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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力奇(30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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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力奇: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9月)
2024-09-09 19: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安 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置总经理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根 据公司运营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任期为3年,可连聘连任。 第四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五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以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六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 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经历,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 ...
佳力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09-09 19:14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强化对外投资管理和监督,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 资收益率,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安徽佳力奇 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以获取长期收 益为目的,以公司合法持有的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资源进行的各种形式 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一)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不包括公司购买原材料、设备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的行为、对外提供担保行为,以及以寻求短期差价 为目的的股票、基金、期货、外汇及衍生金融工具等的投资。 1 (二)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三)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公司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五)股票、基金投资; (六)债券、委托贷款及其 ...
佳力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9-09 19:14
证券代码:301586 证券简称:佳力奇 公告编号:2024-004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39 号)同意注册,并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743,876 股, 并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90969 号),本次发行 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62,231,627 ...
佳力奇: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9月)
2024-09-09 19:14
第二条 本制度指当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事项或情形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内部 信息报告义务人或联络人,在当日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 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部门、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述信息报告义务人系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 关人员或公司,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各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以及《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 ...
佳力奇: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9月)
2024-09-09 19:14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 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专门事项进行专项审计。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使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及《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 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 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 员会报告工作。 第四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 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五条 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审计工作需要配备合理、稳定且具备必要专业知识、 相应业务能力的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审计岗位所必备的会计、审计 ...
佳力奇: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思)
2024-09-09 19:14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思) 声明人刘思作为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 名人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提名为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 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 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 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 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和深圳 ...
佳力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4年9月)
2024-09-09 19:14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 能作用,规范完善董事会运作程序,促进提高公司质量,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 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安徽佳力奇先 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会议可根据 需要研究讨论公司相关事项,并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出发进行思考判断, 形成讨论意见,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
佳力奇: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9月)
2024-09-09 19:14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战略委员会的决策程序 1 第十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具体工作 程序如下: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 ...
佳力奇: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9月)
2024-09-09 19:14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工作中 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 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真实、完整、准确地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所有应披 露的事项。 第四条 公司管理层应配合独立董事做好年度报告相关工作,保证所提供信 息的及时、准确、完整。 当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 董事应当履行会面监督职责。 第九条 独立董事应审查董事会召开程序、决策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 合理准确判 ...
佳力奇: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9月)
2024-09-09 19:14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遴选,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2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不 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为履行职务。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