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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鑫生活(30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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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鑫生活(30150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5 19:03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批[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批[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批[4]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批[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批[4]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批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5]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且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5] 担保流程 - 接到担保申请后,总经理指定财务部审查评估,上报经理层审定后提交董事会[8] 担保监督 - 财务部在担保期内对被担保方经营和债务清偿情况跟踪监督,提前通知清偿[14] 担保责任 - 债权人未申报债权且未通知公司,公司在受偿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16]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以担保人身份申报债权[16] - 保证人为二人以上且按份额担责,公司拒绝承担超出份额外的责任[16] 责任追究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追究当事人责任[16] - 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相关人员和单位追究责任[20] 信息披露 - 公司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18] - 参与担保部门和责任人及时通报情况并提供资料[18] - 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担保在指定平台披露内容[18]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情形及时披露[18]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以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为准[23]
恒鑫生活(30150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5 19:0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6]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有违法违规记录者不得为独立董事候选人[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1]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相关事项需经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1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17]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2]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12]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4]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4] - 董事会会议通知应按时提供会议资料并保存至少十年[25]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因会议材料问题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 独立董事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监管报告[27]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履职费用[27]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7]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并披露[27]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6]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9][20] - 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28]
恒鑫生活(301501)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5 19:03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董事会秘书1名,副总经理3名,财务总监、技术总监、行政人事总监各1名[4]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5] 决策权限 - 公司向银行借款资产抵押质押,单项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报董事会,以下由总经理决定[8] - 拟与关联法人交易总额300万元以下或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下,由总经理办理[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低于10%,由总经理办理[9]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等符合一定比例或金额标准,由总经理办理[9] 总经理职权 - 总经理行使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等方案职权[11] - 总经理每年度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内容含决议执行、经营指标完成等情况[21][22] 公司管理 - 公司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和会计核算体系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6] - 公司按信息披露要求组织人员做好相关工作[16] - 公司注重市场信息分析和新产品研发增强应变与竞争力[16] - 公司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按标准生产提高产品质量[16] - 公司采取措施推进技术进步和现代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16] - 公司建立公正透明绩效评价标准和薪酬激励约束机制[16]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接受董事会考核薪酬由董事会决定[19] 应急处理 - 遇重大事故等总经理及高管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秘书[21]
恒鑫生活(30150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5 19:03
任职资格 - 最近36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人士不得任董事会秘书[4] - 最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士不得任[4] 聘任解聘 - 董事会秘书出现规定情形,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5]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6]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6] 职责责任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等多项职责[8] - 董事会决议违法致损,董事会秘书担责[11] - 履职违规,公司董事会免去其职务[12]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4]
恒鑫生活(30150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9:03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特定情形下,临时股东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临时提案规则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股东会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12]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延期取消公告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股东会召开形式 - 应设置会场现场召开,同时提供网络等便利方式[15] 网络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在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至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累积投票制情形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超30%或选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用累积投票制[20][21] 违规股份表决权 - 股东超规定买入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无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总数[20]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1%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20] 决议公告内容 - 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23] 不同股份统计公告 - 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类别股的,分别统计并公告内资股、外资股,普通股、类别股股东情况[23]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由董事会秘书负责[23][24] 股东出席权利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公司和召集人不得拒绝[17] 股东会主持 - 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依次由副董事长、董事等主持[18] 计票监票 - 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22] 方案实施时间 - 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26] 回购决议通过比例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决议撤销请求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7] 规则相关说明 - 规则涉及“以上”“以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9] - 规则未尽事宜或抵触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9]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9] 特殊情况处理 - 召集人保证会议连续举行,特殊情况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报告[26] 董事就任 - 股东会通过选举提案,新任董事按章程就任[26] 回购决议公告 - 以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普通股等情况,次日公告决议[26]
恒鑫生活(30150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5 19:03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规定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事项[7] - 与关联人公开招标等交易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8] - 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股票等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8] 交易审议规则 - 关联交易应遵循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原则[10]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3]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净资产5%以上且超3000万,经董事会后提交股东会[1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净资产0.5%以上且超300万,提交董事会[16]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以下,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并报董事会备案[17] - 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或占净资产0.5%以下,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备案[17] 特殊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若全为关联方且不损中小股东利益无须回避[16] - 达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并披露[18] - 为关联人担保,董事会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反担保[15]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14] 其他要求 - 公司应防止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等资源[10]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5]
恒鑫生活(30150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9:03
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三名含二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3天通知委员[12]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2]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高考核标准并考核[7] - 研究审查董高薪酬政策与方案[7] - 董高述职自评,委员会评价并报董事会[10] 方案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2]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6]
恒鑫生活(301501)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9:03
提名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2] 成员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人[4] 产生方式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职责与程序 -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选择标准程序等[6] - 选任需提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9]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3天通知[11] - 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1] 生效情况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4]
恒鑫生活(301501)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9:03
战略委员会设立 - 公司2025年8月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1] 委员会构成 -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4] - 委员提名后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职责与运作 - 职责包括研究战略提建议、检查事项实施等[6] - 工作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并提交提案[9]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会前3天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可通讯表决[11] - 会议记录秘书保存,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2]
恒鑫生活(301501)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9:03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组成人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独立董事补选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会议相关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16] - 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审议意见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2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事项经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7]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估独立性和专业性等[9] - 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年度计划等[10] - 审阅财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