布式光伏装机量67GW,同比增长90.0%[17] - 2023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超390GW[17] - 到2030年我国氢气年需求量达3715万吨,在终端能源消费中占比约5%[19] - 到2060年我国氢气年需求量增至1.3亿吨左右,在终端能源消费中占比约20%[19] 公司产品相关信息 - 公司产品出口60多个国家和地区[22] - 交流升压一体舱可实现最大效率98.6%[33] - 公司变压器系列产品包括变频用、电力、小型、船用等变压器[22] - 公司电抗器系列产品按结构分为空心、浸漆、浇注三类[24] - 公司储能产品包括储能浇注变压器、储能变流器等[29] - 公司完成第二代工商业储能产品研发和验证,推出电池液冷产品及快速布置型储能系统等解决方案[42] - 公司第二代工商业储能产品相同风冷产品能量密度提升20%、占地面积缩小40%[16] 公司经营模式 - 公司采用自主研发、自主创新的研发模式[35] - 公司采用订单驱动型生产的设计与制造模式[36] - 公司采用“订单采购+备货”的采购模式[37] - 公司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37] 公司研发与认证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拥有63项专利及多项非专利核心技术[41] -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35,548,985.1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99%[41] - 2008年,公司成为业内首家三台产品(ZTSFG(H) - 1600/10、ZPSFG(H) - 1250/6和ZTS - 1600/10型号产品各一台)一次性通过CTQC全套试验的企业[39] - 公司自主研发的变频调速用干式整流变压器ZTSFG(H)、变频调速用油浸式变流变压器ZTS均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北京自主创新产品证书和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证书[38] - 公司三相油浸式立体卷铁心配电变压器获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证书[38] - 公司变频调速用干式整流变压器ZTSFG(H)项目获得
新特电气: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21:07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条件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切实维护股东 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 (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