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柏新材(301555)
搜索文档
惠柏新材: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4-24 18:56
证券代码:301555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3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银 行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1. 关于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 5,000 万元,已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到期。现公司向该行新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该授信额度为纯信用无担保方式,用于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 承兑汇票贴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开立信用证等综合业务,具体授 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
惠柏新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4 18:56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306.67万股,发行价22.88元/股,募资总额52776.61万元,净额46280.78万元[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1560.52万元[3] - 2023年度募集资金本期使用金额(含置换先期投入)8197.77万元[5]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12108.78万元[16][25] 资金使用情况 - 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12998.60万元[5] -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5]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600.00万元[5] - 2023年使用8038.1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1][25] - 2023年使用2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帝福提供借款[18] 项目投资情况 - 2023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797.77万元,累计投入11797.77万元[24] - 上海帝福项目承诺投资18000.00万元,本年度投入1955.71万元,投资进度10.87%[24] - 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承诺投资16172.00万元,本年度投入6242.06万元,投资进度38.60%[24] 其他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4490.00万元,超募资金8508.60万元,投资收益9.63万元[1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超募资金36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29.73%[1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4483.01万元,11560.52万元存放于专户[17][25] -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1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主体、方式及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情况[10][15]
惠柏新材: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24 18:56
往来资金 - 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8234.32万元[3] - 2023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额38275.93万元[3] - 2023年度往来资金利息29.53万元[3]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额27963.99万元[3] - 2023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18575.80万元[3] 公司往来 - 广州惠盛化工应收账款35.04万元[2] - 广州惠盛化工应付账款438.78万元[2] - 上海惠泰纸品租赁负债期末余额443.82万元[2] - 惠展电子材料应收账款期末余额38.40万元[3] - 上海帝福新材料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6120.48万元[3]
惠柏新材:监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2024-04-24 18:56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惠 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 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有效地执行,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2023 年 度,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编 制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
惠柏新材: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18:56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 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通过召开监事 会会议、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重大决策及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监事会在 2023 年度的 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时间 | | 会议名称 | 审议议案 | 表决情况 | | --- | --- | --- | --- | --- | | | | |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 2.《关于公司 202 ...
惠柏新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竞达-已离任)
2024-04-24 18:56
董事会会议情况 - 2023年独立董事王竞达出席6次董事会,亲自出席6次,列席股东大会5次[5] -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8] - 2023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10] 议案审议情况 - 2023年3月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王竞达对12项议案均投赞成票[6] - 2023年5月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王竞达对3项议案均投赞成票[6] -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多项授信额度申请等议案[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董事等薪酬及工作细则修订议案[10] 公司相关决策 - 第三届董事会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3] - 第三届董事会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2023年度董事等薪酬议案[14] 公司运营情况 - 2023年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价格公允合理[12] - 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良好,强化了监督[13]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独立董事严格履职,出席会议并审慎表决[15] - 独立董事学习法规制度和参加培训,提高履职能力[15] - 独立董事按要求对公司考察调研并建言献策[16] 其他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在2024年3月届满[16] - 独立董事在本次董事会换届中离任[16]
惠柏新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4 18:56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555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9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 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比例分配。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并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 2023 年度的盈利状况和 2024 年度的资金 需求状况,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 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 景等因素,兼顾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
惠柏新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4 18:56
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惠柏新材公司管理层的 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惠柏新材公司 2023年度财 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 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惠柏新材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您可使用手机"扫上扣"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 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2108 号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 柏新材")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 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 2024年 4月 23 日出具了报告号 ...
惠柏新材(301555)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4 18:5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代码为301555,股票简称为惠柏新材[6]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378,195,711.10元,较上年下降22.37%[8] - 公司2023年净利润为57,398,474.99元,较上年下降10.72%[8]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8,606,342.07元,较上年下降105.89%[8] - 公司2023年度报告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1,459,338.31元[9] - 公司2023年度报告显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9,954,581.54元[9] 公司主营业务 - 公司主营业务为特种配方改性环氧树脂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涵盖风电叶片用环氧树脂、新型复合材料用环氧树脂、电子电气绝缘封装用环氧树脂等多个应用系列产品[13] 公司产品特点及应用领域 - 公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风电、汽车、电子电气、建筑等领域,具有重量轻、强度高、加工成型方便、韧性优良等特点[14] 公司技术实力 - 公司拥有发明专利25项,实用新型专利68项,具备较强的核心技术和工艺配方优势[19] 公司财务管理 - 公司2023年度报告中显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包括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政府补助、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11] 公司经营情况 - 公司2023年销售费用为31,406,657.17元,同比增长27.82%;管理费用为56,163,626.45元,同比增长20.95%;财务费用为11,173,778.14元,同比减少7.88%;研发费用为36,132,373.25元,同比减少6.23%[30] 公司现金流量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447,149,754.79元,同比下降6.08%;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745,756,096.86元,同比增长3.5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05.89%[36][36] 公司资产构成 - 公司2023年资产构成中,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增加至40.11%,存货占比下降至4.71%[41] 公司内部控制 -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健全,更新了一系列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手册[109]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董事会设有独立董事,下设专门委员会为公司相关事项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董事会及全体成员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72] 公司股东情况 - 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为1,107,799,804.23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80.38%[29] 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 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包括研发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拓展新市场、延伸产品应用领域[67]
惠柏新材: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4 18:56
业绩相关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6] 内控标准 - 财务内控潜在错报≥营收或资产总额5%为重大缺陷[9] - 非财务内控损失金额≥净资产10%为重大缺陷[13] 内控情况 - 报告期无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15] - 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3] 业务与风险 - 纳入评价业务含特种配方改性环氧树脂产品研产销[7] - 重点关注资金管理等多领域高风险[7] 整改与事项 - 针对一般缺陷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16] - 报告期无影响投资者的内控重大事项[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