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同创(301387)

搜索文档
光大同创: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2-04 16:3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二月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证券代码:30138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 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一、 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深圳光大同创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而制定。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 ...
光大同创: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2024-02-04 16:36
独立董事唐都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证券代码:301387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公告编号:2024-00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唐都远受其他 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拟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提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2. 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唐都远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 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3.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所述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 征集人唐都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 ...
光大同创: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4 16:36
证券代码:301387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公告编号:2024-004 为持续推进长期激励机制的建设,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结合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公司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拟定《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 日上午 11:00 ...
光大同创: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4-02-04 16:3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获授总量分配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数量 | 占授予第一类限制 | 占草案披露时总 | | --- | --- | --- | --- | --- | --- | | | | | (万股) | 性股票总量比例 | 股本的比例 | | 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 | | | 6.50 | 100.00% | 0.09% | | (共计 人) | 2 | | | | | 注:1、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 作相应调整,将未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调整至预留授予部分。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核心员工(除上表披露人员外)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 --- | --- | --- | | 1 | 肖丹丹 | 其他核心员工 | | 2 | 郑春峰 | 其他核心员工 | | 3 | 马厚军 | 其他核心员 ...
光大同创: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02-04 16:36
| 18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 | 是 | | --- | --- | --- | | |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的,股权 | | | | 激励计划草案是否已列明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 | | 19 |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是否未超过10年 | 是 | | 20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 | 是 | | |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 | | 21 |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是否完整 | 是 | | | (1)对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逐条说明是否存在 | | | | 上市公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对象不得参与股权激励 | 是 | | | 的情形;说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会否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 | | | | 不符合上市条件 | | | | (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是 | | | (3)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 | | | | 的比例;若分次实施的,每次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 | | | | 股本总额的比例;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的 ...
光大同创: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4-02-04 16:36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8/9/11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济南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康达法意字【2024】第 0455 号 二○二四年二月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本所 | 指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 | --- | --- | --- | | 光大同创/公司 | 指 |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激励计划/《激励 | 指 |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 ...
光大同创: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4-02-04 16:36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证券代码:30138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二月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声 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特别提示 一、 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深圳光大同创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而制定。 二、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 激励的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 ...
光大同创: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4 16:36
证券代码:301387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公告编号:2024-00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 日上午 11:30 在本公司会议室举行,经全体监事一致同 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以口头及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本 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永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会监事 3 人,实到 3 人,占公司 监事总人数(3 人)的 100%,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 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监事会所讨论的内容进行了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 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 年限制性 ...
光大同创: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2-04 16:3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 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予价格、解除限售条件、归属条件、归属日等事项)未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 划或安排的情形。 (五)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 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从而为股 ...
光大同创: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4-02-04 16:36
证券代码:301387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公告编号:2024-00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2 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14:45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为:2024 年 2 月 22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2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