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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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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10-29 16:53
业绩总结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200.00万股A股,每股30.82元,募资12.9444亿元,净额11.969986953亿元,超募955.66953万元[1] 资金使用 - 2023年8月新增两项目,总投资9.053065亿元,用募集资金[4] - 变更后募投项目总投资11.87442亿元,拟投入11.87442亿元[4][6] - 已用超募资金572.00万元永久补流,拟再用286.00万元,占比29.93%[7][8] 决策进展 - 2025年10月28日董事会等审议通过使用286.00万元超募资金补流议案[11] -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流符合规定,无异议[11][12]
冠龙节能(301151) -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10-29 16:53
审计机构情况 - 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待股东会审议通过[1][7] - 2024年末容诚有合伙人196人,注册会计师1549人,781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2] - 2024年度收入251025.8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2] - 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收费62047.52万元,同行业审计客户383家[2] -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乐视网案二审,需在1%内担责[3] - 近三年受行政处罚1次、监管措施15次,79名从业人员受处罚4次[3][4] 审计人员与费用 - 项目合伙人等近三年执业无不良记录[4][5] - 2025年度审计费用120万元(不含税),财务审计102万,内控审计18万[5] 审议情况 - 2025年10月28日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通过续聘议案[6][7] - 续聘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7]
冠龙节能(301151)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0-29 16:52
股东会信息 - 公司拟于2025年11月26日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1]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9日[2]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9:15 - 15:00(深交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1][13][14] - 投票代码为“351151”,投票简称为“冠龙投票”[12] 提案与股东定义 - 提案1.00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中小投资者指除特定股东外的其他股东[4] 登记信息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10:00 - 16:00[6] - 股东参会登记表应于2025年11月25日16:00前送达公司[18]
冠龙节能(301151)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9 16:51
会议相关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7名董事全出席[2] - 决定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11] 财报与分配 -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3] - 2025年前三季度以169,004,1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1元,共派16,900,410元[4][5] 制度与范围 - 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6] - 审议通过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需股东会审议[7] 审计与资金 - 审议通过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需股东会审议[8][9] - 审议通过用286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股东会审议[10]
冠龙节能(301151) - 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10-29 16:51
业绩数据 - 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净利润27,581,792.51元[4] - 2025年前三季度母公司净利润61,769,556.09元[4]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390,132,747.21元[4][5] 利润分配 - 2025年前三季度每10股派现金股利1元,共派发16,900,410元[2][5] - 董事会通过预案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5] -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5]
冠龙节能(301151)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10-29 16:50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200.00万股,每股30.82元,募资12.9444亿元,净额11.969986953亿元,超募955.66953万元[1] - 2022年4月1日,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并专户存储[2] 募投项目情况 - 原募投项目总投资11.87442亿元,拟投入11.87442亿元[4] - 2023年8月调整募投项目,新增两项目,总投资9.053065亿元,使用9.053065亿元[4] 超募资金使用 - 2023 - 2024年累计使用572.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 - 拟再用286.00万元,占超募总额29.93%[8] - 2025年10月审议通过再用286.00万元议案[10] - 保荐机构认为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规定[11]
冠龙节能(301151)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9 16:25
收入和利润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91亿元,同比下降2.33%[5]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5.41亿元,同比下降5.63%[5] - 营业总收入从上年同期5.73亿元下降至本期5.41亿元,降幅约5.6%[23]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9.67万元,同比下降8.16%[5]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58.18万元,同比上升22.42%[5] - 净利润从上年同期2253.03万元增长至本期2758.18万元,增幅约22.4%[24]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636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1337元[25] - 综合收益总额为27,578,654.7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部分为22,520,366.19元[25] 成本和费用表现 - 营业总成本从上年同期5.54亿元下降至本期5.06亿元,降幅约8.6%[23][24] - 研发费用为18,975,557.80元,同比下降32.85%[12] - 研发费用从上年同期2825.77万元下降至本期1897.56万元,降幅约32.9%[23][24] - 所得税费用为3,970,952.33元,同比增长49.64%[12] 现金流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88.12万元,同比下降65.03%[5]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556,146,463.79元,上期为662,716,305.62元[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8,812,175.81元,上期为-511,330,070.18元[2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159,205,297.34元,上期为169,838,647.54元[2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458,548,303.34元,上期为778,735,453.68元[2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5,567,920.45元,上期为-215,735,688.55元[27] - 投资支付的现金为1,379,700,000.00元,上期为438,000,000.00元[2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0,265,749.46元,上期为-49,194,329.50元[2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83,484,512.70元,期末余额为537,062,451.14元[28] 资产和负债变动 - 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为7602.52万元,较期初下降77.14%[11] - 交易性金融资产从期初3.33亿元大幅减少至期末7602.52万元,降幅约77.2%[20] - 报告期末在建工程为4.24亿元,较期初增长58.51%[11] - 在建工程从期初2.68亿元增加至期末4.24亿元,增幅约58.4%[21] - 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为1323.43万元,较期初增长100.63%[11] - 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为951.22万元,较期初增长68.64%[11] - 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为1.29亿元,较期初下降33.86%[11] - 短期借款从期初1.95亿元下降至期末1.29亿元,降幅约33.8%[21][22] - 合同负债从期初1.10亿元增加至期末1.39亿元,增幅约26.2%[21][22] - 公司总资产从期初27.06亿元下降至期末26.75亿元,降幅约1.1%[20][21][22] - 流动资产从期初20.63亿元下降至期末18.76亿元,降幅约9.1%[20][21] 其他收益和损失 - 其他收益为5,478,456.68元,同比下降44.74%[12] - 投资收益为972,922.80元,同比大幅增长1732.82%[12] - 信用减值损失为-2,717,270.10元,同比增加669.33%[12] 股权和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7,385户[14] - 控股股东Karon Holding Company Limited持股比例为66.93%,持股数量为113,106,861股[14] - 控股股东Karon Holding Company Limited持有的113,106,861股为首发前限售股,拟于2025年10月16日解除限售[18] - 公司因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股份合计1,369,920股[18]
冠龙节能(30115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6:22
募集资金支取与协议管理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公司应与相关方签三方监管协议[6]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一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7] 募集资金使用规则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实施[3]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另作他用[6] - 使用募集资金应符合政策法规,原则用于主营业务[3]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并经股东会审议[9] - 项目延期实施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10] - 项目投资资金支出按公司资金管理制履行审批手续[11] 募集资金差异调整与节余处理 - 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1]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24] - 节余募集资金达或超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24] 募集资金置换与管理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25]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5]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不超十二个月[17]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后,公司应两交易日内公告[18] 超募资金使用规定 - 上市公司应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8] - 使用超募资金偿还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股东会批准[19] - 每十二个月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还贷金额累计不超超募资金总额30%[20] - 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非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0] 募集资金监督检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编制专项报告并披露[23]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3]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募集资金情况[24] - 保荐机构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4] -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时出具鉴证报告[24] - 鉴证结论不佳,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分析原因并提核查意见[25] 违规处罚 - 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追究责任[25] - 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证券法》处罚[26]
冠龙节能(301151)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9 16:22
公司基本情况 - 2022年2月22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00万股,4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900.41万元[10] - 公司整体变更成立时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25674290股,每股面额1元[16] - 公司股份总数为16900.41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8] 股权结构 - Karon Company Holding Limited持股113106861股,持股比例90%[17] - 富拉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持股12567429股,持股比例10%[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8]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要求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材料,董事会应在15日内书面答复[33] - 股东对股东会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3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38]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38]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9] - 公司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0]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8]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的交易由股东会审批[4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2][5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在5日内发出通知[5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65]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期限不含会议当日[65]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10日内召集[11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2]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56] - 公司需在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58]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40%;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20%[162]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5][166] - 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166] 其他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9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在公司经营困难时请求法院解散公司[200] - 公司因特定情形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