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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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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4-24 23:4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3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4] 提名及会议规则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开一次[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13]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可被免职[15] - 成员不足3人60天内补选[15] 档案及披露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18] - 年度报告披露履职情况[20] 细则实施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实施[24]
冠龙节能(301151)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陆洋)
2025-04-24 23:4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陆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 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对公 司重大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 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陆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 年 11 月出生,博士学历,材 料工程、管理工程、金融学和应用经济学专业背景。1982 年 7 月至 1985 年 2 月 任职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团委,任学生会秘书长;1985 年 3 月至 1988 年 8 月任职 于南京晨光机器厂,任工程师;1996 年 12 月至 1998 年 12 月为南开大学金融学 系博士后;1998 年 12 月至 2001 年 2 月为复旦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2001 年 3 月至今,任职于复 ...
冠龙节能(301151)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4-24 23:4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条 为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建立起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 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承担担保责 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 的资金。 第三条 ...
冠龙节能(30115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4-24 23:4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3 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 委员任期届满前,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 或本工作细则所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 ...
冠龙节能(30115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4-24 23:4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董事长及 1 名独 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委员任期届满前,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出 ...
冠龙节能(301151)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04-24 23:43
工作汇报 - 总经理向审计委员会汇报生产经营和投融资进展[3] - 财务总监汇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 审计安排 - 审计委员会检查拟聘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3] - 续聘或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需评价执业质量[3] - 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4] 审计流程 - 财务总监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及材料[4] - 审计委员会审阅报表并形成意见[4] - 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并评估能力等[4] - 对审计后报告表决并提交董事会[5] 保密要求 -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5]
冠龙节能(30115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4-24 23:4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财产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 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 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令或强制公司为他人 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或强制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三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 有实际承担能力。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
冠龙节能(301151)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4 23:43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陆洋、杨艳 波、陈国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