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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坤科技(301132)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29 20:48
分红派息 - 2024年度以148,086,249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4.19元,共派现62,048,138.33元[8] 价格调整 - 调整前限制性股票授予价14.43元,每股派息0.419元,调整后为14.01元[10] 会议信息 - 2023 - 2025年召开多场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5][6] 激励情况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11] - 16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186.2972万股限制性股票[11]
满坤科技(3011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7-29 20:47
薪酬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和在公司任职的高管[4] 薪酬管理原则 - 遵循长远利益结合、权责利对等、绩效挂钩、竞争原则[6] 薪酬制定与考核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政策及考核办法[9] 薪酬标准与发放 - 不同类型董事和高管薪酬标准不同,发放方式有别[11][14] 薪酬调整与特殊情况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增幅、通胀水平等,特定情形有薪酬处理[14][16]
满坤科技(30113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29 20:47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核查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3]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4]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公司披露核查结论[27]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协议终止与专户注销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项目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等[11]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1]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2] -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过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资金置换与使用限制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2]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17] - 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17]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应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13]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相关内容[14] 流动资金补充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符合多项条件并公告相关内容[15]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需归还至专户,无法按期归还需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16] 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23]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公告原项目及新项目相关情况[25] 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相关情况[22] 超募资金使用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应妥善安排使用计划,投资在建及新项目需披露相关信息[16] 投资计划调整 - 计划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信息[26] 鉴证报告与审核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承担费用[26]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6]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董事会应分析理由并提出整改措施[27] 异常处理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异常应及时开展现场核查并向深交所报告[27]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公司、商业银行未履行三方协议或重大违规等情形应及时报告并披露[27][28] 制度适用与生效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或控制企业实施适用本制度[30]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满坤科技(30113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29 20:47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规定 - 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3] - 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相关人员(特殊或紧急情况除外)[14] - 须有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审议意见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5]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0]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9] - “以上”含本数,“少于”“过”不含本数[18]
满坤科技(30113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29 20:47
审计会议与报告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工作[3]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内审工作[10][18] - 审计部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18] 人员与计划 - 审计部负责人需有大学以上文化或中级以上职称及三年以上相关经验[8] - 审计部应在会计年度前后提交内审计划和报告[12] 工作监督与处理 - 公司对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监督考核,违规处分[23] - 审计部可对违规部门和个人建议处分追责[25] 内控评价与决议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报告对内控有效性和内控制度出具评估意见[18] - 公司董事会应对内控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1] 外部审计要求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报内控有效性并出具报告[21]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1]
满坤科技(30113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7-29 20:47
信息报告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指定联络人是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报告[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13]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13]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诉讼和仲裁事项需及时报告[1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属重大变更事项[19] - 提供担保、财务资助事项无论数额大小均需及时报告[8]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及时报告[23]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该资产30%需报告重大风险[26] - 公司及其各部门等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亿元应及时报告[27] 信息报告管理 -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2] - 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负责重大信息收集、处理工作[2] - 公司与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免予报告[15]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当日报告有关情况[30] - 重大事项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应及时报告并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31]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32] - 以书面形式报送重大信息需包含发生原因、协议书等相关材料[33]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35] - 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定期报告[35]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制定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并指定联络人[35] - 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和联络人需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37]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督促各部门等做好重大信息收集、整理和报告工作[37] - 董事等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进行内幕交易等[37] - 除董事会秘书外,他人非经授权不得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37] - 控股股东等应知悉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披露,配合询问调查[38]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38] 责任与制度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导致违规由其担责,造成损失可处分并要求赔偿[38] - 关联人范围按深交所认定标准执行[40] - “第一时间”指报告人获知信息当天不超24时,通知方式多样[40] - 制度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1][42]
满坤科技(30113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7-29 20:47
人员任用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受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3年等人士不得担任[5] 人员解聘与聘任 - 董事会秘书出现规定情形,公司1个月内解聘[10]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1] 细则相关 - 细则2025年7月制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7][18]
满坤科技(30113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7-29 20:47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等六类人员和机构[2] 披露期限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两个月[7] 披露文件及时间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等[9]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14]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14]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4]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4] 报告内容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十项内容[14]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七项内容[15] - 季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三项内容[16]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股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20]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22]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22]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需披露[22] 异常情况处理 -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异常交易或媒体消息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时,需向相关方了解情况[25] - 实际控制人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5] 责任人及机构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及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27] - 董事会是公司信息披露负责机构,董事会办公室是日常工作部门[27]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公司情况[27]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度报告披露[29]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30] - 董事知悉未公开重大信息应及时报告董事会并知会董事会秘书[29]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事件等信息[30]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对提供信息真实性等负责并协助信息披露[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晓可能影响股价等信息应按规定时间通知董事会办公室[3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等应告知公司[34]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实际控制人和发行对象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36]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公司执行关联交易审议和回避表决制度[36] - 通过委托或信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6] - 公司各部门和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37] 资料保管 - 董事会办公室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1] 保密责任人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3] 特定对象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属于特定对象[49]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时披露或信息有误,公司董事会行为由审计委员会责成改正[50]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泄露内幕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5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应主动处理非法持股[50] - 公司聘请的顾问等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51] 与特定对象交流 - 公司与特定对象交流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46] - 公司核查特定对象文件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47]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4] - 文档时间为2025年7月[54]
满坤科技(30113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29 20:4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 成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2] - 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相关人员(特殊情况除外)[13] - 须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4]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8]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
满坤科技(30113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29 20:47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4] 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可提提案,提案需提前10日送交董事会秘书[10][1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会,提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17][19][22] - 特定主体提议时应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9]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书面变更通知[24] 独立董事评估 - 董事会每年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并出具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15] 会议举行条件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27][34] 表决规则 - 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同意,法律有规定从其规定[38]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41] 特殊表决情况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可要求暂缓表决并提再次审议条件[36][37]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可全程录音,秘书安排记录,记录含多项内容[39] - 表决票和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32][41] 董事责任 - 董事在决议签字负责,违规致损参与决议董事赔偿,证明异议可免责[40]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发现违规可要求高管纠正,不采纳可提请临时董事会[43] 议事规则修订 - 董事会在三种情形下应修订议事规则[45] 规则说明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超过”“过”不含本数[47] - 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47][48][49]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7月[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