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电气(3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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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特电气: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8 19:57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8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等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上半年 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半 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等相关公告。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通讯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
新特电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8-28 19:57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4-041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特电气")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23 年 10 月 25 日颁布的《关于 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 则解释第 17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 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颁布了《准则解释第 17 号》,规定"关于流动 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 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 于文件规定的 ...
新特电气: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26 19:24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存在未通过议案的情况, 未通过的议案为:《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5 2.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6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6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北 ...
新特电气:新特电气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26 19:24
!"#$%&'()*+ ,-./0123456789: 2024 ;<=>?@5ABCD E'FGH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 层、9 层、10 层、13 层、17 层 邮政编码:100022 5F/9F/10F/13F/17F Broadcasting Mansion, No.14A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China 电话(Tel):86-10-65219696 传真(Fax):86-10-88381869 "#"$%&' ! 见证意见 !"#$%&'()*+ ,-./0123456789: 2024 ;<=>?@5ABCDE'FGH ()*+,-./01234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接受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公 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 2024 年 ...
新特电气:关于公司董事延期补选的公告
2024-08-26 19:24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6 公司董事、总经理王书静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 人数,董事的延期补选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仍将积极推进本次董事的补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电气"或"公司")董事会 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收到董事、总经理王书静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其因个人 原因,申请辞去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董事补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暂未完成董事补选流程, 主要因为公司在 2024 年 8 月 26 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席光明先生出具的 《关于自愿承诺放弃 ...
新特电气:新特电气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08 19:07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二四年八月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活动 的决策管理和信息披露等事项,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活动的决策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处理关联交易事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 (二)对于必须发生且需披露之关联交易,须遵循"诚实信用、如实披露"的 原则; (三)依据客观标准进行判断,遵循"实质重 ...
新特电气: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08 19:07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4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 2024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6 日(现场会议召开 当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 ...
新特电气:新特电气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8月)
2024-08-08 19:07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二四年八月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 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 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 ...
新特电气:新特电气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08 19:07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确 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 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作 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 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