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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力奇(30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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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力奇(30158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05 20:46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至少提前7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12]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4]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公司董高考核标准并考核[2]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后报股东会审议[6]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6]
佳力奇(30158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05 20:46
信息披露文件 - 包括招股、募集、上市公告书、定期及临时报告[6] 定期报告 - 含年报、半年报和季报,内容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6] - 年报4个月内披露,半年报2个月内披露,季报1个月内披露[7] 业绩预告与快报 - 特定情形1个月内业绩预告,如净利润为负等[9] - 数据无法保密等情况披露业绩快报[9] 修正公告 - 实际业绩与预告或快报差异大时披露修正公告[12]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包括《证券法》规定事件等,立即披露[10]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披露[11] - 董高无法履职或被采取强制措施披露[11] - 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12]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担责,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15] - 高级管理人员起草定期报告,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长召集审议[15] - 信息知晓人报告,董事会秘书分析披露[16]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特定事件通知配合披露[19] - 董事、高管保证报告披露并签署意见[18] - 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履行[19] 信息发布 - 在深交所网站和合规媒体发布,可载于其他媒体但不提前[23] 信息沟通 - 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事务部执行[25] - 设咨询专线和邮箱,及时回复问题[25]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签承诺书[25] - 核查特定对象文件,错误改正,涉未公开信息报告公告[26] 保密与内控 - 接触信息人员未公开前保密[29] - 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控制度[30] - 年报财务报告需审计[30] 文件档案管理 - 证券事务部负责,保管不少于10年[32] - 借阅办手续,一周内归还[32] 违规处理 - 违规部门和人员处分赔偿[34] - 公司违规董事会检查制度处分责任人[34]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不一致以其为准[36] - 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37]
佳力奇(301586)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11-05 20:46
资金占用防范 - 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2] - 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4] 关联交易管理 - 规范与控股股东等在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行为[4] -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交易,严格管理货币资金支付[7] 违规处理措施 - 控股股东等侵占资产,董事会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拒不纠正向监管报告[7] - 相关人员违规视情节给予处分、追究法律责任[9]
佳力奇(30158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11-05 20:46
会议召开 - 独立董事至少每年开一次专门会议,半数以上提议可开临时会[2] - 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3] - 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6] 决策规则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讨论且过半数同意才提交董事会[3][4]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等职权前需会议讨论且过半数同意[4] 会议形式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用电话等方式[10] 参会方式 - 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并表决[11] 其他规定 - 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并形成决议[5] - 文件保存十年,内容需保密[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7]
佳力奇(30158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05 20:4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会议提前7天通知,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表决方式多样,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1] 细则相关 - 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解释[14]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4]
佳力奇(30158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11-05 20:46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4]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30%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影响债券交易价格因素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5]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5]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交易价格[5] 内幕信息管理要求 - 知情人应在知悉或被认定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备案[10] - 知情人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向监管机构重新报备名单[11] - 相关资料自记录起保存至少10年[11] 信息提供与保密 - 向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前需签保密协议[12] 自查追责规定 - 公司应在报告和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对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15] - 发现违规应核实追责,并在2个交易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15] 交易限制 - 可能知悉未公开财务信息知情人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17] - 知情人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17] 变动申报 -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应于2个交易日内申报变动情况[18] 违规处罚 - 公司内部人员违规视情节处分[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违规董事会提示风险,交监管处罚[20][21] - 证券服务机构违规视情况处理,交监管处罚[21] - 管理责任人未履职视情节处分[21]
佳力奇(30158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11-05 20:46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及披露过程中的作 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 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五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并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 1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 (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审计 ...
佳力奇(301586) - 公司章程
2025-11-05 20:46
公司基本信息 - 2023年9月13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公开发行20,743,876股[6] - 2024年8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6]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975,503元[6] - 设立时股份数额为3,300万股[14] - 梁禹鑫认购1443.684万股,持股比例43.748%[14] - 路强认购1356.234万股,持股比例41.098%[14]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82,975,503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5] - 增加资本可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五种方式[17][18] - 收购本公司股份有减少注册资本等六种情形[17][19] - 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0]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7][29]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撤销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一年内未行使则消灭[30]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3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33][36] 股东会相关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8]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9]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达到一定标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等情形下,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6]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6] 董事会相关 - 由八名董事组成,含一名职工代表[84]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89]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89]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0] - 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94]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7] - 每年按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特殊情况除外[117][118] 其他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30][132] - 指定《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站等媒体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136]
佳力奇(30158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05 20:46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财产安全,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互利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 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第四条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 第五条 担保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 ...
佳力奇(30158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05 20:46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各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第二条 本制度指当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事项或情形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内部 信息报告义务人或联络人,在当日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 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部门、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述信息报告义务人系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 关人员或公司,包括: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以及《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