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钧崴电子(30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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钧崴电子(301458)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20:01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人组成,董事长为固有委员,独董委员不少于一名[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董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5] 会议召开 - 原则上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原则上采用现场会议形式,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14] 决议规则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5] - 表决方式原则上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23] - 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22] 后续流程 - 委员或指定人员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24] - 可督促违规人员纠正,不采纳意见向董事会汇报[25] 会议记录 - 应真实准确完整,相关人员需签名[25] - 由证券事务部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5] - 应包含会议召开信息、议程等内容[28] 工作细则 - 与公司章程矛盾时以章程规定为准[27] - “以上”“以下”包含本数[28] - 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28]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28]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钧崴电子(30145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6 20:01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 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除另有规定外,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 情况。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者独立董事辞 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时, 或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 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除存在第七条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 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除前 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 ...
钧崴电子(30145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6 20:01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 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 承担高级管理人员 的有关法律责任, 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 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 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1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为进一步完善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承担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应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 求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 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
钧崴电子(301458)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6 20:01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七条 公司设立内审部, 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 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内审部对董事会负责,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审部在对 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过程中, 应当 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 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保证审计质量, 明确审计责任, 促进经营管 理, 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 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钧崴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 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 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收支、资产质量、经 营绩效以及建设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 ...
钧崴电子(301458) -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6 20:01
制度相关 - 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度议案[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11项修订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 - 《经理工作细则》等11项修订后无需提交[2][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等4项新制定[3] 公告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5年8月27日[4]
钧崴电子(30145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6 20:01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 保持公司的独立性, 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 损害公司利益。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关联交易的定义: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定义见下文)之 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1 第一条 为规范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保护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 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原则; (三) 关联方在公司股东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 应当回避表决; (四) 有任何利 ...
钧崴电子(301458)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20:01
1 第一条 为完善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增强董 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 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 公司特决定设 立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钧崴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工作 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议事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 由公司董事会在全体董事范围内选举产生, 其 中, 由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不少于二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提名委员会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 新 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 ...
钧崴电子(301458) - 公司章程
2025-08-26 20:01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 第一章 | 总测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三章 | //) 股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第三节 | 服 // 女 // .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10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 |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31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第二节 | 董事么 …………………………… ...
钧崴电子(301458) - 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6 20:01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1 第一条 为完善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内 部运作, 确保公司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勤勉高效地履行职责,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 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 负责贯彻 落实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 并对董事会 负责。 第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可设副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一名, 协助 经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除外)由经理提名, 董事会聘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 可以连聘连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经理或其 ...
钧崴电子(301458)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6 20:0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规范行为[2] - 涉及国家、商业秘密信息可豁免或暂缓披露[4][5] 申请审核流程 - 业务由董事会领导,董秘组织协调[7] - 申请需经证券事务部、董秘、董事长审核[8] 材料保存与报送 - 登记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1] - 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材料[10] 披露要求 - 满足条件可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及时披露[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