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瑞眼科(30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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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瑞眼科(30123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4-28 20:15
信息披露制度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人员和机构[2]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3][4][5] 交流与报送要求 - 公司与特定对象交流需做好记录和核查,2个工作日内回复[6] - 公司向特定方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应报告并要求签署保密协议[7] 制度执行与审查 - 公司应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备案披露[7] - 公司需审查非正式公告信息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7] 信息披露范围与时间 - 公司披露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9] - 公司在其他媒体发布重大信息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9]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两个月[11]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15]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15]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15] 定期报告其他要求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申请[16] - 年度报告需记载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等情况[16]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后需向深交所报送相关文件[18] 审计与业绩预告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需提交专项说明等文件[19]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在年报披露[20]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2] 临时报告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25] - 公司报送的临时报告不符合要求,应先披露提示性公告,并承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符合要求的公告[28]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2]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提前泄漏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22] - 公司董事会预计实际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差异较大,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22] - 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25] 人员责任与保密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37]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等承担主要责任[38]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34] 其他保密要求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知情者在定期报告公告前不得泄露信息[41] - 股东及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投资者应履行披露义务并保密[41] - 公司有关人员回答政府部门生产经营数据咨询需先咨询董事会秘书[41]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有关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有权处分并索赔[42] - 公司聘请方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42] - 本管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45]
普瑞眼科(301239)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8 20:15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邹欢先生、汤华东先生、CHEN PENGHUI 先生、陈 凌云女士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 结合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其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对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邹欢先生、汤华东先生、CHEN PENGHUI 先生、陈凌云女士(已 离任)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二〇二五年 ...
普瑞眼科(30123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28 20:15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2]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不足二分之一提交董事会[13] 其他要点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3]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0]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决策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等五方面资料[9] - 对董事和高管考评分三步,表决通过后报董事会[10]
普瑞眼科(30123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4-28 20:15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及自然人股东为关联人[4]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应及时披露[11]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交易应及时披露[11] - 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1]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不论数额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1]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2] 董事会表决 - 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定价与结算 - 关联交易定价按国家定价、市场价格等原则,无则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7] - 关联交易价款逐月、季度结算,按协议支付[9]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按发生额累计披露[16][17] - 拟进行应披露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8] - 相关人员应告知公司关联人情况[21]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履行审批[23]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保存10年[28]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5]
普瑞眼科(301239)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8 20:15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2年7月5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3740.4762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961.9048万元,股份总数14961.9048万股[7][13] - 公司发起人成都普瑞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5.56%,徐旭阳持股11.11%等[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3年内处理[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24]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26]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2]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独立董事,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84] -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等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等[90] 人员任期 - 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选(聘)可以连任[73][96] - 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98]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半年报在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10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02] -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不同发展阶段有不同分红比例要求[104] 其他规定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110] - 控股股东指持股超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31]
普瑞眼科(301239) -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5-04-28 20:15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 及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突出公司主营业务; (三)严格执行决策程序,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职能部门,负责重大经营事项的 承揽、论证、实施和监控;公司经理层负责管理公司投资事项,负责公司投资项 目的规划、论证、监控以及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的宏观监控。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四条 依据本制度进行的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 ...
普瑞眼科(301239)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汤华东)
2025-04-28 20:15
会议情况 - 2024年召开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3次,独立董事全参加[4] - 2024年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委员会分别召开1、1、4次会议[5][6] - 2024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7] 信息披露 - 按时披露2023 - 2024年多份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13] 决策事项 - 2024年4月续聘天健为审计机构,通过董高薪酬方案[14][15] 沟通考察 - 2024年独立董事实地考察医院,与中小股东沟通[10][11]
普瑞眼科(301239)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4-28 20:15
舆情应对组织 - 公司成立舆情应对工作组,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5]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采集,涵盖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4][5] 舆情处理原则与流程 -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勇敢面对和系统运作[8] - 一般舆情灵活处置,重大舆情开会决策部署[9] 重大舆情处置与后续 - 重大舆情控制传播范围,处置后评估总结[9][10] 责任与保密 - 未执行制度造成损失公司追责,相关人员需保密[12] - 顾问擅自披露信息、媒体编造虚假信息公司追责[13][16]
普瑞眼科(301239)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CHEN PENGHUI)
2025-04-28 20:15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召开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3次,独立董事全出席[5] - 2024年独立董事召集并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6] - 2024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独立董事全出席[7] - 2024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8] 报告披露与决策 - 2024年按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等报告[12] - 2024年4月22日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4] - 2024年4月22日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高薪酬方案[15]
普瑞眼科(30123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4-28 20:15
募集资金支取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专户协议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情况[9] 项目可行性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1]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1]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11] -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3]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应归还至专户,无法归还需按要求审议并公告[13]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达到或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应安排使用计划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3] -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14]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 -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2] -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达到或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2] 资金检查与报告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4] - 董事会应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4] 鉴证报告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4] 闲置资金投资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15]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19] 资产所有权转移 - 以发行证券买资产,应在新增股份上市前办理完毕资产所有权转移手续[16] 资金使用审批 - 使用募集资金须按制度申请并履行审批手续[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