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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30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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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日报网· 2025-10-23 21:13
公司人事任命 - 北路智控于10月23日晚间发布公告,宣布聘任蒋婷婷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1]
北路智控(301195.SZ)发布前三季度业绩,归母净利润1.05亿元,下降25.38%
智通财经网· 2025-10-23 19:37
财务表现 - 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7.11亿元,同比减少12.63%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亿元,同比减少25.38%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336.42万元,同比减少21.78%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79元 [1]
北路智控:10月2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3 17:47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包括《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在内的文件 [1] - 截至新闻发稿,公司市值为46亿元 [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97.92%来源于智能矿山业务 [1]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占比为2.08% [1]
北路智控:聘任蒋婷婷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3 17:47
公司人事变动 - 公司聘任蒋婷婷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 [1] 公司财务与业务构成 - 公司2025年1至6月份营业收入中智能矿山业务占比97.92% [1] - 公司2025年1至6月份其他业务收入占比2.08% [1] 公司市值 - 截至发稿公司市值为46亿元 [1]
北路智控(301195) - 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
2025-10-23 17:16
投资决策制度 - 公司投资活动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7] - 投资项目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需提交董事会审议[7] - 投资项目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交易披露与评估 -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达标准,应披露最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六个月[12] - 交易标的为非现金资产,应由专业评估机构提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一年[12] 交易计算原则 - 公司进行同一类别且标的相关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4] - 交易已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并披露,不再纳入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范围[12] 财务指标计算 - 公司购买或出售股权,按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适用规定[14] - 公司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占净资产比例适用规定,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5] 投资审批部门 - 公司基本建设等内部投资项目由总经理为首部门办理立项审批,资本经营类对外投资由投资部门办理申报审批[17] 部门职责 - 公司投资部门负责资本经营类对外投资相关工作,财务部负责投资效益评估和资金管理[18][19] 债务融资审议 - 单个或十二个月内累计债务性融资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占比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30] 融资方案审批 - 公司发行股票或债券由证券事务部拟定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29] 融资管理部门 - 公司财务部为融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拟定融资方案等工作[34] -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权益性融资和发行债券的可行性调研、实施及信息披露[34] 融资监督 - 公司内审部对融资活动进行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和审计评价[35][37] 投资项目实施 - 公司投资项目实施需严格执行计划和制度,资本经营项目由相应决策层决策并由投资部门组织实施[20] 投资项目制度 - 公司投资项目建立报告、监控、评估、考核制度,委托理财需专人跟踪资金[21][23] 责任追究 - 违反制度使公司遭受损失,公司将追究责任人责任,制度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通过生效[40][46]
北路智控(30119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3 17:1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5]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6] - 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0]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0]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9] - 董事和高管季报、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9] - 董事和高管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收益归公司[9] - 董事和高管不得融券卖出及开展衍生品交易[20]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14]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4] - 减持完毕或期满2个交易日内披露完成公告[14] 信息申报与通知 - 新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管在5种时点2日内申报信息[17][18]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7] 股份锁定与额度计算 - 董事和高管账户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18] - 每年首交易日按上年末股份25%算可转让额度[19] - 账户持股不足1000股可转让额度为持股数[19] - 董事和高管离任后6个月内股份锁定[20] 变动报告与制度生效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2日内报告并公告[20] - 公司有更严规定及时申报锁定股份[2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解释修订[25][26]
北路智控(30119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3 17:16
信息披露制度规范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应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禁止选择性披露[2][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依法履行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延迟披露[3][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4] 信息披露文件及时间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多种类型[6]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8] 重大事件披露情况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26] - 重大事件包括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多种情况[27] 需披露交易情况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9]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9] 信息披露责任人员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56] - 证券事务部是信息披露事务日常工作部门[56] 信息披露流程 - 信息披露前需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合规性审查、董事长签发[57] - 公司对外公开披露信息需经证券事务部程序性审核,由董事会秘书办理披露事宜[60] 其他规定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85]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生效及修改,由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86][87]
北路智控(301195)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0-23 17:16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或选两名以上独董时适用[3] 董事候选人提名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非独董和独董候选人[6] - 具备提名资格股东提名应会前三日书面送交提案[6] 选票计算 - 选独董时选票数为持股数乘应选独董人数[11] - 选非独董时选票数为持股数乘应选非独董人数[11]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得票须超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一半[13] - 候选人数超应选人数按得票排序,多者当选[14] 二次选举情况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且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对未当选候选人二次选举[14] - 两名以上候选人票数相同不能决定当选者,对该等候选人二次选举[14] - 若因此致董事会成员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会后两月内再开股东会选缺额董事[14]
北路智控(301195)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10-23 17:16
信息发布制度 - 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 - 发布及回复应诚信、谨慎、理性、客观,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平[4] 内容要求 - 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宜公开信息[6][7] - 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不迎合热点,不配合违法违规交易[7][8] 管理流程 - 证券事务部收集问题、拟订内容并提交审核[10] - 董事会秘书审核信息,重要敏感回复可视情况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11]
北路智控(301195)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10-23 17: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有违法犯罪、受处罚等情况不得被提名[13]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3]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兼任[3] - 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候选人[15]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18] - 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但不超六年[18]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 任期届满前解除职务,公司应披露理由[19]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9][21]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24]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4]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6][27] - 持续关注决议执行,违规及时报告[28] 公司相关规定 - 《公司章程》规定专门委员会事项并制定细则[29]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30]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1] - 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前3日提供资料[36]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3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3]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35] - 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6] - 及时发董事会通知并提供资料[35]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7]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