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香股份(3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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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香股份(30122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5-27 20:02
报告义务主体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等为报告义务人[5]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2]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2]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管理交易需报告[14]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4] 其他报告标准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5] - 业绩变化幅度达50%以上等情况需报告[16] 报告流程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后应立即口头报告,两日内递交书面文件[21] - 书面报送材料包括事项原因、协议、政府批文等[21]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上报信息,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22] - 对非强制性披露事项,董事会秘书根据情况向投资者披露或组织沟通[22] 信息管理 - 公司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25] - 各部门可指定信息报告联络人负责重大信息收集整理与联络[25]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义务人签字[26] 保密与责任 - 董事等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26] - 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导致违规,公司将追究责任[26] - 内幕消息泄露,董事会秘书采取补救措施并公告,报告监管部门[28]
亚香股份(30122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5-27 20:02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总经理可决定与关联自然人不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不超300万元或占净资产值0.5%以下的关联交易[13] - 董事会审议超30万元与关联自然人、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值0.5%以上与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14] - 股东会审议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15] 会议召开与表决 - 董事会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股东会关联交易表决,关联股东回避,非关联股东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4] 关联交易原则与披露 - 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价格不应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及时披露[27][28] - 与关联人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除披露外还需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8] 关联交易计算与审议 - 涉及“提供财务资助”以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30]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实际或预计全年累计金额适用披露规定[28] - 持续同类关联交易需预计当年金额,达标准披露或提交审议[31] 关联交易特殊情况 - 已审议交易未超预计或条款未变可不披露,但需说明情况[31] - 交易金额超出预计或条款变化,重新预计并按规定披露及审议[31] - 特定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3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7]
亚香股份(301220) - 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5-27 20:01
公司基本信息变更 - 公司经营范围拟由天然香料等业务变更为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等业务[2][3][10] - 公司总股本将由80,800,000股变更为112,770,840股,注册资本由80,800,000元变更为112,770,840元[3] 制度修订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废止[3] - 公司为落实新《公司法》要求等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及制定新制度[4] -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7]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12,770,840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人民币[11]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 [14] 股东权益 - 股东可按持股比例获得股利等利益分配[16] - 股东对公司经营有监督、建议、质询权[16] - 股东可依法转让、赠与或质押所持股份[17]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3]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6] 董事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7][58]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等多项职权[63][6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66]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等专门委员会,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6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74] -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7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3] -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也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88] -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中期分红比例不少于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88]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作出合并决议,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省级以上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93] - 公司作出分立决议,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省级以上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94] - 公司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省级以上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94]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财报,前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报[83]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20天通知,股东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93] - 《公司章程》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101]
亚香股份(301220) -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范忠领)
2025-05-27 20:01
董事会提名 -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范忠领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候选人条件 - 范忠领未取得资格证书,承诺参加培训并取得证明[4] - 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 满足多项独立性要求,如持股、任职限制等[7][8][10][11]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11]
亚香股份(301220) -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文)
2025-05-27 20:01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文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提名条件 - 被提名人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 会计专业被提名人需有注册会计师资格[6]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和任职有要求[7]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无特定情形[8] - 被提名人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批评[10]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公司不超三家[10] - 被提名人在公司任独立董事不超六年[10] 提名人承诺 - 提名人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11]
亚香股份(301220) -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袁荣鑫)
2025-05-27 20:01
人员提名 - 袁荣鑫被提名为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袁荣鑫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培训并取得证明[3] 合规情况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与任职符合规定[7] - 最近十二个月内无相关所列情形[8]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交易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10] - 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10]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10]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10] 履职承诺 - 如辞职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将持续履职[12]
亚香股份(301220) -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文)
2025-05-27 20:01
候选人资格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不超1%,非前十自然人股东[6]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不在持股超5%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7] - 近十二个月无禁止任职情形[8] - 近三十六个月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交易所谴责批评[9][10] - 过往任职未因未出席会议被撤换未满十二个月[10] - 担任境内独董公司不超三家[10] - 在该公司连续任独董不超六年[10] 其他情况 - 候选人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2] - 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有五年以上相关经验[6]
亚香股份(301220) -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袁荣鑫)
2025-05-27 20:01
独立董事提名 -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袁荣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袁荣鑫未取得资格证书,承诺参加培训并取得证明[4]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无相关持股、任职情况[7] - 被提名人无不适合任职情形及相关违规记录[8][10]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10]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11] 声明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11]
亚香股份(301220) -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范忠领)
2025-05-27 20:01
独立董事提名 - 范忠领被提名为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范忠领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培训并取得证明[3] 任职合规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近十二个月无不符情形[7][8]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批评,任职上市公司数量合规[10] 履职承诺 - 候选人声明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辞职或持续履职[10][12]
亚香股份(301220) -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5-05-27 20:01
换届提名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阅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1] - 提名刘文、范忠领、袁荣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候选人情况 - 刘文已取得资格证书,范忠领和袁荣鑫未取得,承诺参加培训并取得证明[1] - 候选人符合任职要求,无不良记录[2] 后续安排 - 提名委员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 文件信息 - 文件发布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