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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香股份(3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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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香股份(30122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5-27 20: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昆山 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 担任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不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 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 负有忠实义务。 第五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 负有勤勉义务。 第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 ...
亚香股份(30122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5-27 20:02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一名独 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前述提名主体提名一名独立董事担任并由董事会审议通 过产生,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为使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符合本细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细则及时补足委员人数。在董事会根据本细则及 时补足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且独立董事所占比例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司 章程》的规定之前,提名委员会原委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第八条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提名委员会委 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 范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为公司选拔合格的董事、总 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亚香股份(30122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5-27 20:02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高效运作,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以及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召开股东会的规定,保证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 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1 (一)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 ...
亚香股份(301220)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5-27 20:02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公司要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 行为,做好防止相应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 1 第一条 为了建立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以及《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
亚香股份(30122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5-27 20:02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母公 司")对外投资管理事宜,维护股东利益,进一步降低经营风险,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投资限定于本公司的权益性投资行为,且投资完 成后,公司在新的经济体中位于控股地位,该等投资行为包括股权收购、兼并、 合资、联营等经济活动。对外参股公司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宗旨、原则与方针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宗旨是通过对外投资活动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培 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施公司既定的战略构想。 第四条 对外投资要遵循战略导向原则、效益优先原则、有效管理 ...
亚香股份(301220)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5-27 20:02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 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 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 影响的各类舆情。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 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1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 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
亚香股份(30122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5-27 20:02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可 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 第一条 为规范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 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
亚香股份(30122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5-27 20:0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前述提名主体提名一名独立董事担任并由董事会审议通 过产生,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为使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的人员组成符合本细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细则及时补足委员人数。在董事会 根据本细则及时补足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且独立董事所占比例符合法律 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之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原委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第七条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经营,建 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
亚香股份(30122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5-27 20:02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 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应占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且担任召集人的独立董事须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规范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事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 ...
亚香股份(30122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5-27 20:02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关联交易,充分保障商事活动的公允、合理,维护公司及股 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昆山亚香香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 (3)持有股份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 (4)本制度所指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除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5)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股份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 第二条 本规则所述的关联交易,是指股份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股份公司 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权利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有偿交易行为及无对价 的转移行为。 第三条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1、本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股份公司的关联法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