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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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相百态】 企业对求职者背调须守法勿越界
证券时报· 2025-08-15 02:39
《个人信息保护法》确立了"最小必要原则",要求企业仅能收集与招聘直接相关的信息,并需获得求职 者明确授权。然而,现实中部分企业滥用背调权限,甚至将求职者的微信朋友圈、消费习惯等纳入考察 范围,严重侵犯个人隐私。此外,背调机构在信息采集和传播过程中,若未履行核实义务,可能导致不 实信息扩散,损害求职者名誉权。北京市丰台区法院的判决明确指出,背调机构不仅需确保信息采集合 法,还需对内容真实性负责,否则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要遏制背调乱象,需多管齐下:其一,立法细化。劳动行政部门应出台背调规范,明确可调查的信息范 围,禁止收集基因检测、性取向等敏感数据,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其二,技术监管。利用区 块链存证确保背调过程可追溯,要求企业公开AI背调模型的逻辑,防止算法歧视。其三,行业自律。 背调机构应建立职业标准,如负面信息需提供书面证据、设置异议复核机制等,避免主观评价影响报告 客观性。其四,劳动者维权。求职者应提高权利意识,在授权背调时明确限定调查范围,对不实信息及 时申诉或起诉。 背景调查本应是促进职场诚信的工具,而非侵犯个人权利的"凶器"。正如专家所言,背调应遵循"私权 侵入最小化、必要性、非歧视"原则, ...
献策“十五五” | 张成刚:“十五五”要加快完善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
搜狐财经· 2025-08-11 09:16
数字经济与新就业形态发展 - "十五五"时期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规模将持续扩大,成为就业主要增长点,数字经济深入发展将催生更多新业态、新模式 [4] - 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将催生大量灵活就业机会,"一人军团"成为新创业模式,人机协作模式普及推动工作方式灵活化 [4] - 数字化零工平台不断涌现,用工匹配效率提升,从特定行业平台向综合性平台发展 [4] 灵活就业质量与平台治理 - 灵活就业质量持续提高,依托数字平台实现服务流程标准化、管理制度规范化、评价体系透明化 [5] - 部分灵活就业人员收入超过传统就业者,促进劳动者持续学习与技能提升 [5] - 平台治理将更加规范,算法透明度与公平性显著提升,企业更注重合规经营与社会责任 [5] 劳动者权益保护短板 - 法律关系认定模糊,"不完全劳动关系"标准不明确,平台、用工方与劳动者权利义务边界不清 [6] - 灵活就业者社保参保成本高,吸引力不足,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制度与实际场景不符 [6] - 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不完善,维权成本高、周期长 [6] 权益保障体系构建方向 - 需建立多元化用工关系认定标准,实现法律保护全覆盖,制定适应新就业特点的参保政策 [7][8] - 加强灵活就业者数字技能培训,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培训体系 [8] - 优化平台治理机制,加强算法监管,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完善内外维权渠道 [8] 重点领域风险分析(房地产与地方债务) - 房地产市场风险包括房企债务压力、烂尾楼风险、市场信用分化,冲击上下游产业链与金融稳定 [11] - 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大、利息负担重,财政压力显著,需平衡增量与存量风险关系 [11][12] - 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上升,流动性压力增大,私募基金存在"明股实债"与非法集资问题 [11] 地方债务风险化解措施 - 需优化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加强中央在公共服务领域事权,提高中央政府债务比重 [12] - 推动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剥离政府融资职能,建立全国债务风险监测预警体系 [12] - 严格债务管理制度,规范举债程序与资金用途,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 [12] 海南自贸港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 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进入新阶段,展示中国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决心 [16] -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地方政府需推动产业链现代化,促进宏观政策协同发力 [16] 全球物流产业变革 - 全球物流产业向综合化、数字化、绿色化、平台化方向发展,需打造创新型物流体系 [17] 绿色生产力发展 - 生态保护与生产力发展协同,鼓励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延长绿色产业链条 [18] 宏观经济数据 - 7月CPI同比上涨0.8%,涨幅连续3个月扩大,扩内需政策效应持续显现 [19]
依法严惩网暴伤企违法行为,最高法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难题提出25条意见
搜狐财经· 2025-08-08 12:12
市场准入与公平竞争 - 严格落实"非禁即入"政策 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在建设工程 房地产 矿产资源及公用事业领域依法裁判 [2] - 依法审理科技领域垄断纠纷案件 区分知识产权正常行使与滥用行为 [2] - 监督行政机关在征收征用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确保公平合理补偿 [2] 融资与金融规范 - 规范金融机构单方面变更贷款条件 中止放贷或提前收贷行为 保护民营经济组织权益 [3] - 打击"高利贷""砍头息"等非法放贷 严惩民间借贷犯罪 规范融资秩序 [3] - 对轻微失信主体给予宽限期 允许通过和解 重组或引入第三方资金盘活资产 [6] 公司治理与内部规范 - 惩治民营经济组织内部腐败犯罪 引导通过股权转让 回购等方式化解经营僵局 [3] - 追究控股股东滥用支配地位行为 包括关联交易掏空企业 违规担保等 [3] - 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 明确"不缴社保"约定无效 支持劳动者经济补偿诉求 [3][4] 消费者权益与市场秩序 - 落实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 规制"知假买假" 平衡消费者与经营者权益 [4] - 依法审理预付式消费纠纷 打击"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行为 [4] - 严惩侵犯企业名誉权 隐私权犯罪 及时制止恶意诋毁行为 [5] 司法执行与信用修复 - 纠正涉企冤错案件 严格审查人身强制措施 规范财产查封减少经营影响 [4] - 2024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新增量同比下降23.4% 信用修复人次同比增长35.4% [5] - 失信惩戒实施十年来累计促使1710万人次主动履行义务或达成和解 [5]
何为不合理工作量,法律自有公正裁决
南方都市报· 2025-07-10 23:05
核心观点 - 法院认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判决赔偿12万元,因公司要求员工接手两名离职同事工作被拒绝后辞退[1] - 公司安排不合理工作量并以此辞退员工涉嫌侵犯合法权益,劳动者有权拒绝超出承受能力的工作安排[1][2][3] - 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拒绝工作安排可解约,但"一人干三人活"不属于正常安排,员工拒绝权受法律保护[3] 劳动法相关规定 - 只有员工严重违反纪律、违法或造成重大损失时,用人单位才有权辞退[2] - 岗位调整和工作量增加需遵循合理尺度,尊重劳动者权益和人格尊严[2] - 司法机关明确支持劳动者对不合理工作安排说"不"的权利[3] 企业管理实践 - 紧急情况下临时接手离职同事工作属正常现象,但无限增加工作量违反常理[1] - 用人单位应综合考虑员工能力和工作量合理安排任务,避免无限压榨[1] - 公司通过过度增加工作量逼迫员工离职的做法属于违法行为[3]
发烧请假反被羞辱,可不是简单的个人纠纷
南方都市报· 2025-06-08 15:35
员工权益事件 - 杭州萧山区某公司一名发烧37 9℃的员工申请休息1小时遭HR嘲讽羞辱 聊天记录显示HR使用"娇气""精神科"等侮辱性语言 并在当晚删除其工作账号并宣布当月绩效工资归零 [2] - 员工在请假前已坚持工作至傍晚 获得1小时假后仍留在公司进行工作对接 但HR进一步辱骂其"请了假又不走 呆着也不正常工作" [2] - 当地人社局称公司表示仅为"两人因个人原因吵架" 但HR的"饭桶需要吃饭""38℃顶不住"等言论严重缺乏职业素养和共情能力 [2] 劳动法合规问题 -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权 职工因病请假治疗休息合法合理 企业应在制度和执行层面保障这一权益 [3] - 公司试图将事件定性为个人纠纷以淡化侵权性质 但HR的行为已构成对员工人格权和劳动权益的明显侵犯 包括删除账号和绩效清零等操作 [3] - 企业最终与该HR解除劳动合同 并对涉事员工作出妥善安排 表明公司承认管理失当 [4] 企业文化与管理 - 事件反映员工"不敢请假"现象普遍 隐形压力源于企业制度建设的缺失 HR能随意删除账号和清零绩效显示权力缺乏规范流程 [4] - HR对合法请假的辱骂行为暴露企业管理层缺乏对劳动权益保护制度的尊重 "以人为本"可能仅停留在口号层面 [4] - 企业需从根本上反思文化问题 解决员工在身体不适时不敢请假的心理压力 这关系到企业长远发展 [5]
超全面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搭建!从招聘、用工到离职
梧桐树下V· 2025-06-06 12:00
劳动法及人力资源合规调整要点 - 2025年以来劳动法及配套法规迎来多项重要调整,涉及劳动合同、加班工资、社保缴纳、离职补偿等,国家和劳动者越来越注重权益保护 [1] - 企业人力资源合规常被忽视但暗藏风险,需从招聘、在职、离职三阶段防控 [1] 招聘入职阶段合规要点 - 招聘广告不得带性别、地域等歧视内容如"限男性""已婚已育"等字眼 [1] - 背景调查需员工同意且仅聚焦岗位相关信息,录用前需核实与原单位解约情况否则可能引发连带赔偿 [1] - 随意发放书面Offer后反悔可能被认定"缔约过失" [2] 在职管理阶段合规要点 - 试用期最长6个月且工资不低于转正后80%及当地最低工资 [2] - 日工资=月薪÷21.75,休息日加班2倍薪资、法定假日3倍薪资 [2] - 绩效指标需量化,考核结果需员工签字,不能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直接解雇 [2] - 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解除劳动关系需符合法定条件 [2] 离职交接阶段合规要点 - 协商解除需谈好补偿,过失性解除需保留证据,非过失性解除应提前通知并付补偿金 [2] - 离职证明需写清合同期限等,15日内转档案和社保 [2] - 竞业协议需按月付补偿金且违约金约定合理 [2] - 核心岗位离职需做好交接和权限关闭,接触职业危害岗位需做离职前健康检查 [2] 人力资源合规课程内容 - 课程包含招聘与录用合规、用工过程管理、离职管理三大模块 [4][8] - 具体涵盖薪酬体系设计、福利政策、绩效管理、员工关系等细分领域 [5][7] - 包含10个真实案例解析如招聘歧视、缔约过失、薪酬争议等典型场景 [12] - 课程时长1小时56分钟,提供114页PPT课件 [12][14]
奔跑的身影应有保障托举
经济日报· 2025-05-11 06:16
平台经济与新就业形态 - 平台经济发展催生了网约车司机、电商主播、外卖员等新就业形态 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 [1] -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规模达8400万人 工作时间弹性化 工作地点灵活化 [1] - 新就业形态对稳就业保民生促消费具有重要作用 但用工关系复杂导致权益保护面临挑战 [1] 劳动者权益保障现状 - 部分平台与稳定从业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或购买商业保险作为补充保障 [1] - 人社部等部门已出台指导意见 重点保障休息权、劳动报酬等基本权益 [1] - 存在虚构劳动合同违规缴纳社保等乱象 需系统性解决方案 [1] 社保政策优化方向 - 部分地区试点将社保范围从医疗养老险拓宽至工伤险、生育险 效果显著 [2] - 需优化社保程序并扩大试点政策范围 解决跨地区流动带来的政策衔接问题 [2] - 社保政策差异需通过政府部门统筹协调以适应新就业形态的高流动性 [2] 劳动纠纷解决机制 - 需明确多平台就业场景下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 [2] - 应推动实践检验的指导意见上升为法律法规 提供纠纷解决依据 [2] - 纠纷处理需结合调解诉讼等多元方式 平衡法理与人情 [2] 制度与企业协同 - 保障劳动者权益需制度创新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双轮驱动 [2] - 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可激发劳动者工作热情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2]
苏州劳动争议“十大案例”发布
苏州日报· 2025-05-01 08:36
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工资支付 - 法院明确用人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 否定了以消费券替代工龄补贴的做法 [2] - 袁某因恶意欠薪被追究刑事责任 彰显法律对恶意欠薪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 [2] 年休假权益 - 法院未支持以团建活动冲抵年休假的做法 强调尊重劳动者对休假时间、方式的自主决定权 [2] 职务行为与利益冲突 - 季某因未经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促成亲属交易 被认定为损害企业利益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2]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 - 聋哑骑手许某的职业伤害与工伤认定竞合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法院赋予其救济选择权 [2] - 超龄劳动者颜某因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工伤导致的待遇差额得到支持 明确参保期间应享同等工伤保险待遇 [2] 就业歧视 - 肢体残疾劳动者周某的平等就业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法院认定制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行为违法 [3] 商业秘密与竞业限制 - 李某因违反规章制度拍摄存储公司商业秘密 被认定为严重违纪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3] - 郑某与医药公司的纠纷中 法院依法认定竞业限制义务范围和竞争关系 保障高技术人才有序流动 [3] - 徐某因拒不履行行为保全裁定被罚款 体现对高科技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 [3]
职业病防范要与时俱进
证券时报· 2025-04-29 09:43
职业病防治法更新 - 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工作相关肌肉骨骼疾病和精神行为障碍成为职业健康新挑战 [1] - 现行《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新增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和职业性精神行为障碍2个类别 调整后法定职业病增至12类135种 [1] - 新版目录将于2024年8月1日实施 与国际劳工组织及多数国家标准接轨 [1] 新增职业病覆盖人群 - 办公室白领、教师、交警、医护、驾驶员等长时间固定体位工作者面临肌肉骨骼损伤风险 此次调整将其纳入法定职业病范畴 [2] - 应急救援人员如警察、消防员、殡仪馆员工可能因职业暴露罹患创伤后应激障碍 精神类疾病首次被列入职业病目录 [2] 政策实施影响 - 用人单位需承担新增职业病预防责任 包括改善工作环境及加强疾病科普宣传 [3] - 配套措施需解决疾病认定标准问题 避免因操作性问题导致权益落地困难 [3] - 制度调整旨在填补职业伤害保障盲区 平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益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