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亚香股份(301220)
icon
搜索文档
亚香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8 16:08
证券代码:301220 证券简称:亚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平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 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了公司编制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 制和审核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
亚香股份(301220)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8 16:05
财务表现 - 2024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14,593,526.72元,同比增长14.84%[2] - 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91,033.60元,同比下降57.10%[2] - 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25,812.53元,同比下降63.18%[2] - 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758,111.86元,同比下降38.25%[2] - 2024年第三季度总资产为2,057,666,387.58元,同比增长11.88%[2] - 2024年第三季度货币资金为197,772,559.12元,同比下降39.16%,主要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持续投入所致[5] - 2024年第三季度交易性金融资产为30,101,016.44元,同比下降78.64%,主要系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5] - 2024年第三季度应收账款为242,721,033.19元,同比增长30.51%,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所致[5] - 2024年第三季度研发费用为26,798,761.24元,同比增长35.76%,主要系研发材料投入增加所致[6] - 2024年第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3,163,675.38元,同比增长231.83%,主要原因是增加子公司投资所致[7] - 公司总资产从期初的1,839,185,281.42元增加到期末的2,057,666,387.58元[1][2] - 流动资产合计从期初的1,126,799,763.24元减少到期末的957,851,724.19元[1] - 非流动资产合计从期初的712,385,518.18元增加到期末的1,099,814,663.39元[1] - 流动负债合计从期初的238,952,841.70元增加到期末的374,125,896.17元[2] - 非流动负债合计从期初的22,948,229.94元增加到期末的55,198,761.55元[2] - 所有者权益合计从期初的1,577,284,209.78元增加到期末的1,628,341,729.86元[2] - 本期营业总收入为575,718,809.09元,上期为474,337,511.46元[15] - 本期营业总成本为519,744,855.22元,上期为401,498,883.34元[15] - 本期净利润为44,707,775.48元,上期为68,626,274.27元[15] - 本期研发费用为26,798,761.24元,上期为19,740,165.79元[15] - 持续经营净利润为44,707,775.48元,终止经营净利润为68,626,274.27元[1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140,081.26元,少数股东损益为-432,305.78元[16] - 综合收益总额为61,319,952.32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为61,752,258.10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为-432,305.78元[1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56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56元[1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640,816,406.29元,较上期的534,480,616.14元有所增加[17] - 收到的税费返还为29,105,745.08元,较上期的34,218,600.01元有所减少[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758,111.86元,较上期的19,042,396.93元有所减少[1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3,163,675.38元,较上期的146,522,328.31元有所减少[1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806,405.51元,较上期的17,456,528.93元有所增加[1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27,392,639.46元,较上期的180,160,978.28元有所减少[19]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6,025[8] - 周军学持股比例为39.93%,持股数量为32,261,951股[8] - 昆山鼎龙博晖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6.85%,持股数量为5,538,300股[8] - 蒋越新持股比例为3.09%,持股数量为2,493,800股[8] - 苏州永鸿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1.99%,持股数量为1,611,493股[8] - 郁慧芬持股比例为1.82%,持股数量为1,472,935股[8] - 上海涌铧投资持股比例为1.82%,持股数量为1,469,804股[8] - 昆山鼎龙博晖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数量合计为5,538,300股,占总股本的6.85%[10] - 盛军期末限售股数为300,000股,限售原因为董监高锁定股[11] - 嘉兴斐君永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永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期末限售股数为0,限售原因为首发前限售股[11]
亚香股份: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4-10-28 16:05
舆情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 影响的各类舆情。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 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 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 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作 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 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
亚香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8 16:05
证券代码:301220 证券简称:亚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制定《舆情管理制度》,认为《舆情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公 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 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 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
亚香股份:关于募投项目中部分生产线进入试生产阶段的公告
2024-08-28 18:25
证券代码:301220 证券简称:亚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目前该产线尚处于试生产阶段,从试生产到规模化量产,产能释放仍需一段 时间。在前期试生产阶段,项目生产装置、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有待持续观察。未来可 能存在市场环境变化、竞争加剧、产品销售价格波动、原材料价格波动等潜在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亚香生物科技(泰国)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中香兰素、凉味剂生产线按计 划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及生产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并获得泰国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上述生产线已具备试生产条件。公司将安排该产线进行试生产工作,并对设备装置进 行调整优化,逐步实现项目达产达标。 三、对公司的影响 该产线的投产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的产能和规模化优势,各 子公司的协同发展也将进一步深化公司的成本优势,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 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市场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四、可能存在的风险 关于募投项目中部分生产线进入试生产阶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投项 ...
亚香股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8-28 18:25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2024年3月22日起招商证券承接原平安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6] - 每月查阅募集资金交易明细,查询专户4次[3] - 发表5次专项意见[3] 其他情况 - 向深交所报告、现场检查、培训次数均为0次[3][4] - 未及时审阅文件次数为0次[3] - 公司承诺事项均已履行,保荐未发现问题[4][5] - 监管无因本项目采取监管措施情形[6]
亚香股份: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28 18:25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八月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致: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昆山亚香香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香股份")的委托,就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以下简称"本次调 整")及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授予",与本次调整合称"本次调 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本着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对本次调整及授予的有关文 件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作出如下声明: 1. 本所律师在工作过程中,已得到公司的保证:即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提供 了本所律师认为制作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 其 ...
亚香股份: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8-28 18:25
证券代码:301220 证券简称:亚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 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4 年 8 月 27 日为预留授 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6,0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 13.72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4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
亚香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4-08-28 18:25
激励计划人员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在职员工,不包括特定人员[1][2][3] 授予信息 - 授予日为2024年8月27日,授予条件已成就[3] - 授予价格为每股13.72元[3] - 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11.60万股限制性股票[3]
亚香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8 18:25
证券代码:301220 证券简称:亚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秀路 29 号 3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周军学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经 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经董事 会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