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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德新材: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3 20:32
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报告仅供信德新材为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C10309 号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信德新材")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 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 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3]第 ZC10307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信德新材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 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3 年度非 ...
信德新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3 20:32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企业战略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会特设辽宁信德新材料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作 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 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 ...
信德新材: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4-04-23 20:32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C10308 号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信德新材")管理层就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德新材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执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信德新材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 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对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 性及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发表自我评估意见。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 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信德新材是否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获取 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 ...
信德新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3 20:32
资金运用 - 公司拟用不超10亿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2][4][9] - 投资产品为低风险理财或存款类,期限不超12个月[2][3][4][9] - 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起12个月,额度内可循环使用[4][9] 风险管控 - 投资受市场、利率、流动性等风险影响[5] - 财务部核对余额、跟踪运作,内审部门审计监督[5][6] - 监事会、独立董事可监督检查,必要时聘专业机构审计[7] 投资意义 - 确保正常经营前提下投资,提高资金效率和收益[8]
信德新材: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3 20:32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职权。公司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并报 告工作,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 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兼任监 事会办公室负责人,管理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 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 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辽宁信 ...
信德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3 20:3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辽宁信德新 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德新材"或"公司")的保荐机构和持 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 督导职责,对信德新材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 月)低风险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
信德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3 20:32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3 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78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33 人 二、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 求 ...
信德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3 20:3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之 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辽宁 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德新材"或"公司")的 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信德新材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 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4 号),公司首次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38.88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6,096.00 万 ...
信德新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3 20:32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确保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辽宁信德新材料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当有需要定期披露的信息发生或即将 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 息"、"重大事件"或者 "重大事项")时,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 披露信息,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 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
信德新材: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3 20:32
委托理财审议标准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董事会审议披露[6]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股东大会审议[6] - 未达董事会标准,总经理审议[6] 闲置募集资金管理 - 可现金管理,投资保本流动性好产品[7] - 投资需董事会审议,监事会等出具意见[7] 风险控制与监督 - 不相容岗位分离[11] - 财务部跟踪,异常及时报告[11] - 监事会检查审核[11] - 内审部门审计汇报[12] 信息披露 - 定期报告披露风险控制及损益[12] - 达标准披露,含目的等内容[14] - 闲置募集资金管理会后二日披露[14] 其他规定 - 知情人员信息公开前保密[15] - 违规责任人受处分[15] - 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执行[17] - 与其他规定冲突以其他为准[17] - 董事会修订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7] - 2024年4月制定该制度[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