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天地(30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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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天地(30115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21:04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占多数[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督导内审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11] - 有权检查财务,监督董高执行职务行为等[11]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过半通过[16] 审计委员会资料与存档 - 协助单位提供决策前期书面资料[14]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由董秘统一存档[19] 审计委员会披露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其年度履职情况[20]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标准须及时披露整改情况[20]
三维天地(30115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21:04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健全董事会的议事和科学决策程序, 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董事会成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第四条 董事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在股东会授 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董事会应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 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 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 披露 ...
三维天地(301159)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8 21:04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 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 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辞职程序: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辞职应当 ...
三维天地(30115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21:04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 订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全体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作为召集人,由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一 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 ...
三维天地(30115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8 21:04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 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 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 ...
三维天地(30115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8 21:04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 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 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 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 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 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累积投票制的计算方法和投 ...
三维天地(301159)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8 21:04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促进子公司健 康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 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 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 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 权的子公司; (三) 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权在 50% 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的企业; (四)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对子公司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对 子公司规范治理等方面进行监督; (四) 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 ...
三维天地(30115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08-28 21:04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北京三维天 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垫 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的形式,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 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资金等。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 ...
三维天地(30115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8 21:04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 | |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对外披露。公司下列对 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强公司银行信用管理和规范公司对外担保 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对于债务人(包括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 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互利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 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四条 本管理 ...
三维天地(301159)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08-28 21:04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理财事项的管理,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 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在控制 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公司委托 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 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 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 财须报经公司审批,未经批准不得进行任何理财活动。 第二章 委托理财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 增值"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