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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瑞技术(3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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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瑞技术(30112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5 19:02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 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保证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第三条 本制度制定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以及 ...
强瑞技术(30112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5 19:02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置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 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 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审计委员会原则上应当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 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 ...
强瑞技术(30112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5 19:02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行使职权,确保 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合理、效率,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 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领导能力,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 ...
强瑞技术(301128)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5 19:02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 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六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 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 前五名股东任职 ...
强瑞技术(30112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5 19:02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 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 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与 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 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 护投资者目的 ...
强瑞技术(301128)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5 19:02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规定。 ...
强瑞技术(30112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05 19:02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公司股东以及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价格等 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 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六) 本人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尚未足额缴纳 罚没款 ...
强瑞技术(30112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5 19:02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 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三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 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 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 作。 第二章 审计职责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 ...
强瑞技术(30112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5 19:02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 充分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 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联交易非 关联化。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的界定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分为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具有以 ...
强瑞技术(30112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5 19:02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含两 名)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出席股东会的普通股股东 所持有的每一股份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同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 以集中使用,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 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细则中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 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