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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3-10-18 18:13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 ...
北路智控: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0-18 18:13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 |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 | ... |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担保 | |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担保 | 事项; | | 事项; | (十三)审议批准第四十四条规定的交易 | | (十三)审议批准第四十四条规定的交易 | 事项; | | 事项; | (十四)审议批准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财务 | | (十四)审议批准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关联 | 资助事项; | | 交易事项; | (十五)审议批准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关联 | | ... | 交易事项; | | | ... | | 第八十四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 第八十四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 | --- | --- | |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 |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
北路智控: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10-18 18:13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年10月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 | 第一节 | 股东 | 7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4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8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1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6 | | 第一节 | 董事 | 26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 30 | | 第三节 | 董事会 | 31 | | 第四节 | 专门委员会 | 35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5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7 | | 第一节 | 监事 | 37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37 | | 第八章 ...
北路智控: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18 18:13
会议相关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9位董事全部出席[2] - 全体董事同意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3][4] - 同意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2] 议案通过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多项议案获董事会通过[5][6][7][8][9][10] 资金使用 - 公司将使用不超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买理财产品[11]
北路智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18 18:13
资金使用 - 公司拟用不超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买理财产品[2] - 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理财收益可再投资且总金额需在额度内[2] 决策授权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于胜利在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合同文件[2] -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 有效期 - 额度有效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
北路智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0-18 18:13
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战略与发展、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2]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 成员3名董事,含1名独立董事[4] - 会议通知提前3日发,全体委员同意可豁免[9]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研究并提建议[3]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提名委员会 - 成员3名董事,含2名独立董事[13]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13] - 会议通知提前3日发[17] - 负责拟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拔标准和程序等[12]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3]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审计委员会 - 由3名委员组成,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21]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28] - 会议通知提前3日送达,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28] - 负责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等[23]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监督其审计工作[2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32]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32] -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29] - 审查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33] - 证券事务部为决策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等资料[3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其述职和自我评价[37] - 按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37] - 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37] - 会议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3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39]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9]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可通讯表决[39]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41]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43]
北路智控: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3-10-18 18:13
证券代码:301195 证券简称:北路智控 公告编号:2023-59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 品或基金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以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理财 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总金额应在上述额度以内。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 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增加资金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 根据公 ...
北路智控: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2023-10-18 18:13
投资决策 - 公司拟用不超5亿闲置自有资金买理财产品,可循环使用[2] - 投资品种为安全高、流动性好产品或基金,期限不超12个月[3] - 投资决议有效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日起12个月内[4] 风险与监督 - 投资受宏观市场、收益、操作等风险影响[8] - 内审部门审计监督,独董、监事会可监督检查[10] 相关审批 - 2023年10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议案[13] -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同意该议案[14][15]
北路智控: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3-09-26 18:38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路智控"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证券代码:301195 证券简称:北路智控 公告编号:2023-54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3年2月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150,6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312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 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 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87,681,1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8,913,044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公司总股本由87,68 ...
北路智控: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3-09-26 18:38
股本变动 - 2022年8月1日首次公开发行新股21,920,300股,发行后总股本为87,681,160股[1][2] - 2023年2月1日,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1,150,600股上市流通,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3123%[3][4] - 2023年4月7日,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现9元、转增5股,总股本增至131,521,740股[4] - 2023年8月1日,部分股份9,158,701.00股解除限售,实际可上市流通6,211,051.00股[5] - 2023年8月9日,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剩余限售股份8,000.00股上市流通[5] - 2023年10月9日,郑煤机7,891,305.00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6][7][11][13][15] 股本结构 - 截至2023年9月20日,总股本131,521,74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70.9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29.09%[6] - 本次变动后,有限售条件股85,374,000.00股,占比64.91%;无限售条件股46,147,740股,占比35.09%[7][19] 其他 - 董事会监督股东减持,定期报告披露限售承诺履行情况[16]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规定,保荐机构无异议[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