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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鑫生活(30150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5 19:03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人、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属于第六条第(二)项所列情形者除外。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
恒鑫生活(30150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9:03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合肥 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考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技术总监、行政人事总监 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二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恒鑫生活(301501)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9:03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中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 ...
恒鑫生活(301501)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9:03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可以下设工作小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在委员中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六)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
恒鑫生活(301501)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9:03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并参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外部审计工作,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 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独立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且应当具备履行审计 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组 ...
恒鑫生活(301501)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5 19:03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 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 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 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 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本公司 ...
恒鑫生活(301501)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08-25 19:03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搭建的互动易 平台,规范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 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 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上市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交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的 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是上市公司 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其具体网址为:http://irm.cninfo.com.cn。 第二章 总体要求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 ...
恒鑫生活(30150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5 19:03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发行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 的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 露要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
恒鑫生活(30150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5 19:03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促进公司效益的增长,实现股东利益最大 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董事会成员以及董事会 批准任命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技术总监、行政人 事总监等。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以公司规模和绩效为基础,根据公 司经营计划、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职责,并综合考虑同行业收入水平等因 素确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章 薪酬的标准与构成 第五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的薪酬标准或方案由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或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上述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他职责或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 会等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条 不在公司 ...
恒鑫生活(30150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5 19:03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 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 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 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 (二)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