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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恒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1-29 20:44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和《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和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以及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如有)。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
国科恒泰: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2023-11-29 20:44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发 展战略需要,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拟以自有资金 186.85 万元收购长沙慧众 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沙慧众")持有的湖南国科 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国科")17.2%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 司持有湖南国科 100%的股权。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 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未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构成 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301370 证券简称:国科恒泰 公告编号:2023-043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 ...
国科恒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3-11-29 20:44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 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国科恒泰(北京)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宜。本制度未规 定的,适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 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 ...
国科恒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1-29 20:44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不得少于两名,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 专业人士。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中的独立董事因触及相关规定情形提出辞职或者被 解除职务导致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实施细则或者《公司章 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 ...
国科恒泰: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11-29 20:44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进一步完善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 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 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 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国科恒泰(北京)医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 ...
国科恒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3-11-29 20:42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 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的 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含各分公司、各子公司) 的主要负责人或指定联络人。 (二)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三) 公司派驻所属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 公司内部其他对公司重大信 ...
国科恒泰:内部审计制度
2023-11-29 20:42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使 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 及《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 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公司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 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部门(单位),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 门、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 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 ...
国科恒泰: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3-11-29 20:42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执 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总经理履行自己的职权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以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二) ...
国科恒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2023-11-29 20:42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 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或《公司章程》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 书面通知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 ...
国科恒泰:公司章程
2023-11-15 19:51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 第二节 | 监事会 | 46 | | --- | --- | --- | | 第八章 党组织 | | 48 | | 第一节 | 宗旨和党组织的机构设置 | 48 | | 第二节 | 党支部职权 | 48 | |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49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49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 54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54 | |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 | 54 | | 第一节 | 通知 | 54 | | 第二节 | 公告 | 55 | |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 56 | | 第一节 |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56 | | 第二节 | 解散和清算 | 57 | |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 59 | 二○二三年十一月 1 | 第一章 总 | 则 | 4 |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5 | | 第三章 股 | 份 | 6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