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态股份(30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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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态股份(301558) -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8 21:39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 公司的关联关 | 上市公司核 算的会计科 | 2025年期初 占用资金余 | 2025年度占用累计发 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5年度占用资金 的利息(如有) | 2025年度偿还 累计发生金额 | 2025年期末 占用资金余 | 占用形成原 因 | 占用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系 | 目 | 额 | | | | 额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 | | | | | | | | | 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 | | | | | | | | | | 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三态股份(301558)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08-28 21:39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 容如下: | 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于 年 118,460,000 2023 9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 --- | --- | | 月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8 | | | 第四条 公司名称: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 |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三态电子 | | 股份有限公司。 | 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 | 英文名称:SFC Holdings Co., Ltd. |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 | | 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19号源政创业大厦A座 | 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19号源政创业大厦A座 | | 层 室。 10 1008 | ...
三态股份(301558)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8 21:36
证券代码:301558 证券简称:三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经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兹定于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15:00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召 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1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 ...
三态股份(301558)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8 21:35
监事会对《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发表书面审 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思敏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 ...
三态股份(301558)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8 21:34
会议信息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7位董事全部出席[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等多项报告议案,报告于8月29日登载[2][4] -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议案,部分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5][7][10] - 审议通过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11] 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大会定于9月16日15:00召开[13]
三态股份(30155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1:07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四个月内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5] - 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需在年度报告中披露[15] - 定期报告内容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6][17]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业绩预告与异常处理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7]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因传闻致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8]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需针对涉及事项作专项说明[18] 交易与重大事件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22]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2]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披露[23]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披露[24]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该资产30%需披露[24]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需披露[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披露[2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1][28]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知晓重大事件当天应告知董事会秘书和办公室[41] - 公司各部门等应指定专人负责重大信息报告,当天报告[43] - 董事会秘书和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判断是否公告,需公告则汇报董事长[44]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62]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59] - 公司董高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承担主要责任[64] - 公司董高及接触未披露信息人员有保密义务[64] 其他规定 - 公司可向深交所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10][11]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9] - 投资者来访需提前三个工作日预约[57] - 公司财务部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及附注并组织审计[4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编制定期报告并提交审议批准[47] - 董事会秘书统一协调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50] - 公司通过特定形式沟通需经董事长批准[51] - 公司指定经认可媒体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54]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及时发布更正或补充公告[49] - 顾问等泄露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64] - 擅自披露信息,公司将处分责任人并追究法律责任[64] - 信息披露不准确造成损失,公司将处分审核责任人并追责[64] - 不能查明错误原因,所有审核人承担连带责任[65] - 证监会等另有处分,可合并处罚[65] - 本制度“以上”等含本数,“不满”等不含本数[67] - 制度有冲突按相关规定执行[67] -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67][68][69]
三态股份(30155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1:07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 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投资 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益。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 ...
三态股份(30155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1:07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 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 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创业板上市规则》、本制度等相关规定,体现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得出现以 下情形: (一 ...
三态股份(30155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1:07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执行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 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 半数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 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独立 ...
三态股份(30155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1:07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的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登记备案和 管理工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 董事会秘书的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