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态股份(30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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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态股份: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将减少公司2025半年度利润总额777.9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9 02:47
公司财务影响 -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减少2025半年度利润总额777.9万元 [1]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应减少2025半年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 - 上述财务影响将在公司2025半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 [1] 业务结构 - 2024年1至12月公司营业收入中跨境电商零售占比74.78% [1] - 2024年1至12月公司营业收入中跨境电商物流占比25.2% [1] - 2024年1至12月公司其他收入占比0.02% [1]
三态股份(30155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22:49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2] 召开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书面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召开的,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召开的,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7] 召集条件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8] 临时提案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0]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0]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2] 会议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表决权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15]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7] - 公司控股子公司因特殊原因持有股份,应在一年内消除该情形,消除前不得对其持有的股份行使表决权[17] 董事选举 - 选举2名及以上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时,董事选举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8] 决议通过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25]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25]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6] 其他 - 会议记录应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8]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19]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20] - 60日内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除外[27] - 董事会负责组织贯彻股东会决议并责成高管实施[29] - 决议执行结果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29]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生效,修改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1] -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公司章程等执行[31] - 本规则将根据公司发展等需要由股东会及时修改完善[31] - 本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1]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1]
三态股份(301558)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8 22:4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经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8,460,000股,9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885.1223万元[10] - 公司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2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78,885.1223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21] 股东信息 - 侯卫兵认购股份数529.9997万股,出资额529.9997万元,持股比例45.05%[20] - 杨承路认购股份数70.5900万股,出资额70.5900万元,持股比例6.00%[20] - 卢学鹏认购股份数58.8235万股,出资额58.8235万元,持股比例5.00%[20] - 张华荣认购股份数56.0000万股,出资额56.0000万元,持股比例4.76%[20] - 刘洋认购股份数54.0000万股,出资额54.0000万元,持股比例4.59%[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2] - 公司按规定情形收购股份,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且有转让或注销时间要求[3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2] - 特定情形下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9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11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2/3以上同意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30][131]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46]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6]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65]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74]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最低占比要求[174]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应披露原因及留存收益用途等[179]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65]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为刊登公告媒体,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告网站[200] - 公司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扣减其分配的现金红利[184]
三态股份(30155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2:49
股份锁定与转让限制 - 上市已满一年公司董事、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股75%自动锁定,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10] - 上市未满一年新增股份100%自动锁定[10]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上年末登记股份25%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10] - 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13]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15]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度可转让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一年度可转让基数[15] - 董事和高管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24]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24] 减持规定 - 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备案并公告,披露区间不超3个月[16]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均需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6][17] - 公司因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披违法受处罚期间不得减持[28] - 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等未满6个月不得减持[27] - 因涉及违法被深交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减持[27] 买卖限制 - 买卖前3个交易日提交计划,董秘次日给出意见[17]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25]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25] 其他规定 - 特定时点或期间内委托公司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申报身份信息[7] - 违反《证券法》44条收益归公司[23] - 违反制度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34]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31]
三态股份(30155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22:49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 不定期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豁免[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定须过半通过[13] 提名委员会职责 - 选聘时搜寻人选并审查后提交董事会[10][11] - 可聘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6] 其他 - 讨论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回避[14] - 细则经董事会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解释[18]
三态股份(30155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2:49
人员任职与补选 - 董事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的[6] - 特定犯罪情况及责任期限内不能担任公司董高[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11] - 董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1]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与解释[16]
三态股份(30155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22:49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 3 名,含 2 名独立董事[4] - 由董事长等提名[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事项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7] - 督导内审部门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10]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5] 审计工作流程 - 内审部门做决策前期准备,提供书面资料[13] - 会议评议内审报告,呈报董事会讨论[16] 细则实施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修订亦同[19]
三态股份(301558)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8 22:49
担保适用范围 - 对外担保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 担保审批条件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批[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审批[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批[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审批[7]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审批[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审批[7]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审批[7] 董事会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8] 担保后责任 - 公司所担保债务到期后,督促被担保人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款义务[15] 违规责任承担 - 公司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19] - 责任人未按规定程序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应追究责任[19] - 因控股股东等不偿债致公司担责,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追究人员责任[19] - 责任人无视风险擅自担保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19] - 责任人怠于履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可视情节处罚[19] 办法相关 - 本办法与日后法规抵触时以日后法规为准[21]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亦同[21]
三态股份(30155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2:49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关联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亲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2] - 行使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关联交易等经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专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决议全体过半数通过[1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一次接受委托不超两名独立董事[22] - 履职费用公司承担,可借支合理费用[30] 流程与披露 - 董事会10日内反馈提议,同意5日内发通知[20] - 2名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要求延期[29] - 津贴标准董事会预案、股东会通过并年报披露[30]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2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亦同[36]
三态股份(301558)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2:49
资助对象与关联规定 - 资助对象为持股超50%控股子公司,无关联人时不属对外资助[2]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资助,关联参股公司按比例资助需审议[6] 审议与披露要求 - 董事会审议须超三分之二同意,关联董事回避,不足3人交股东会[8] - 资产负债率超70%或资助超净资产10%交股东会审议[10] - 董事会通过后公告资助情况,异常时及时披露[12][13] 管理与责任 - 财务负责资助管理,内审审核风险评估[16] - 内审检查合规性,违规追责,严重移交司法[17] 适用范围与生效 - 控股子公司对外资助适用本制度[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