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泰祥股份(301192)
icon
搜索文档
泰祥股份(30119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7 19:02
内部审计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内部审计制度以规范和保障内部审计监督[2]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6] 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重大事项检查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0] 审计流程时间要求 - 内部审计实施前应提前7日通知被审计单位[15] - 审计终结审计小组应在20日内写出审计报告[15] - 被审计单位应在收到审计报告7日内递交书面意见[15]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或决定有异议可在15天内向审计委托人提出[16] 内部审计职责 - 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估[9] - 内部审计部门对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合法性、合规性等进行审计[9]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8] 特定事项审计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20][21][22] - 内部审计部门在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审计业绩快报[19][23] 董事会审议要求 - 董事会应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鉴证报告要求 - 公司可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26] 报告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符合条件媒体上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7] 审计档案建立 - 审计终结,内部审计部门应在十五日内对审计事项建立审计档案[29] 激励与约束机制 - 公司应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工作[31] 重大缺陷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审查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8] - 董事会认为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等情况,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19] 问题处理与责任追究 - 公司发现内部审计重大问题应追究责任并向深交所报告[32] 违规处罚 - 公司及相关人员违反审计制度将视情节处分[33] - 拒绝、隐匿、谎报资料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会被处罚[34] - 阻挠审计人员职权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会被处罚[34] - 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单位和个人会被处罚[34] - 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单位和个人会被处罚[34] - 打击、报复审计和检举人员的单位和个人会被处罚[34] - 利用职权谋私利的审计人员会被处罚[35] -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审计人员会被处罚[35]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实施,由其负责解释和修订[37]
泰祥股份(301192)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7 19:02
募集资金存放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6]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资金支取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商业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协议终止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形,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8] 项目重新论证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一年,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1] 资金使用审议 - 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作置换预先已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等事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同意意见[12]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超募资金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达股东会审议标准,应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达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4] 资金置换时间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原则上在到账后六个月内实施[14] 超募资金使用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21]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总额30%[21] -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1] 补充流动资金限制 -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21]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需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情况[28] 闲置资金使用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同意,并在会后二交易日公告内容[16]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到期归还并公告,无法按期归还需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18] 资金投向变更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需经相关流程,变更后投向原则上为主营业务,涉及情况需按规定披露[23] 资金使用审核 - 公司当年使用募集资金,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鉴证,在专项报告中披露鉴证结论[29] 鉴证报告聘请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公司配合并承担费用[29] 现场调查与报告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现场调查,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公司披露核查结论[29] 异常情况处理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否定”或“无法提出结论”鉴证结论,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分析原因并提核查意见[30] 违规报告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公司、商业银行未履约或存在重大违规风险,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30] 人员职责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督促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维护资金安全,不得参与改变资金用途[30] 办法规定 - 本办法“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32] - 本办法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其他规定为准[32]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制定和修改由股东会批准[32]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3]
泰祥股份(30119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7 19:02
投资分类 - 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持有不超一年)和长期投资(超一年)[3] 审批权限 - 对外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由股东会审议[6]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8] - 董事会闭会期间,总经理办公会对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小于10%等情况有审批权[10] 组织架构 - 董事会可设投资委员会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分析研究[13] - 公司设对外投资评审小组,总经理为组长负责初步评估和提投资建议[13] -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后续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14] 实施流程 - 短期投资由总经理办公会指定部门预选,按审批权限实施[16] - 长期投资由总经理办公室初步评估,按权限审批后实施[20] - 长期投资项目应签合同或协议,经法律顾问审核和决策机构批准[22] 项目管理 -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财务部每季度汇制报表向公司领导报告[25] 投资处置 - 公司可在多种情况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27][28][29] - 批准处置对外投资的程序与权限与批准实施对外投资相同[30] 财务管理 - 财务部负责投资收回和转让的资产评估,防止资产流失[31] - 公司财务部对对外投资全面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33] 检查审计 - 公司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可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34]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34] - 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财务部和董事会秘书[39] 制度施行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3]
泰祥股份(301192)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27 19: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转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990万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999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人员任职与股份转让限制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1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益与要求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凭证[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就相关损失请求诉讼[3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0] - 董事人数少于5人等7种情形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0] 会议通知与投票 - 召开年度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71]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73]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董事,三名以上独立董事[114] - 公司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115] 交易审议规定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17] - 非关联交易中,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117][11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9] 公司发展阶段与分红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68]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68] 公司合并分立等情况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6]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87] 清算相关规定 - 清算组应自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96] - 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清偿[197]
泰祥股份(30119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7 19:02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 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 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 10%属内幕信息[8]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 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8] 管理机构与责任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是管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3] 信息管理流程 - 重大事项筹划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签名确认[12] - 内幕信息公开后 5 日向交易所报备知情人登记表[12] - 年报等公告后 5 日自查知情人交易情况[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备忘录至少保存 10 年[19] - 处分违规知情人 3 日内报监管部门备案[24] 信息流转与审批 - 内部部门间流转需原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备案[17] - 对外提供需分管副总与董事会秘书批准并备案[17] 其他规定 - 各部门可制定保密制度报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备案[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通过之日起施行[29][30] - 上市公司登记填写登记人名字,汇总保留原姓名[35] - 知情人负有保密和禁止内幕交易义务[39] - 知情人获取信息 2 日内填写提交登记文件[39] - 违法买卖等行为有相应罚款规定[39] - 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相关人员受处罚[39] - 公司须登记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资料[40]
泰祥股份(30119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7 19:02
担保申请 - 担保申请人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财务部申请[8] 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须股东会审议[14] - 董事会审议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4]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担保管理 - 财务部按季度填报对外担保情况表并抄送[22] - 了解被担保方资金及债务情况[21] - 被担保债务展期需履行申请审核程序[21] 风险防范 - 对外担保采取反担保等措施[21] - 责任人督促被担保人还款[21] - 被担保人出问题经办部门及时报告应对[21] - 公司被执行担保责任后及时追偿[22]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申报债权[22] 其他规定 - 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持股50%以下关联方等提供担保[23] - 对外担保信息按要求披露[25] - 担保发生风险损失处罚责任人[27]
泰祥股份(301192)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7 19:02
舆情工作组织 - 公司成立舆情工作组,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4] 舆情工作流程 - 董秘办采集舆情信息上报副组长,各部门和子公司配合[6] 舆情分类与处理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处理遵循四项原则[9][10] - 一般舆情由副组长和董秘办处置,重大舆情组长决策[11] 制度相关 - 违反保密义务责任人受处分或处罚,制度由董事会制定[14][17]
泰祥股份(30119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7 19:02
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人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4] - 成员由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与董事会相同[6]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1] - 定期会议提前五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2] - 须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决议规则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3] 档案保管 - 会议记录、决议保管十年[15] 薪酬相关 - 工作经费列入公司预算,聘请咨询机构费用公司承担[10]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经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0] 人员更换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代行职权,提请董事会更换[12]
泰祥股份(301192) - 董事津贴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7 19:02
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 制定制度完善薪酬管理体系[2] - 向董事支付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定、股东会批[5] - 统一代扣代缴董事津贴个税[6] - 按实际任期计算津贴,有半月计算规则[7] - 多种情形影响津贴发放或标准[8] - 制度按法规和章程执行,股东会通过后实施[10]
泰祥股份(30119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1-27 19:01
财务资助与股份转让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监事会等起诉违规董高监[10] - 公司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和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损害公司或他人利益[11]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 公司对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1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执行公司事务适用董事忠实和勤勉义务规定[12]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12] 交易与担保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4]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14]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大会审议[16] 会议召开与决议 - 董事人数少于5人、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21] - 年度股东大会或股东会提前20日通知,临时的提前15日通知[26]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股东大会或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31] 董事与高管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董事和3名以上独立董事[40]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39]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4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按规定时间出具并报送披露年度、半年度和季度财务会计报告[4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45]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46] - 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平台公告[46]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48] 制度修订 - 2025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议案[2] - 制定、修订公司26项制度,其中11项需股东会审议[5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