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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坤科技(30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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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坤科技(30113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7-29 20:47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 (五)公司各部门以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人员和机构。 以上人员和机构统称为"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已 经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下列信息: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及《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
满坤科技(30113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29 20:47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名制度 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由公司董事组成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确定公司 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并提出建议,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本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其中财务总监为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2 名。委员会委 员由公司董事提名,董事会讨论通过。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的工作。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任命。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可 ...
满坤科技(30113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29 20:47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 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 者的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
满坤科技(301132)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7-29 20:47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 的管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或业 务发展需要,依法设立的由公司投资或依照协议由公司控制、支配的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股比例在50%以 上的公司; (三)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股权在50%以 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 际控制的子公司。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子公司的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和运作等进行风险管控,以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 能力。 公司依据对 ...
满坤科技(301132) - 财务管理制度
2025-07-29 20:47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公司财务行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吉安市满坤电子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由本公司投资的其它子公 司可参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及国家相关法规、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建 立、健全各项基础财务工作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公司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 财务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 第四条 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财务管理体系 中各层级、各岗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负责人业务上直接对公司财务总监负责。 第五条 ...
满坤科技(301132) - 公司章程
2025-07-29 20:47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江西 吉安 二〇二五年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吉安市满坤科技有限公司依法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吉安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5672429045F。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予以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687 万股,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 | | | | 第一章 | 总 | 则 | 3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 | 份 | 5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 9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9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2 | | 第三节 | | 股东会 ...
满坤科技(30113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29 20:47
第一条 为规范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 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 ...
满坤科技(301132)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07-29 20:47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为依法规范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 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 和其他掉期业务、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或其组合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控股子公 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视同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适用本制度,但未 经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不得开展该业务。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 行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
满坤科技(30113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29 20:47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由公司董事组成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代表董事会评价和监督财务会计报告过程和内部控制,以合理确信财务 报告的公允性和公司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2 名。委员会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 委员由董事提名,董事会讨论通过。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的工作。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任命。审计委员会主任 委员须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 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第七条 经董事提议并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可对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调 整。 1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满坤科技(3011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29 20:47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行为的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 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以及《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行 为的管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