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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力奇: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9月)
2024-09-09 19:14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遴选,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2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不 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为履行职务。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 ...
佳力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9月)
2024-09-09 19: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及披露过程中的作 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 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 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职责及程序 实地考察。 第六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公司审计委员会、财务负 责人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三方协商确定。公司财务 ...
佳力奇: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2024-09-09 19:14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四年九月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会的召集 4 | | 第三章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5 | | 第四章 | 股东会的出席与登记 7 | | 第五章 | 会议签到 9 | | 第六章 | 股东会的议事与表决 9 | | 第七章 | 股东会纪律 14 | | 第八章 | 股东会记录 15 | | 第九章 | 休会与散会 16 | | 第十章 | 股东会决议的执行 16 | | 第十一章 | 附则 16 |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 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高效运作,确保 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安徽佳 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它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 ...
佳力奇: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4年9月)
2024-09-09 19:14
第一章 总 则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安徽佳力奇先进 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 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1 (三)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承担债务;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垫付工资与福利、保 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的形式,为控股 ...
佳力奇: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9月)
2024-09-09 19:14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工作中 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 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真实、完整、准确地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所有应披 露的事项。 第四条 公司管理层应配合独立董事做好年度报告相关工作,保证所提供信 息的及时、准确、完整。 当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 董事应当履行会面监督职责。 第九条 独立董事应审查董事会召开程序、决策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 合理准确判 ...
佳力奇: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思)
2024-09-09 19:14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思) 提名人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刘思为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 面同意作为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 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 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 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 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 ...
佳力奇: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09-09 19:14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结构,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 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安徽佳力 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宜。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 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严守保密义务,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 交易。 第四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公司董 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日常管理及监管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 ...
佳力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09-09 19:14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强化对外投资管理和监督,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 资收益率,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安徽佳力奇 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以获取长期收 益为目的,以公司合法持有的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资源进行的各种形式 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一)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不包括公司购买原材料、设备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的行为、对外提供担保行为,以及以寻求短期差价 为目的的股票、基金、期货、外汇及衍生金融工具等的投资。 1 (二)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三)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公司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五)股票、基金投资; (六)债券、委托贷款及其 ...
关于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公告
2024-08-27 08:37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年08月26日 关于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公告 时间:2024-08-27 字体: 大 中 小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4年8月28日在本所上市。证券简 称为"佳力奇",证券代码为"301586"。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总数为82,975,503股,其中19,672,537股股 票自上市之日起开始上市交易。 ...
佳力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2024-08-26 20:37
股票简称:佳力奇 股票代码:301586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Anhui Jialiqi Advanced Composites Technology Co., Ltd. (住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朝阳路 16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〇二四年八月 特别提示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佳力奇")股票将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 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 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 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上市公告书中所引用数据,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差异,或小数 点后尾数与原始数据存在差异,可能系由精确位数不同或四舍五入形成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