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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特电气(3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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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特电气(301120) - 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核查意见
2025-04-25 00:1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新 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电气"、"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新特电气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 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推动控股子公司苏州华储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储电气"或 "目标公司")业务发展,稳步推进相关储能业务布局,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 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事项为: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华储电气的少数股东苏 州新翌之光新能源技术合伙企 ...
新特电气(301120) - 新特电气: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5-04-25 00:14
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的专项核查报告 众环专字(2025)0204880号 目 录 起始页码 专项核查报告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报告编码: 1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业收入扣除 众环专字(2025)0204880 号 本核查报告仅供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核查报告第1页共2页 (以下为众环专字(2025)0204880 号报告签字页)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电气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目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 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2024年度财务报表") 的基础上,对后附的《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 简称"营业收入扣除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深圳 ...
新特电气(301120) - 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04-25 00:1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新 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电气"、"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新特电气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 见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苏州华储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储电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为支持华储电气日常经营及业务开展,公司于 2024 年及 2025 年向其提供往来 资金借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6,000,000.00 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华储电 气实际借款金额为 25,390,000.00 元,目前尚欠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 25,610,837.57 元。 为推动华储电气业务发展,稳步推进相关 ...
新特电气(301120)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5 00:14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 释 义 | 2 | | --- | --- | | 一、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 4 | |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内容及合法合规性 | 5 | |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履行的主要程序 | 8 | |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信息披露 | 9 | | 五、结论意见 10 | | 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之 法律意见书 中◿·北京 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9、10、13、17 层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Tel):86-10-65219696 传真(Fax):86-10-88381869 二〇二五年四月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简称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 新特电气、公司 | 指 |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 指 |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 |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指 |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 | | | (草案)》 | | 《员工持股计划 ...
新特电气(301120)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5 00:14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法律意见书 中◿·北京 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9、10、13、17 层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Tel):86-10-65219696 传真(Fax):86-10-88381869 二〇二五年四月 | 释 义 | 2 | | --- | --- | | 一、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 4 | |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及合法合规性 | 6 | | 三、本次激励计划所履行的主要程序 | 7 | | 四、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 | 9 | |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 10 | | 六、公司未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10 | | 七、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 10 | | 八、关联董事表决情况 | 11 | | 九、结论意见 | 11 | 法律意见书 致: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受新特电气委托,作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 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 法律、行政法规 ...
新特电气(301120)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4-25 00:14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信息 - 参加对象总人数不超过55人(不含预留授予人员)[10] - 存续期48个月,届满前经2/3以上份额同意并董事会审议可延长[11] - 涉及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300.7050万股,占股本总额0.81%[11] - 拟预留不超过35.5050万股,占总量11.81%[11] 解锁与锁定期 - 首次及预留受让部分均分两期解锁,每期50%[10] - 所获标的股票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17] 人员与合规 - 对象涵盖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等人员[17] - 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公司具备实施主体资格[13][15] - 已获必要批准授权,除股东大会审议外履行必要程序[15] 实施进展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
新特电气(301120)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舒东)
2025-04-24 23:43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舒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 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开展工作,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起到积极 作用。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 和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审慎、勤勉、认真地履行了职责,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作用。现将 2024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舒东,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 ...
新特电气(301120) - 新特电气:长效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2025-04-24 23:43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长效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聚 合优秀人才加盟,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 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实际情况,设立公司长效激励基金,并制定《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长效激励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是公司现有薪酬管理制度之补充。本管理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与公司现有薪酬管理制度并行实施。 第二章 激励对象范围 第二条 公司长效激励基金的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 员。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人才发展情况,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拟定激励对象名单, 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批准。 第三条 在本管理办法实施期间,参与对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 激励对象: (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制度或纪律,做出危害公司利益 的行为并受到纪律处 ...
新特电气(301120)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乐超军)
2025-04-24 23:43
(乐超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 和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审慎、勤勉、认真地履行了职责,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作用。现将 2024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乐超军,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1983 年 09 月至 1992 年 12 月,任江苏丰 县苗圃场副主任;1993 年 01 月至 1994 年 12 月,任北京中庆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助理;1995 年 01 ...
新特电气(301120) - 新特电气: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4-24 23:43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 包括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 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的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 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