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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瑞技术: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05 19:19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六月 公司住所 2: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 1301-11 号 101 至 401。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深圳市强瑞精 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由深圳市强瑞电子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深圳市强 瑞电子有限公司经审计确认的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 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1440300778794710B。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014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47.17 万 ...
强瑞技术: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05 19:19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六条 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 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 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 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 ...
强瑞技术: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5 19:15
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5-037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 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坑径社区安澜路 308 号 C 栋厂房 人,其中赵迪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迪先生主持。本次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 保募集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募投项目建设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审议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
强瑞技术: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6-05 19:15
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5-048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中提案 1.00 表决通过是提案 8.00 和 9.00 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决定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星期一)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 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3 日 9:15 至 15:00。 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 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 ...
强瑞技术(301128)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6-05 19:0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 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瑞技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强瑞技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 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471,7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8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0,826,094.00 元,扣除发 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7,345,701.23 元 ...
强瑞技术(301128) -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5 19:02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执 行。 第三条 公司不得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等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但向 ...
强瑞技术(30112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5 19:02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 公正,保护公司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 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责 ...
强瑞技术(301128)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5 19:02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建立对其下 属子公司的管控制度。 第七条 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下属分公司的管理控制,应比照执行本制 度规定。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所属子公司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 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 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参股公司指公司持有其股份在 50%以下且不具备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强化对子公司的组织、资源、资 产、投资和运作进行管控,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控股子公司 ...
强瑞技术(30112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5 19:02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披露的 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 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简称"会计师事务所"),需 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 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审议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
强瑞技术(30112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5 19:02
前款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 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 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董事会秘书应对上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