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力奇(30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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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力奇: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
格隆汇· 2025-11-05 20:55
项目状态与重新论证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进复合材料数智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未投入实施,且存在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情形 [1] -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公司已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等内容重新进行了论证 [1] 项目可行性结论 - 重新论证后认为,该项目建设符合行业发展趋势,适应行业发展市场需求,有利于提升现有产品产能和质量,并拓宽产品应用领域 [1] - 公司拥有多项航空复材零部件的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具备完整的生产线和独立生产能力,能够保障项目继续实施并取得预计收益 [1] 项目延期调整的性质与影响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 [2] - 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2] 后续管理与监督 - 在后续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合理安排,确保资金合法有效使用 [1]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
佳力奇(301586)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11-05 20:47
资金募集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20,743,876股,发行价18.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75,256,716.84元,净额331,668,973.58元[1] - 募集资金于2024年8月2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2] 项目投资 - 先进复合材料数智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调整后拟投16,214.00万元[5] -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后拟投10,443.59万元[5] - 先进复合材料数智化制造系统建设项目调整后拟投0万元[5] - 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后拟投6,509.31万元[5] 现金管理 - 公司拟用不超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10] - 2025年11月5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20][21] - 监事会认为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效率,不影响主营业务和募投项目[21] - 该事项符合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3] -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23]
佳力奇(301586)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5-11-05 20:47
业绩总结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0,743,876股A股,发行价18.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75,256,716.84元,净额331,668,973.58元[1] 资金使用 - 截至2025年9月30日,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累计使用8,805.47万元,投入进度84.31%[5] - 截至2025年9月30日,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5,443.97万元,投入进度83.63%[5]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4,249.44万元,投入进度42.96%[5] 项目调整 - 先进复合材料数智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调整后计划投入16,214.00万元[7] - 先进复合材料数智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调整后使用时间为2027年12月[14] 决策事项 - 2024年9月25日公司审议通过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议案[7] - 2025年11月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议案[17] - 2025年11月5日监事会审议通过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议案[19] 各方意见 - 监事会认为项目延期审慎合规,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19] - 保荐人认为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合规,符合公司长期利益[20] - 保荐人对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无异议[21]
佳力奇(30158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1-05 20:46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1/2[4]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13] - 决定召开应提前两日通知与会人员[21] - 会议记录存档不得少于十年[16] - 定期会议纪要应在结束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分送并报董事会备案[16] 报告相关 - 总经理定期报告每年一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递交[18] -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报告[18] - 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年度计划实施情况、融资工作进展等[20] 考核与处理 - 董事会负责组织对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考核[21] - 总经理违规履职董事会责成改正,损失赔偿,严重可罢免[21] - 其他高管违规总经理责成改正,损失赔偿,严重可罢免[21] 离任审计 - 总经理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公司应聘请审计并提交报告[21] 细则相关 -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4]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4]
佳力奇(301586)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1-05 20:46
内部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设立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的内部审计部门[4] 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1] 内部审计部门职责与权限 - 职责包括制定审计制度、评估内控、审计财务资料等[7] - 权限包括检查账务资料、调查问题、盘点资产等[8] 内部控制审查范围 - 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制度[11] 特定事项审计 - 应对达到董事会审议权限的对外投资等事项及时审计或事后审计[11][12][13]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4]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15] 审计流程 - 实施审计前五天送达通知书,特殊业务除外[18] - 审计报告编制以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应说明目的、范围等[19] 内部控制评价与报告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公司每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22] -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需做专项说明[22]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2] 奖惩措施 - 对认真履职的审计人员,公司给予精神或物资奖励[24] - 对违反制度的下属单位及个人,公司根据情节给予处分等处理[24]
佳力奇(30158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05 20:46
资金支取与置换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或财务顾问[5]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可在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11] 项目论证 - 募集资金到账后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9] - 超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9] 资金使用限制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12个月[11]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3] - 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8] 协议与用途变更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5]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需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或财务顾问同意[10] 现金管理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须为安全性高的保本型,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不得质押[14] 节余资金使用 -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审议,年报披露[18] - 达到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8]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0]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等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0]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公司募集资金情况,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2]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1] 审核与披露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1] - 应在定期报告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其他相关信息以临时报告公告[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6]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为准[26]
佳力奇(30158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1-05 20:46
制度规范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涉及商业秘密、国家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 - 重大事项触及特定时点应及时披露,不确定可暂缓[5] 管理流程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7] - 业务部门需内部审批申请暂缓、豁免披露[7] - 处理后对信息登记归档保管[8] 后续处理 - 暂缓披露信息异常应核实披露进展[11] - 原因消除或期限届满应公告相关信息[11]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1] 相关文件 - 有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登记审批表[19] - 有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保密承诺函[21] - 有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登记表[23]
佳力奇(30158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05 20: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4]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3] - 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可豁免[17] - 须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19] 履职与记录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视为不能履职,建议撤换[1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15] 督导与决策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特定事项一次[7] - 特定事项决策需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1] 保密义务 - 成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7]
佳力奇(30158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05 20:46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等情况应提交股东会审议[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批准[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低于10%等情况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批准[9] 投资规定 - 公司原则上不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等衍生产品投资,开展需按规定审批[4] - 对外投资项目选择先进行市场调研,立项论证时董事会秘书组织相关部门调研[6] - 总经理拟定投资方案结合实际论证并提供相关材料支持[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须严格论证,按权限审批[10] - 对外投资项目若为股权需审计,为非现金资产需评估[11] 投资管理 - 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责任人,证券事务部负责日常管理,财务部负责核算评估[12] - 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每年定期报告经营情况,董事会据此调整投资计划[14] 投资处置 - 六种情况公司可处置对外投资项目,处置权限与批准权限相同[15] 人员管理 - 公司向参股和控股企业派人员参与运营决策,人选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17] - 派出人员每年签责任书,接受考核指标,提交述职报告[18]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负责[20]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等执行,相悖时也依此[22]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2]
佳力奇(30158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05 20:46
信息披露文件 - 包括招股、募集、上市公告书、定期及临时报告[6] 定期报告 - 含年报、半年报和季报,内容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6] - 年报4个月内披露,半年报2个月内披露,季报1个月内披露[7] 业绩预告与快报 - 特定情形1个月内业绩预告,如净利润为负等[9] - 数据无法保密等情况披露业绩快报[9] 修正公告 - 实际业绩与预告或快报差异大时披露修正公告[12]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包括《证券法》规定事件等,立即披露[10]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披露[11] - 董高无法履职或被采取强制措施披露[11] - 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12]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担责,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15] - 高级管理人员起草定期报告,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长召集审议[15] - 信息知晓人报告,董事会秘书分析披露[16]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特定事件通知配合披露[19] - 董事、高管保证报告披露并签署意见[18] - 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履行[19] 信息发布 - 在深交所网站和合规媒体发布,可载于其他媒体但不提前[23] 信息沟通 - 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事务部执行[25] - 设咨询专线和邮箱,及时回复问题[25]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签承诺书[25] - 核查特定对象文件,错误改正,涉未公开信息报告公告[26] 保密与内控 - 接触信息人员未公开前保密[29] - 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控制度[30] - 年报财务报告需审计[30] 文件档案管理 - 证券事务部负责,保管不少于10年[32] - 借阅办手续,一周内归还[32] 违规处理 - 违规部门和人员处分赔偿[34] - 公司违规董事会检查制度处分责任人[34]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不一致以其为准[36] - 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