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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力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9月)
2024-09-09 19:14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安徽佳力 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称"《独董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
佳力奇: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2024-09-09 19:14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四年九月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会的召集 4 | | 第三章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5 | | 第四章 | 股东会的出席与登记 7 | | 第五章 | 会议签到 9 | | 第六章 | 股东会的议事与表决 9 | | 第七章 | 股东会纪律 14 | | 第八章 | 股东会记录 15 | | 第九章 | 休会与散会 16 | | 第十章 | 股东会决议的执行 16 | | 第十一章 | 附则 16 |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 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高效运作,确保 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安徽佳 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它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 ...
佳力奇: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4年9月)
2024-09-09 19:14
第一章 总 则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安徽佳力奇先进 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 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1 (三)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承担债务;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垫付工资与福利、保 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的形式,为控股 ...
佳力奇: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9月)
2024-09-09 19:14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会秘书接受董事会的领导,对公司和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如下: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员情形之一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法律规定、证券交易所认定或公司章程规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 他情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 ...
佳力奇: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2024-09-09 19:14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四年九月 1 第二章 监事 第四条 公司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职工监事 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 1/3。 第五条 监事每届任期 3 年,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条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3%以上的股 东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同意选举产生,更换时亦同。 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第七条 监事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监事 | 3 | | 第三章 | 监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 6 | | 第四章 |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 | 7 | | 第五章 | 监事会决议 | 9 | | 第六章 | 附则 10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确保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发 展,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佳力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09-09 19:14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财产安全,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互利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 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四条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 第五条 担保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
佳力奇: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09 19:14
证券代码:301586 证券简称:佳力奇 公告编号:2024-001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路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7 人,实际出席董事人 数 7 人,其中董事梁禹鑫先生、金豫江先生,独立董事张士宝先生、刘思女士以通讯方 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 ...
佳力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09-09 19:14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公司、 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安徽佳力奇先 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 投资决策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 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 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定期报 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续责任,公司应该严格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细则、指引和 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确保 ...
佳力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9-09 19:14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301586 证券简称:佳力奇 公告编号:2024- 005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或XXXX年第XX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年9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 ...
佳力奇: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09-09 19:14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结构,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 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安徽佳力 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宜。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 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严守保密义务,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 交易。 第四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公司董 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日常管理及监管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