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通控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23:18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为公 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经董事会及董事会秘书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 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 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 传送的文件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 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
安通控股: 对外捐赠及赞助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23:18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赠 及赞助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及赞助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 全面、有效地提升和宣传公司品牌及企业形象,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捐赠及赞助的定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以公司名义在帮助社会抵抗自然 灾害、构建和谐生态环境、救助危困群体、增加社会福利等公益性社会活动中捐 赠公司财产的行为。"对外赞助"指公司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不相关的各种非 广告性质支出,包括公益性赞助和商业性赞助。 第三章 对外捐赠及赞助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 赠及赞助,公司对外捐赠及赞助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自己正当的捐赠和赞助意愿, 不能将捐赠和赞助财产挪作他用。 第五条 公司应在力所能及的 ...
安通控股: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23:18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安通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本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 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 ...
安通控股: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11 23:18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的 30%以上,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的。 第四条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外,每位董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 出。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在确定董事候选人之前,提名人应当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的 同意。 第六条 公司在发出关于选举董事的股东会会议通知后,连续 90 天以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向召集 人提出增补董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对候选人的资格进 行审查,经审核符合任职资格的被提名人成为董事候选人,最终以提案的方式提 交股东会选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安通控股: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23:18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与投资者的沟通,提升治理水平并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涵盖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活动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交易所相关规则 [1] 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与原则 - 公司需拟定管理制度、组织沟通活动、处理投资者诉求并维护沟通渠道 [2] - 工作需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 [3] - 禁止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发布误导性内容,防范内幕交易 [4][7] 组织架构与人员要求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统筹活动策划与培训 [3][9]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需监控舆情并反馈至管理层 [11][12] - 从业人员需具备法律财务知识、沟通能力及行业认知 [13] 投资者沟通方式 - 沟通渠道包括官网、电话、电邮、路演及分析师会议等 [14] - 股东会需提供网络投票,为中小股东发言创造便利 [18] - 业绩说明会需提前征集问题,鼓励采用视频直播形式 [37][39] 专项活动管理规范 - 现场参观需避免泄露内幕信息,接待人员需接受培训 [29][31] - 分析师会议优先采用公开直播,未直播时需邀请媒体参与 [21][25] - 一对一沟通需平等安排,防止信息选择性披露 [26][28] 第三方机构合作限制 - 聘用投资者关系顾问时需规避利益冲突,禁止其代表公司发言 [40][42] - 不得资助分析师调研,宣传资料需标注付费性质 [46][48][51] - 媒体采访需确保信息已披露,区分广告与独立报道 [50][51] 档案管理与制度执行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需保存至少3年,含录音、文档等资料 [5][16]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 [53][54]
安通控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证券之星· 2025-07-11 23:18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 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 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五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 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 成书面意见。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完善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公司 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公 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的监督作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一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履行责任 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二条 ...
安通控股: 董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11 23:18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设董事长 1 人,可设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4 个专门委员会,也可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 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 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其召集人应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
安通控股: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23:18
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担保行为并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对外担保范围包括为他人提供的抵押、质押、保证等,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行为[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有对外担保决策[1] 被担保对象审查 - 公司需核查被担保方资信状况并评估偿债能力后决策[5]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时必须要求反担保[6] - 财务中心负责调查被担保方经营/财务状况,通过初审后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7] 审批程序 - 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或累计担保超总资产30%等七类情形需股东会审批[11][12] - 董事会审批其他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股东会审批关联担保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11] - 对频繁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可按资产负债率70%为界分类预计年度担保额度[12] - 合营企业担保额度可在满足净资产10%单笔调剂等条件下进行内部调剂[14] 担保管理 - 财务中心负责资信调查、手续办理及后续风险监控[23] - 需定期核对担保合同有效性,发现异常合同时需立即报告董事会[24] - 被担保方出现经营恶化时需启动应急预案,债务违约时需立即追偿并通报董事会[26][27] - 发现债权人恶意串通时可主张担保合同无效[29] 责任人义务 - 违规担保决策将视情节追究董事、高管及财务人员责任[33][34] - 擅自提供担保或怠于履职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及处分[35][36] 附则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39][40]
安通控股: 总裁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11 23:18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理层的行为,确保经理层忠实履行职责,勤 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总裁 1 名。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 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设首席运营官 1 名,并可设副总裁若干名,财务 总监 1 名,协助总裁工作。 公司总裁、首席运营官、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董事会认定为 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士确定为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综合 管理能力; (二)具有知人善任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 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 法规;精通本行业的生产 ...
安通控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11 23:18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作为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对人选进行审查和建议 [1]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4] - 委员会设独立董事担任的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工作,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并可连任,缺额时需按程序补足 [5][6][7] 提名委员会职责 - 主要职责包括向董事会建议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研究董事及高管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广泛搜寻合格人选并进行资格审查 [3][12] - 需拟定董事及高管的选择标准,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管的建议 [13] - 董事会未采纳委员会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记载未采纳理由并披露 [13] 决策程序 - 委员会需研究公司对董事及高管的需求情况,通过内部或外部渠道广泛搜寻人选并形成书面材料 [17] - 选任程序包括搜集候选人背景资料、征求被提名人同意、召开会议进行资格审查,并在选举前1-2个月向董事会提交建议 [17] - 公司需为委员履行职责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相关人员不得干预其职权行使 [14][15] 议事规则 -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紧急情况下可临时召开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或随时通过电话/邮件通知 [18][1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表决方式包括通讯或现场表决,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23][24]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投票,但独立董事需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 [25][35] 会议管理 - 会议记录需包含日期、出席人员、议程、表决结果等要素,委员需在决议上签字并承担责任 [36][37] - 涉及利害关系的委员需回避,董事会可否决违反规定的方案,会议内容需严格保密 [28][29][39] - 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