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鑫生活(30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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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鑫生活(301501)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08-25 19:03
捐赠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2] 可捐赠财产及类型 - 可用于对外捐赠的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或其他物资[6] - 对外捐赠类型有公益性、救济性和其他捐赠[8] 捐赠受益人 - 捐赠受益人应为公益性团体、单位、社会组织、弱势群体或个人[8] 审批标准 - 单笔或累计超净利润10%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10] - 单笔或累计超净利润50%且超1000万元,由股东会审批[11] - 未达标准,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11] 捐赠方案及后续管理 - 捐赠方案应包括事由、对象、途径、方式等内容[11] - 经批准事项相关材料存档并报财务部门备案[12] - 内部审计部门对捐赠行为检查、监督[14]
恒鑫生活(301501)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8-25 19:03
董事选举规则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7] - 被提名人需提交含5%以上股东单位工作情况的资料[7] - 当选董事得票应超出席股东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13] - 当选人数不足有不同补选方式[13] - 得票相同致超应选人数有选举办法[13]
恒鑫生活(301501)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5 19:03
舆情管理策略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分重大与一般舆情[2]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董秘任副组长[5] - 处理舆情遵循快速反应等原则[8] 舆情处理分工 - 证券部统筹采集舆情信息并上报[6] - 董秘加强监测,重大舆情及时报董事会[6] - 一般舆情由组长、董秘和证券部灵活处置[9] 违规追责 - 违反保密义务造成损失,公司将追责[12]
恒鑫生活(30150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5 19:03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规范运作和披露质量[2] 责任认定 - 制度适用于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员,责任分直接和领导责任[3][4] - 业绩预告、快报预计与披露数据差异达20%认定为重大差异需追责[5][7] 惩处规则 - 情节恶劣从重,有效阻止从轻或免处理[7][8] 追究形式 - 主要形式含警告等,可附带经济处罚,结果纳入绩效考核[9][12] 结果披露 - 董事会对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对外披露[9]
恒鑫生活(30150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5 19:03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涉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4]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披露规则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5] - 定期报告涉相关信息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7] 审批登记 - 信息暂缓或豁免披露需内部审批流程[7] - 登记事项包括内容、原因等[11] 责任机制 - 审慎确定披露事项并履行审核程序[12]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13]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10]
恒鑫生活(30150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5 19:03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财务报告需审计,董事会批准后两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报送[11] - 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内编制,特定情形下财务报告需审计,董事会批准后两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报送[11][12] - 季度报告在第一、三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编制,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董事会批准后两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报送,且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能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2]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2] 其他披露情形 - 公司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1] - 交易涉及多方面指标占比及金额达到规定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4] 会议决议报送 - 董事会会议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将决议报送深交所备案[17] - 股东会结束当日内将相关文件报送深交所,审查后在指定媒体刊登决议公告[17] 股东信息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23]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重大事件需及时披露的情形包括事件难以保密等[26] - 公司对重大事件首次披露后应分阶段披露[26]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29] - 各部门、子公司指定专人报告重大信息,可先口头后书面[36] 信息发布流程 - 对外发布信息需经过申请、审核、发布流程,提供信息部门负责人需核对资料[39] - 公告文稿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报董事长签发后披露[40]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时,应对责任人处分并可要求赔偿[52] 投资者关系活动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一个月内应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54]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应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相关信息[54] 财务信息管理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真实准确[56] - 审计部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监督并报告[56]
恒鑫生活(30150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5 19:03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知情人相关 -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8] 信息管理 - 董事会秘书登记备案材料至少保存10年以上[11]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和备忘录[15] - 公司应将内幕信息知情范围控制到最小[20] 违规处理 - 内幕人员不得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20] - 控股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获取内幕信息[24] - 若事项流传致股价异动,控股股东应告知公司[25] - 提供未公开信息前需签署保密协议或获承诺[26]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董事会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22] - 擅自披露公司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22] - 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并追究责任[22] - 发现问题在二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情况及处理结果[22] - 内幕信息知情人操纵股价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3]
恒鑫生活(301501) -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5 19:01
分红与股本变动 - 以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102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共分配现金股利5100万元[1] -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共计转增4590万股,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14790万股[1] - 股本总数由10200万股增至14790万股,注册资本由10200万元变为14790万元[2] 经营范围与制度变更 - 拟变更经营范围,新增生物基材料销售等多项业务[3][4] - 拟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多项管理制度[6][7][8] - 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5] 股东与股权相关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类别股东权利义务相同[15] - 股东要求查阅、复制公司有关资料,应按规定提供持股类别及数量书面文件[15]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书面报告[17][1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2][23]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36]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36]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职权[36][37]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提交董事会[41]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2]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3]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43] 利润分配相关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48]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50] -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49][50]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54]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55]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清算义务人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56]
恒鑫生活(301501)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25 19:0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550万股,每股发行价39.92元,募集资金总额101796.00万元,净额89891.47万元,2025年3月13日到账[1] - 超募资金为7059.47万元[17][18][27] 资金使用与管理 - 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93.31万元,未支付发行费用28.20万元[2] - 募投项目投入50629.0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5006.26万元[3] - 2025年4月23日通过议案,使用51064.68万元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6月30日完成置换[12][13][27] - 同意使用不超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4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15][18][27] - 截至2025年6月30日,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15500.00万元,超募资金现金管理余额5000.00万元[15][18][19][27]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8877.65万元[3][19][27] 账户与协议 - 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4] - 招商银行合肥分行和中信银行合肥西环广场支行募集资金销户,监管协议终止[5] 募投项目进度与效益 - 年产3万吨PLA可堆肥绿色环保生物制品项目期末投资进度94.16%,本年度效益2485.99万元[26]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期末投资进度100.04%[26] 其他情况 - 2025年1 - 6月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4] - 本报告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方式未改变[11] - 2025年1 - 6月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和变更投资项目情况[16][20] -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无违规情况[20][21] - 报告期和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均为无[26]
恒鑫生活(30150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5 19:01
人员变动 - 董事辞任,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4]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30日内确定新人选[5] 离职手续 - 董事及高管离职5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手续[8] 股份转让限制 - 离职董高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0] - 任职及期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10] 异议处理 - 离职董高对追责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申请复核[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