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迪智驱(30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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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迪智驱:11月1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0 17:44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第二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制定、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等文件[1] 公司业务与财务 - 公司2024年全年营业收入100%来源于通用设备制造业[1] - 公司当前市值为56亿元[1]
瑞迪智驱(30159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7:01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披露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披露时间有明确规定[14][15]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5]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书面申请并陈述理由[15]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15] - 业绩预告情形包括净利润为负、同比升降50%以上等[15] 信息披露范围 - 5%以上股份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需披露[22][23]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达一定标准需披露[26]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达标准需披露[28] - 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需披露[29] - 营业用主要资产特定情况需披露[31]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财务负责人等编制,经审议后由董秘组织披露[34] - 临时报告由董办草拟,董秘审核,重大事项审批后披露[37] - 重大信息报告董事长及董秘,评估审批后提交交易所审核披露[38]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制度由董事会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秘组织协调[41] - 董办是日常工作部门,董秘负责汇集信息等[42] - 非董秘未经授权不得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46] 其他 - 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董事和高管签署确认意见[46] - 董办保管信息披露文件资料不少于10年[53]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审计委员会[55] - 董秘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56] - 公司以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56] - 子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57][59]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应受处分并赔偿[61]
瑞迪智驱(301596) -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0 17:01
内部控制原则与职责 -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原则[3]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审批报告等,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经营管理层负责日常运行,审计部负责具体实施[6] 评价内容与程序 - 内部控制评价内容围绕内部环境等要素[9] - 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包括制定方案等环节[12] 缺陷分类与标准 - 内部控制缺陷按成因和严重程度分类[16]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有定量和定性标准[20][23]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采用定性和定量结合划分缺陷等级[24] 报告流程与要求 - 审计部编制报告提交审计委员会审核[30]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包括7项内容[31][32] - 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后披露或报送[32] - 年度报告基准日为12月31日,应于4个月内报出[32] 资料保存与制度生效 - 内部控制评价相关文件由审计部保存不少于10年[32]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6]
瑞迪智驱(30159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0 17:01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等情形应开临时会议[8] - 董事长接到提议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9]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24小时发通知[10]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12]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16] 会议表决规则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19]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20] - 公司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0]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2] 特殊事项决议 -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作决议,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草案,作出分配决议后要求出具正式报告,再据正式报告对定期报告其他事项作决议[22] 会议表决处理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23] 会议记录与纪要 - 董事会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记录应含会议届次等多项内容[25] - 董事会秘书可视需要安排人员作会议纪要及单独决议记录[26] 会议签字与保密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27] - 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字[26]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27] 决议落实与检查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检查实施情况,在后续会议通报执行情况[29] 会议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十年以上[28]
瑞迪智驱(301596)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7:01
子公司定义 - 全资子公司指公司持股比例100%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超50%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权利行使与人员委派 - 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权利,总裁办决定委派或提名子公司董事、监事等[5] 规划与指标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须服从公司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9] - 公司向子公司下达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利润等经济指标[10] 投资与财务 - 子公司对外投资按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执行[10] - 子公司财务管理要确保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和完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14] - 子公司财务部门接受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业务指导和监督[15] 报告与资金使用 - 子公司应定期向公司提供季度或月度报告[15] - 子公司根据公司制度安排资金使用,负责人不得越权[15] - 子公司应严格控制与关联方资金等往来,避免非经营占用[15] 信息披露 - 子公司重大事件视同公司重大事件,应按制度明确信息披露职责和保密责任[17] - 子公司总经理为信息提供第一责任人,可确定副总经理为具体负责人[17] - 子公司向公司提供重大内部信息接口部门是董事会办公室,财务信息同时报送财务管理中心[17] 审计监督 - 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财务及经营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18] - 经董事会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决定送达子公司后,子公司须认真执行[19]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对子公司多方面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19] - 公司有权对子公司经营及财务实施审计核查并要求整改,由审计部组织实施[19] 绩效考核 - 公司落实绩效考核制度,对子公司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及高管进行考核奖惩[21] - 子公司中层及以下员工考核和奖惩方案由子公司管理层自行制定[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5]
瑞迪智驱(301596) - 财务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7:01
子公司情况 - 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超50%或有实际控制权[3] 财务报告时间 - 月度报表每月初8日前提供,季度报告每季度末次月15日前提供[16] - 半年度报告于年度中期末次月末前提供,年度报告于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提供[16] 财务责任 - 法定代表人、全体董事和高管对财务报告真实性、完整性负责[5] - 财务负责人确定年度编制方法,对财务事项负直接责任[5][6] 财务流程 - 子公司每月8日前上报月度资产负债表等至财务管理中心[8] - 编制报告前要进行资产清查、债权债务核实[11] - 财务管理中心收集核对汇总报表,编制各类财务报告[7][8] 审计相关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需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决议[16] - 财务报告由财务负责人签字,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报送[20]
瑞迪智驱(301596)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7:01
审计制度与机构设置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提高质量和保护投资者权益[2]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设审计部作为专门工作机构[6] 审计工作汇报与计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审计部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一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审计检查与报告流程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2] - 审计部审查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2] - 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部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2] 报告审议与保存 - 公司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包含董事会声明等内容[13] -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年[15] 特定审计要求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7]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20]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21] 专项审计关注内容 - 审计对外投资关注是否履行审批程序等多项内容[23] - 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关注是否履行审批程序等内容[24] - 审计对外担保关注是否履行审批程序等内容[25] - 审计关联交易关注是否确定关联方名单等内容[19] - 审计募集资金使用关注是否存放专项账户等内容[20] 人员管理与制度生效 - 公司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工作[24]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0]
瑞迪智驱(30159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0 17:0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9] 临时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股东会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3] 股权登记日相关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与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16] 会议延期或取消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7] 股东会召开地点及形式 - 应在公司住所地或章程规定地点召开,以现场会议形式并提供网络等方式便利股东参会[19] 网络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1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8]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审议[3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3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3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审议[3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3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3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由股东会审议[3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由股东会审议[3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34]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34]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次/连续十二个月内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需股东会审议[35] 董事会批准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批准[3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1000万元由董事会批准[3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批准[3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批准[37] 董事候选人提出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39]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9]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应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7] 分红实施 - 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50]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51] 议事规则相关 - 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定并由股东会审议通过[53]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5] 表决相关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44]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所持股份表决结果计为“弃权”[44]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44]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45]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并列出相关信息,未通过提案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50]
瑞迪智驱(30159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7: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 3 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披露财务信息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自身履职报告[12]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其他规定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22]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人员有保密义务[26]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