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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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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降薪有异议就停薪 企业做事别这么难看
南方都市报· 2025-10-18 08:39
违反劳动法自要付出法的代价,同样重要的是,当下社会舆论也日益重视劳动者权益,尤其对于匹克这 样直接面向消费者的企业,面对不合规的降薪行为,恐怕不只是员工心灰意冷、选择"分手",市场同样 在用脚投票。这对本就陷入经营困难的匹克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当然了,企业降薪要体面,也不是在道德绑架企业说,即便艰难的时刻也要"厚待"员工,反而是在告诫 管理者,合法合规尊重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在任何时刻都不是附加福利,而是法律底线,而这也是劳资 关系中最基本的体面。 降薪绝非不可以,但必须以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包括工资条款。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进行充分协商,可见, 员工对莫名其妙的"被同意"自然会有异议。 员工以提交异议书的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了诉求,甚至可以说是在给企业先前的违法行为一个"台阶", 如果接下来有商有量,恐怕还不会闹得多么难看。然而,匹克反手一纸停薪通知,将需要双方协商的降 薪事宜变成了单方面的管理安排,并称员工"不服从管理",这实在令人大跌眼镜。毕竟,匹克不仅撕 破"脸皮"、自拆"台阶",如果"不写检讨就停薪"属实,那么企业就 ...
果然财评|从困在系统到有权说不,美团试点“骑手屏蔽顾客”
齐鲁晚报· 2025-10-13 17:21
行业治理模式转型 - 行业正从用户绝对优先向用户、骑手、平台三方利益制衡深度转型 [3] - 此次功能试点为平台经济治理提供了新范本 [3] - 平台治理思维从以罚代管转向公平与效率并重,是平台经济走向成熟的核心特征 [4] 骑手权益保护新举措 - 试点推出“骑手屏蔽顾客”机制,赋予骑手有限的“反制权”,标志着对千万骑手权益的补位 [3] - 新机制设置48小时评价窗口、证据审核机制及365天屏蔽有效期,并约束为“最多屏蔽两人”,误屏蔽率不足0.3%,以实现权益与秩序的平衡 [3] - 平台同步推进取消超时罚款、试点养老保险补贴、拓展职业伤害保障,形成权益保护组合拳 [4] - 试点数据显示,新功能上线后骑手群体对平台满意度提升约15% [4] 功能实施的背景与效果 - 试点期间记录2.3万次屏蔽申请,其中87%涉及语言暴力,印证了功能的必要性 [4] - 屏蔽权被视作对骑手“情绪劳动”的认可和对“劳动者尊严”的回归 [4] - 骑手反馈表明,该功能使其在面对态度不好的顾客时有了选择权,心理安全感提升 [4] 未来挑战与发展方向 - 当前“最多屏蔽两人”的限制与骑手可能遭遇的多次恶意对待之间存在差距 [5] - 有建议提出可建立类似Uber的信用联动机制,由司机对客人评分,评分低的客人将更难获得服务 [5] - 法律人士提示,若骑手滥用屏蔽功能虚构投诉,可能面临平台处罚甚至法律追责 [5] - 平台需持续完善审核标准,在骑手权益与用户体验间找到更精准的平衡点 [5] - 此次功能创新或成为行业标杆,推动整个配送生态向更人性化方向发展 [5]
重庆城口:“代表委员﹢五方联动”多元化解劳动争议
人民网· 2025-09-26 09:30
本报讯 为深化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近日,重庆市 城口县人民法院、县总工会、县人力社保局、县司法局、县检察院联合召开"代表委员﹢五方联动"群体 性劳动争议化解座谈会。 城口县人大代表喻世建、肖远高,政协委员周术容结合本次座谈会所涉案件工作实际,就加强弱势 劳动者权益保护、鼓励劳动者合法维权等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王瑞雪 谢佳)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会单位人员共同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针 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并结合城口县实际情况,对加强劳动争议源头治理、调裁审对接、联合调解、联 合普法等工作进行交流探讨。 ...
【职场探温】莫让“无薪试岗”沦为法外之地
证券时报· 2025-08-26 02:29
无薪试岗现象本质 - 无薪试岗是对劳动法规的恶意规避行为 企业刻意模糊试岗与试用概念以规避法定试用期约束[1] - 该行为绕过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合同工资80%的硬性规定 形成对劳动者的合法掠夺[1] - 试岗期被业内视为法律监管的真空地带 使企业能随意以不匹配为由解雇员工[1] 劳动者维权困境 - 劳动关系认定存在困难 企业刻意规避书面合同仅通过口头约定试岗期限[2] - 电子证据取证难度大且举证时限规定不合理 增加维权不确定性[2] - 劳动争议处理效率低下 从投诉受理到劳动仲裁通常需数月时间[2] - 就业失衡加剧劳动者话语权流失 求职者明知无薪仍被迫接受试岗[2] 治理对策建议 - 强化行政监管 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对高频投诉企业实施重点监控[2] - 运用大数据分析识别异常用工行为 将多次违规企业纳入信用黑名单[2] - 完善法律救济 参考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要求企业承担劳动关系证明责任[2] - 推行劳动维权一站式服务整合调解仲裁诉讼功能以缩短办案周期[2] - 工会组织需前移服务端口 在招聘环节嵌入权益宣讲并提供法律援助[3] - 职业院校应开设劳动权益课程提升风险防范意识 强化媒体监督曝光典型案例[3]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保障劳动者权益、畅通司法便民流程——
南京日报· 2025-08-25 10:17
个人信息安全保护 - 南京市检察机关2024年上半年将信息安全保护列为检察惠民实事重点领域 聚焦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 - 2023年11月栖霞区破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犯罪团伙以婚外情调查为幌子 通过GPS定位器监控车辆轨迹 偷装针孔摄像头获取私密影像 单笔收费最高达12.5万元 非法获利超30万元[2] - 检察机关通过资金流向分析等十余条补证意见 2025年1月对房某某等7人判处一年三个月至四年两个月有期徒刑 2024年全市共办理此类案件64件171人[3] 劳动者权益保障 - 市检察机关针对网约车驾驶员资格审核周期长问题 推动背景审核周期从20个工作日缩减至10个工作日 实现平台企业集体报名和专场考试机制[4][5] - 江北新区检察院建立48小时快速维权机制 整合多维度诉求渠道 2024年为57名农民工追回欠薪62万元[5] - 玄武区检察院与人社部门制定《农民工讨薪案件办案规范》 建立线索移交和联合约谈机制 实现受理-支持起诉-执行监督闭环运行[5] 司法服务优化 - 秦淮区检察院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办理律师委托手续 将往返需整天的流程压缩至10分钟 通过加密电子卷宗邮寄实现合规高效[6] - 检察机关建立多方协同阅卷机制 通过检察业务系统推送卷宗至所在地检察院 2024年办理律师阅卷4413件次 其中异地阅卷123件次 互联网阅卷416件次[6] - 打造"1+13"枫桥式服务矩阵 整合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基层服务点 2024年初次信访化解率达92.7% 成功推动66起信访积案息诉息访[7]
【世相百态】 企业对求职者背调须守法勿越界
证券时报· 2025-08-15 02:39
背景调查行业现状 - 背景调查已成为企业招聘常规环节 范围从高管扩展至普通岗位 [1] - 部分企业背调行为偏离初衷 演变为对求职者隐私的过度窥探和不当评判 [1] - 调查范围超出职业相关领域 涉及婚恋状况 社交关系 诉讼记录等无关信息 [1] 法律合规要求 -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但权利并非无限延伸 [1] - 《个人信息保护法》确立"最小必要原则" 要求仅收集与招聘直接相关的信息 [2] - 背调机构需确保信息采集合法且对内容真实性负责 否则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2] 行业乱象表现 - 诉讼记录被作为不予录用的依据 如某食品公司因"曾经是被告"拒绝录用罗女士 [1] - 生活作风被主观评价并拉低薪资 微信朋友圈和消费习惯被纳入考察范围 [1][2] - 不实信息扩散损害求职者名誉权 背调机构未履行核实义务导致侵权 [2] 规范发展措施 - 立法细化要求明确可调查信息范围 禁止收集基因检测和性取向等敏感数据 [2] - 技术监管利用区块链存证确保过程可追溯 要求公开AI背调模型逻辑防止算法歧视 [2] - 行业自律需建立职业标准 包括提供负面信息书面证据和设置异议复核机制 [2] - 劳动者维权应提高权利意识 在授权时明确限定调查范围并对不实信息及时申诉 [2] 行业定位原则 - 背调应遵循私权侵入最小化 必要性和非歧视原则 确保行为合法且符合公序良俗 [3] - 企业需回归"有限知情"法治轨道 守住法律与道德边界 [3] - 背景调查本质是促进职场诚信的工具 应服务于劳资双方信任建立 [3]
献策“十五五” | 张成刚:“十五五”要加快完善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
搜狐财经· 2025-08-11 09:16
数字经济与新就业形态发展 - "十五五"时期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规模将持续扩大,成为就业主要增长点,数字经济深入发展将催生更多新业态、新模式 [4] - 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将催生大量灵活就业机会,"一人军团"成为新创业模式,人机协作模式普及推动工作方式灵活化 [4] - 数字化零工平台不断涌现,用工匹配效率提升,从特定行业平台向综合性平台发展 [4] 灵活就业质量与平台治理 - 灵活就业质量持续提高,依托数字平台实现服务流程标准化、管理制度规范化、评价体系透明化 [5] - 部分灵活就业人员收入超过传统就业者,促进劳动者持续学习与技能提升 [5] - 平台治理将更加规范,算法透明度与公平性显著提升,企业更注重合规经营与社会责任 [5] 劳动者权益保护短板 - 法律关系认定模糊,"不完全劳动关系"标准不明确,平台、用工方与劳动者权利义务边界不清 [6] - 灵活就业者社保参保成本高,吸引力不足,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制度与实际场景不符 [6] - 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不完善,维权成本高、周期长 [6] 权益保障体系构建方向 - 需建立多元化用工关系认定标准,实现法律保护全覆盖,制定适应新就业特点的参保政策 [7][8] - 加强灵活就业者数字技能培训,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培训体系 [8] - 优化平台治理机制,加强算法监管,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完善内外维权渠道 [8] 重点领域风险分析(房地产与地方债务) - 房地产市场风险包括房企债务压力、烂尾楼风险、市场信用分化,冲击上下游产业链与金融稳定 [11] - 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大、利息负担重,财政压力显著,需平衡增量与存量风险关系 [11][12] - 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上升,流动性压力增大,私募基金存在"明股实债"与非法集资问题 [11] 地方债务风险化解措施 - 需优化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加强中央在公共服务领域事权,提高中央政府债务比重 [12] - 推动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剥离政府融资职能,建立全国债务风险监测预警体系 [12] - 严格债务管理制度,规范举债程序与资金用途,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 [12] 海南自贸港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 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进入新阶段,展示中国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决心 [16] -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地方政府需推动产业链现代化,促进宏观政策协同发力 [16] 全球物流产业变革 - 全球物流产业向综合化、数字化、绿色化、平台化方向发展,需打造创新型物流体系 [17] 绿色生产力发展 - 生态保护与生产力发展协同,鼓励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延长绿色产业链条 [18] 宏观经济数据 - 7月CPI同比上涨0.8%,涨幅连续3个月扩大,扩内需政策效应持续显现 [19]
依法严惩网暴伤企违法行为,最高法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难题提出25条意见
搜狐财经· 2025-08-08 12:12
市场准入与公平竞争 - 严格落实"非禁即入"政策 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在建设工程 房地产 矿产资源及公用事业领域依法裁判 [2] - 依法审理科技领域垄断纠纷案件 区分知识产权正常行使与滥用行为 [2] - 监督行政机关在征收征用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确保公平合理补偿 [2] 融资与金融规范 - 规范金融机构单方面变更贷款条件 中止放贷或提前收贷行为 保护民营经济组织权益 [3] - 打击"高利贷""砍头息"等非法放贷 严惩民间借贷犯罪 规范融资秩序 [3] - 对轻微失信主体给予宽限期 允许通过和解 重组或引入第三方资金盘活资产 [6] 公司治理与内部规范 - 惩治民营经济组织内部腐败犯罪 引导通过股权转让 回购等方式化解经营僵局 [3] - 追究控股股东滥用支配地位行为 包括关联交易掏空企业 违规担保等 [3] - 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 明确"不缴社保"约定无效 支持劳动者经济补偿诉求 [3][4] 消费者权益与市场秩序 - 落实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 规制"知假买假" 平衡消费者与经营者权益 [4] - 依法审理预付式消费纠纷 打击"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行为 [4] - 严惩侵犯企业名誉权 隐私权犯罪 及时制止恶意诋毁行为 [5] 司法执行与信用修复 - 纠正涉企冤错案件 严格审查人身强制措施 规范财产查封减少经营影响 [4] - 2024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新增量同比下降23.4% 信用修复人次同比增长35.4% [5] - 失信惩戒实施十年来累计促使1710万人次主动履行义务或达成和解 [5]
何为不合理工作量,法律自有公正裁决
南方都市报· 2025-07-10 23:05
核心观点 - 法院认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判决赔偿12万元,因公司要求员工接手两名离职同事工作被拒绝后辞退[1] - 公司安排不合理工作量并以此辞退员工涉嫌侵犯合法权益,劳动者有权拒绝超出承受能力的工作安排[1][2][3] - 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拒绝工作安排可解约,但"一人干三人活"不属于正常安排,员工拒绝权受法律保护[3] 劳动法相关规定 - 只有员工严重违反纪律、违法或造成重大损失时,用人单位才有权辞退[2] - 岗位调整和工作量增加需遵循合理尺度,尊重劳动者权益和人格尊严[2] - 司法机关明确支持劳动者对不合理工作安排说"不"的权利[3] 企业管理实践 - 紧急情况下临时接手离职同事工作属正常现象,但无限增加工作量违反常理[1] - 用人单位应综合考虑员工能力和工作量合理安排任务,避免无限压榨[1] - 公司通过过度增加工作量逼迫员工离职的做法属于违法行为[3]
商务部:本次复制推广的试点举措中 还包括知识产权保护及国有企业改革等措施
快讯· 2025-07-04 15:31
政策举措 - 商务部部长助理唐文弘表示本次复制推广的试点举措涵盖贸易、投资、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改革、劳动者权益保护、国有企业改革、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 [1] - 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改革、劳动者权益保护、国有企业改革、环境保护等领域措施占全部复制推广试点举措数量的比重近一半 [1] - 这些措施将有力推动相关领域深化改革 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