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香股份(3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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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香股份:欧美对华香兰素发起双反调查,公司泰国基地新产能有望受益
东吴证券· 2025-01-02 10:59
投资评级 - 报告维持亚香股份的"买入"评级 [5][8] 核心观点 - 欧美对华香兰素发起双反调查,公司泰国基地新产能有望受益 [1] - 公司产品丰富且客户稳定,香兰素和凉味剂在国际市场占有率高 [6] - 泰国子公司项目布局香兰素产能,公司受贸易摩擦影响有限 [7] 市场数据 - 亚香股份收盘价为36.46元,一年最低价为22.47元,最高价为41.08元 [3] - 市净率为1.82倍,流通A股市值为1,717.63百万元,总市值为2,945.97百万元 [3] 盈利预测与估值 - 2024年营业总收入预计为737百万元,同比增长16.95% [5] - 2024年归母净利润预计为67.05百万元,同比下降16.35% [5] - 2024年EPS预计为0.83元/股,对应PE为43.93倍 [5] 泰国项目进展 - 泰国项目一期已完成生产工艺和机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预计2025年上半年达到设计产能 [7] - 泰国项目拟新建香兰素1000吨、橡苔200吨、苯甲醛100吨、苯甲醇50吨、桂酸甲酯100吨、凉味剂150吨、叶醇150吨产能 [7] 财务预测 - 2024年预计营业总收入为737百万元,营业成本为535百万元,毛利率为27.47% [10] - 2024年预计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67百万元,归母净利率为9.10% [10] - 2024年预计每股净资产为20.57元,ROE为4.04% [10]
亚香股份跌1.48% 2022年上市即巅峰平安证券保荐
中国经济网· 2024-12-19 15:53
股价表现 - 亚香股份今日股价下跌1.48%,收报33.33元,总市值26.93亿元 [1] - 该股目前处于破发状态 [2] - 上市首日,亚香股份盘中最高报51.80元,为上市以来股价最高点 [3] 首次公开发行 - 亚香股份于2022年6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股份数量2,020万股,发行价格为35.98元/股 [2]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72,679.6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6,209.41万元,较原计划多14,209.41万元 [3]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总额为6,470.19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4,566.47万元 [4] 募集资金用途 - 公司拟募集资金52,000.00万元,计划用于6,500t/a香精香料及食品添加剂和副产15吨肉桂精油和1吨丁香轻油和20吨苧烯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 - 2024年2月22日,公司发布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000.00万元,用于年产432吨香精、香料、食品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5] 股东大会决议 -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发布公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 [5] - 2024年5月13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6]
亚香股份:深度报告:全球香精香料细分龙头,泰国工厂助力业绩迈入新台阶
民生证券· 2024-11-15 15:32
分组1 -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为“推荐”首次评级[3] - 报告的核心观点为亚香股份是全球天然香料细分龙头企业,全球香精香料市场稳定增长且国际巨头占据主导地位,亚香股份产品品类和客户资源丰富,泰国基地投产有望提升盈利水平,看好其未来发展空间[1] - 亚香股份主营天然香料、合成香料、凉味剂等,2023年实现营收6.30亿元同比降低10.66%,归母净利润0.80亿元同比降低39.18%,2024Q1 - 3实现营收5.76亿元同比增长21.37%,归母净利润0.45亿元同比降低34.58%,预计2024 - 2026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65、1.29、1.61亿元对应动态PE分别为38X、19X、15X[1] 分组2 - 全球香精香料市场2022年规模为292亿美元整体稳定增长,食品与日化行业需求相对稳定,烟草香精特别是电子烟市场有望打开增量需求,2013 - 2019年全球市场高度集中,国内市场小且分散但部分企业在特定品种有优势[1] - 亚香股份产品品类和客户资源丰富,实现对国际十大香精香料公司全覆盖,在国内外知名消费品牌公司实现销售,募投项目泰国基地一期已投产,预计带来1.25亿元利润增量,可规避关税影响、扩充产能提升盈利水平[1] - 亚香股份股权结构较为集中,实际控制人周军学直接持股39.93%,2023年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已回购87.29万股占当时总股本1.08%[31] 分组3 - 香精香料品类繁多,香料是调配香精主要原料,香精是香料混合物,按照用途可分为食用香精、日化香精、烟草香精和其他香精,香料按来源分为天然香料和合成香料[33] - 天然香料提取技术多样,新兴技术提升生产效率、产品品质和清洁生产,合成香料技术进步,生物合成技术不断发展,各大企业利用生物技术制备天然香料[36] - 食品与日化是香精香料主要下游应用领域,各自在香精香料市场份额占比约44%,烟用香精占比约12%,食品行业发展稳定,日化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41] 分组4 - 全球香精香料市场规模稳定增长,2018 - 2022年收入从276亿美元增长至292亿美元,亚洲市场2021年占全球份额40%,国内香精香料供需双增长,2022年中国市场规模达560亿元,全球市场集中度高度集中于前十大企业[47] - 香兰素是广谱型高级香料,下游应用广泛,市场上供应的产品主要为合成香兰素和天然香兰素,合成香兰素市场份额近9成,天然香兰素传统生产技术受限,生物法生产的香兰素约占世界产量5%[56] - 凉味剂能给人清凉感觉,广泛应用于食品、医药和日化等领域,L - 薄荷醇是应用最广泛的凉味剂,但存在易挥发、不耐高温、凉味持续时间短等缺点,WS系列新型凉味剂综合特性优于传统薄荷醇[60]
亚香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8 16:08
证券代码:301220 证券简称:亚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平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 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了公司编制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 制和审核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
亚香股份(301220)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8 16:05
财务表现 - 2024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14,593,526.72元,同比增长14.84%[2] - 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91,033.60元,同比下降57.10%[2] - 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25,812.53元,同比下降63.18%[2] - 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758,111.86元,同比下降38.25%[2] - 2024年第三季度总资产为2,057,666,387.58元,同比增长11.88%[2] - 2024年第三季度货币资金为197,772,559.12元,同比下降39.16%,主要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持续投入所致[5] - 2024年第三季度交易性金融资产为30,101,016.44元,同比下降78.64%,主要系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5] - 2024年第三季度应收账款为242,721,033.19元,同比增长30.51%,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所致[5] - 2024年第三季度研发费用为26,798,761.24元,同比增长35.76%,主要系研发材料投入增加所致[6] - 2024年第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3,163,675.38元,同比增长231.83%,主要原因是增加子公司投资所致[7] - 公司总资产从期初的1,839,185,281.42元增加到期末的2,057,666,387.58元[1][2] - 流动资产合计从期初的1,126,799,763.24元减少到期末的957,851,724.19元[1] - 非流动资产合计从期初的712,385,518.18元增加到期末的1,099,814,663.39元[1] - 流动负债合计从期初的238,952,841.70元增加到期末的374,125,896.17元[2] - 非流动负债合计从期初的22,948,229.94元增加到期末的55,198,761.55元[2] - 所有者权益合计从期初的1,577,284,209.78元增加到期末的1,628,341,729.86元[2] - 本期营业总收入为575,718,809.09元,上期为474,337,511.46元[15] - 本期营业总成本为519,744,855.22元,上期为401,498,883.34元[15] - 本期净利润为44,707,775.48元,上期为68,626,274.27元[15] - 本期研发费用为26,798,761.24元,上期为19,740,165.79元[15] - 持续经营净利润为44,707,775.48元,终止经营净利润为68,626,274.27元[1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140,081.26元,少数股东损益为-432,305.78元[16] - 综合收益总额为61,319,952.32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为61,752,258.10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为-432,305.78元[1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56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56元[1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640,816,406.29元,较上期的534,480,616.14元有所增加[17] - 收到的税费返还为29,105,745.08元,较上期的34,218,600.01元有所减少[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758,111.86元,较上期的19,042,396.93元有所减少[1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3,163,675.38元,较上期的146,522,328.31元有所减少[1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806,405.51元,较上期的17,456,528.93元有所增加[1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27,392,639.46元,较上期的180,160,978.28元有所减少[19]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6,025[8] - 周军学持股比例为39.93%,持股数量为32,261,951股[8] - 昆山鼎龙博晖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6.85%,持股数量为5,538,300股[8] - 蒋越新持股比例为3.09%,持股数量为2,493,800股[8] - 苏州永鸿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1.99%,持股数量为1,611,493股[8] - 郁慧芬持股比例为1.82%,持股数量为1,472,935股[8] - 上海涌铧投资持股比例为1.82%,持股数量为1,469,804股[8] - 昆山鼎龙博晖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数量合计为5,538,300股,占总股本的6.85%[10] - 盛军期末限售股数为300,000股,限售原因为董监高锁定股[11] - 嘉兴斐君永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永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期末限售股数为0,限售原因为首发前限售股[11]
亚香股份: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4-10-28 16:05
舆情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 影响的各类舆情。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 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 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 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作 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 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
亚香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8 16:05
证券代码:301220 证券简称:亚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制定《舆情管理制度》,认为《舆情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公 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 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 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
亚香股份(301220)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8 18:2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报告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6]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 - 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美国亚香、南通亚香、江西亚香、金溪亚香、苏州亚香和泰国亚香[5] - 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武穴坤悦和武穴格莱默[5] - 公司参股公司包括南通新倍涛和闻泰医药[5] -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周军学[5] - 公司股东包括鼎龙博晖和永鸿宝[5]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天然香料、凉味剂、食品添加剂、香兰素、丁香酚香兰素和阿魏酸香兰素[6] -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国际香料香精(IFF)、奇华顿(Givaudan)、芬美意(Firmenich)、玛氏箭牌(Wrigley)、亿滋国际(Mondelēz)、ABT、高露洁(Colgate)等[5] - 公司主要认证包括REACH、FDA、KOSHER和HALAL[5] 财务表现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361,125,282.37元,同比增长25.62%[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349,047.66元,同比下降23.45%[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4,516,177.27元,同比下降9.88%[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151,870.92元,同比增长168.51%[1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44元/股,同比下降22.81%[13] - 总资产为1,965,877,133.00元,同比增长6.89%[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83,681,564.17元,同比增长0.32%[13]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603,172.91元[1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653,000.00元[15] - 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为844,153.33元[15] - 公司营业收入为361,125,282.37元,同比增长25.62%,主要由于天然香料和凉味剂收入增加[39] - 公司营业成本为259,959,982.29元,同比增长35.21%,主要由于营业收入增长导致产品毛利下降[39] - 公司销售费用为4,724,157.76元,同比增长23.67%,主要由于销售增长及销售团队建设[39] - 公司财务费用为-4,978,973.08元,同比减少118.47%,主要由于本期汇兑收益增加[39] - 公司研发投入为15,799,969.01元,同比增长24.75%,主要由于企业为了提高研发效率和创新能力,增加了研发投入[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151,870.92元,同比增长168.51%,主要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4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5,152,129.25元,同比下降163.60%,主要因大额存单及银行理财产品大幅减少及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增加[4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880,602.12元,同比增长25.11%,主要因短期借款增加[4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53,236,331.69元,同比下降125.74%,主要因大额存单及银行理财产品大幅减少及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增加[4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222,292,139.97元,同比增长193.72%,主要因苏州亚香建筑工程及泰国亚香生产基地建设[40] - 合成香料营业收入为44,865,176.89元,同比下降5.81%,毛利率为11.11%,同比下降14.04%[41] - 凉味剂营业收入为157,750,167.36元,同比增长18.37%,毛利率为31.22%,同比增加0.51%[41] - 天然香料营业收入为153,083,140.39元,同比增长60.85%,毛利率为31.08%,同比下降11.91%[41] - 货币资金为271,833,086.07元,占总资产比例13.83%,同比下降3.85%,主要因泰国亚香生产基地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增加[44] - 在建工程为430,749,048.25元,占总资产比例21.91%,同比增长14.59%,主要因苏州亚香建筑工程及泰国亚香生产基地建设[44] 行业与市场 - 全球香料香精行业市场规模2023年约为306亿美元,同比增长2.3%,预计2025年将增至321亿美元[26] - 中国香料香精行业市场规模2023年约为439亿元,同比增长2.6%,预计2026年有望突破500亿元[28] - 公司是全球中高端香料主要生产企业之一,产品销往欧美知名香精香料企业以及国际知名快速消费品企业[33] - 公司在天然香料和凉味剂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如丁香酚香兰素和WS-23等产品在全球同类产品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33] - 公司产品直接销售给国际十大香精香料公司中的奇华顿、芬美意、国际香料香精、德之馨等,实现对十大国际香精香料公司的全覆盖[34] 生产与研发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天然香料、合成香料和凉味剂,分为液体香料和固体香料[21] - 公司采用自产与委外加工相结合的生产模式,根据销售计划和客户订单制定生产计划[23] - 公司研发模式以市场前瞻性发展和客户需求为基础,整合外部研发资源进行技术开发[25] - 公司通过与江南大学等科研机构的合作,成功利用酶催化与发酵技术改造升级现有产品线,例如采用酶催化方法制备桂酸系列产品已实现量产能力[37] - 公司目前能够量产各类香料近300种,其中天然香料有160多种,能够满足香精厂商在香料质量一致性、批量供货及时性与稳定性等方面的需求[38] 销售与采购 - 公司销售模式包括向终端客户销售和向贸易商销售,主要客户包括国际香料香精企业和快速消费品公司[24] - 公司采购模式包括原材料、中间体及粗成品的采购,实施安全库存制度,制定采购策略并按计划采购[22] - 公司主要通过国际香精香料协会年会、中国香精香料大会等专业会议进行业务拓展和客户接触[24] - 公司境外销售占比较高,主要采取CIF、CFR等贸易方式进行,结算方式为电汇[24] -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委托加工管理制度》等配套管理文件,规范采购和生产过程管理[22] 投资与并购 - 公司收购武穴格莱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金额为2160万元,持股比例为72%[48] - 集团总部大楼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14601.1465万元,项目进度为48.67%[50] - 亚香泰国生产基地累计投入金额为24473.47105万元,项目进度为81.58%[50] - 公司报告期内未出售重大资产[61] - 公司报告期内未出售重大股权[62] - 公司报告期内收购武穴格莱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但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63] - 公司报告期内注销金溪亚香香料有限公司,注销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无影响[63] 募集资金与项目 - 募集资金总额为66209.41万元,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5542.17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63374.19万元[52]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8136.97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42.50%[5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621.554038万元[52] - 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52,000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为58,600.1万元,本报告期投入金额为15,542.17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为63,374.19万元[55] - 6,500 t/a香精香料及食品添加剂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100.00%,累计实现效益为-2,853.42万元[54] - 亚香生物科技(泰国)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86.69%,预计2024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54]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52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4] - 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463.13万元[5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6,215,540.38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泰国亚香项目付款专用账户内[56] - 公司将原募投项目6,500t/a香精香料及食品添加剂项目中的香兰素产品产能调整为其他适销产品产能,并对生产线进行改造[55] - 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和2023年8月24日分别使用超募资金4,260.00万元和5,998.3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5] - 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8,520万元(含利息收入)全部投入到亚香生物科技(泰国)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55]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发生调整,原募投项目已变更,其实施方式、效益实现时间与预期存在较大差异[55] - 亚香生物科技(泰国)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为24,391.06万元,投资进度为86.69%[58] 子公司表现 - 南通亚香子公司营业收入为88,439,560.65元,净利润为-7,532,122.58元[62] - 美国亚香子公司营业收入为76,760,056.50元,净利润为5,745,501.84元[62] - 江西亚香子公司营业收入为75,839,144.04元,净利润为9,863,699.95元[62] - 武穴坤悦子公司营业收入为42,446,721.65元,净利润为-3,344,145.02元[62] 环保与安全 - 公司及其子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79] - 江西亚香完成《排污许可证》延续工作,有效期为2023年3月30日至2028年3月31日[79] - 武穴坤悦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22年9月28日至2027年9月27日[79] - 南通亚香完成《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工作,有效期为2020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16日[79] - 南通亚香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80mg/Nm³,执行标准为DB 32/3151-2016[80] -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设施投入金额合计为134.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61万元[88] -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费用支出为416.82万元[88] - 报告期内环保设施投入和环保费用支出占营业总成本比例分别为0.42%、1.31%[88] - 报告期内公司缴纳环境保护税14.33万元[88] - 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西亚香、南通亚香和武穴坤悦的应急预案均已在所在地环境保护局备案,并已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和组织完成应急演练[88] 股东与股权 - 公司股份总数为80,800,000股,占比100.00%[111] - 有限售条件股份从38,647,669股减少至33,690,001股,占比从47.83%降至41.70%[110] - 无限售条件股份从42,152,331股增加至47,109,999股,占比从52.17%升至58.30%[110] - 境内自然人持股减少100,000股,从33,790,001股降至33,690,001股[110] - 基金、理财产品等持股减少539,340股,从539,340股降至0股[110] - 周军学持有32,261,951股,占比39.93%,全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13] - 昆山鼎龙博晖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持有5,541,800股,占比6.86%,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113] - 上海涌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涌耀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持有2,662,304股,占比3.29%,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113] - 郁慧芬持有1,613,335股,占比2.00%,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113] - 苏州永鸿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1,611,493股,占比1.99%,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113] - 昆山超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1.42%,持有1,147,800股[115] - 周建国持股比例为1.06%,持有860,000股[115] - 方益民持股比例为0.94%,持有760,200股[115] -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7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803%[115] 公司治理与合规 -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小于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162] - 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162] - 控制的判断标准包括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享有可变回报以及有能力影响回报金额,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
亚香股份: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28 18:25
| 编制单位: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 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 的会计科目 | 2024年初占 用资金余额 | 2024年度占用 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 2024年度占 用资金的利 息(如有) | 2024年度偿还 累计发生金额 | 2024年末占 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 | | | | | | | - | | | | 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 | | | | | - | | | | 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关 ...
亚香股份: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28 18:25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八月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致: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昆山亚香香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香股份")的委托,就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以下简称"本次调 整")及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授予",与本次调整合称"本次调 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本着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对本次调整及授予的有关文 件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作出如下声明: 1. 本所律师在工作过程中,已得到公司的保证:即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提供 了本所律师认为制作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 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