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力奇(30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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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力奇(30158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05 20:46
董事会构成与任期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8]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11] - 兼任经理等职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12] - 董事长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连任[18]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13] - 除特殊情况,董事辞职报告送达生效[14] - 特殊情况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董事出现不得任职情形,公司1个月内解除职务[14] - 半数以上董事离职,经申请同意,最长延3个月[15] - 董事执行职务违法致损应赔偿[16] - 公司不为董事缴纳税费[16]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2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或1/3以上董事提议,10日内召集临时会议[26] - 常规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27][28]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8]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30] - 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33]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33] - 1/3与会董事提请再议,重大可缓议案可再议[33]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37]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42]
佳力奇(30158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05 20:46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5] - 重大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重大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5]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7][8] 其他报告情形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该资产30%需报告[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9]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报告[10]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11]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当日内以传真、邮件等向证券事务部报告,突发或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向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当面或电话报告[14] - 公司各部门重大信息资料经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由部门联络人报送[14] - 各分公司及子公司重大信息资料,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后由公司联络人报送[14] - 证券事务部收到信息报告后建立档案、统计分析,提意见或建议后上报董事会秘书[14] - 董事会秘书审批后,需披露信息报董事长批准或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后对外披露[14] - 证券事务部需及时反馈信息报告处理情况[14] 其他规定 - 公司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制定内部事项报告制度并设联络人[16] - 发生重大信息应上报未及时上报致信息披露违规,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17]
佳力奇(30158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05 20:46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十月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会的召集 | 4 | | 第三章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5 | | 第四章 | 股东会的出席与登记 | 7 | | 第五章 | 会议签到 | 9 | | 第六章 | 股东会的议事与表决 | 9 | | 第七章 | 股东会纪律 | 15 | | 第八章 | 股东会记录 | 16 | | 第九章 | 休会与散会 | 16 | | 第十章 | 股东会决议的执行 | 16 | | 第十一章 | 附则 | 17 |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 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高效运作,确保 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安徽佳 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它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
佳力奇(30158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05 20:46
制度与原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投资者利益[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充分披露、合规披露等六项原则[5] 管理架构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相关工作[10] - 公司证券部承办投资者关系日常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秘书领导[12] 工作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分析研究、沟通与联络等六项主要职责[12]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需具备熟悉公司运营等六项素质和技能[13] 管理对象与沟通 -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14] - 公司通过股东会、网站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14]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14]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指定媒体依法披露信息,不得先于指定媒体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15] 会议安排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18] - 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应至少提前二个交易日披露通知[18] 活动记录与档案 - 公司应在业绩说明会等活动结束后二个交易日内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21]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尽量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21] - 公司受到处罚应在五个交易日内召开公开致歉会[22]
佳力奇(30158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1-05 20:46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 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 (二)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 (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对于必需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加以规范; (五)在必需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公司章程》及 本制度规定的回避表决制度; (六)处理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 法权益; (七)公司董事会须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本公司有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是否 损害股东权益,应尊重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必要时聘请 ...
佳力奇(30158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1-05 20:46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如下: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员情形之一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 未届满; (四)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会秘书接受董事会的领导,对公司和董 事会负责。 第三章 职责与义务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 ...
佳力奇(30158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1-05 20:4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升审计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 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的行为。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程 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批准前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 第五条 公司 ...
佳力奇(30158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05 20: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限制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1/3[3]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近36个月内受证券期货违法处罚或刑事处罚不得任职[9] - 连续任职不得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提名[10] 独立董事提名与解职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出现特定情形30日内解除职务[11] - 辞职导致特定情形需补选后生效,60日内完成补选[12] - 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独立董事职权与履职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并签字[1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5]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8]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4] - 工作笔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9]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9][20][22] - 审计委员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9]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建议未采纳要记载披露[20][22]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3]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33]
佳力奇(30158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05 20:46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 ...
佳力奇(301586) - 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11-05 20:45
审计机构情况 - 公司拟续聘立信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待股东会审议[2] - 截至2024年末,立信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3] - 2024年立信业务收入47.4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3] -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5] - 截至2024年末,立信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50亿元[5] - 立信在金亚科技案和保千里案中承担相应责任[5] - 立信近三年受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5] 审计人员与费用 - 项目合伙人刘海山、签字注册会计师宋维聪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质量控制复核人田玉川2025年开始[8] - 本期审计费用总额72.08万元,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含税55.1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含税16.96万元[12] - 本期审计费用较2024年度减少12.72万元,降幅为15.00%[12] 审议流程 - 2025年10月31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续聘议案[13] - 2025年11月5日董事会以7票赞成通过续聘议案[14] - 本次聘任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5] 备查文件 - 备查文件包括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等[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