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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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烧请假反被羞辱,可不是简单的个人纠纷
南方都市报· 2025-06-08 15:35
员工权益事件 - 杭州萧山区某公司一名发烧37 9℃的员工申请休息1小时遭HR嘲讽羞辱 聊天记录显示HR使用"娇气""精神科"等侮辱性语言 并在当晚删除其工作账号并宣布当月绩效工资归零 [2] - 员工在请假前已坚持工作至傍晚 获得1小时假后仍留在公司进行工作对接 但HR进一步辱骂其"请了假又不走 呆着也不正常工作" [2] - 当地人社局称公司表示仅为"两人因个人原因吵架" 但HR的"饭桶需要吃饭""38℃顶不住"等言论严重缺乏职业素养和共情能力 [2] 劳动法合规问题 -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权 职工因病请假治疗休息合法合理 企业应在制度和执行层面保障这一权益 [3] - 公司试图将事件定性为个人纠纷以淡化侵权性质 但HR的行为已构成对员工人格权和劳动权益的明显侵犯 包括删除账号和绩效清零等操作 [3] - 企业最终与该HR解除劳动合同 并对涉事员工作出妥善安排 表明公司承认管理失当 [4] 企业文化与管理 - 事件反映员工"不敢请假"现象普遍 隐形压力源于企业制度建设的缺失 HR能随意删除账号和清零绩效显示权力缺乏规范流程 [4] - HR对合法请假的辱骂行为暴露企业管理层缺乏对劳动权益保护制度的尊重 "以人为本"可能仅停留在口号层面 [4] - 企业需从根本上反思文化问题 解决员工在身体不适时不敢请假的心理压力 这关系到企业长远发展 [5]
超全面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搭建!从招聘、用工到离职
梧桐树下V· 2025-06-06 12:00
劳动法及人力资源合规调整要点 - 2025年以来劳动法及配套法规迎来多项重要调整,涉及劳动合同、加班工资、社保缴纳、离职补偿等,国家和劳动者越来越注重权益保护 [1] - 企业人力资源合规常被忽视但暗藏风险,需从招聘、在职、离职三阶段防控 [1] 招聘入职阶段合规要点 - 招聘广告不得带性别、地域等歧视内容如"限男性""已婚已育"等字眼 [1] - 背景调查需员工同意且仅聚焦岗位相关信息,录用前需核实与原单位解约情况否则可能引发连带赔偿 [1] - 随意发放书面Offer后反悔可能被认定"缔约过失" [2] 在职管理阶段合规要点 - 试用期最长6个月且工资不低于转正后80%及当地最低工资 [2] - 日工资=月薪÷21.75,休息日加班2倍薪资、法定假日3倍薪资 [2] - 绩效指标需量化,考核结果需员工签字,不能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直接解雇 [2] - 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解除劳动关系需符合法定条件 [2] 离职交接阶段合规要点 - 协商解除需谈好补偿,过失性解除需保留证据,非过失性解除应提前通知并付补偿金 [2] - 离职证明需写清合同期限等,15日内转档案和社保 [2] - 竞业协议需按月付补偿金且违约金约定合理 [2] - 核心岗位离职需做好交接和权限关闭,接触职业危害岗位需做离职前健康检查 [2] 人力资源合规课程内容 - 课程包含招聘与录用合规、用工过程管理、离职管理三大模块 [4][8] - 具体涵盖薪酬体系设计、福利政策、绩效管理、员工关系等细分领域 [5][7] - 包含10个真实案例解析如招聘歧视、缔约过失、薪酬争议等典型场景 [12] - 课程时长1小时56分钟,提供114页PPT课件 [12][14]
奔跑的身影应有保障托举
经济日报· 2025-05-11 06:16
平台经济与新就业形态 - 平台经济发展催生了网约车司机、电商主播、外卖员等新就业形态 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 [1] -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规模达8400万人 工作时间弹性化 工作地点灵活化 [1] - 新就业形态对稳就业保民生促消费具有重要作用 但用工关系复杂导致权益保护面临挑战 [1] 劳动者权益保障现状 - 部分平台与稳定从业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或购买商业保险作为补充保障 [1] - 人社部等部门已出台指导意见 重点保障休息权、劳动报酬等基本权益 [1] - 存在虚构劳动合同违规缴纳社保等乱象 需系统性解决方案 [1] 社保政策优化方向 - 部分地区试点将社保范围从医疗养老险拓宽至工伤险、生育险 效果显著 [2] - 需优化社保程序并扩大试点政策范围 解决跨地区流动带来的政策衔接问题 [2] - 社保政策差异需通过政府部门统筹协调以适应新就业形态的高流动性 [2] 劳动纠纷解决机制 - 需明确多平台就业场景下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 [2] - 应推动实践检验的指导意见上升为法律法规 提供纠纷解决依据 [2] - 纠纷处理需结合调解诉讼等多元方式 平衡法理与人情 [2] 制度与企业协同 - 保障劳动者权益需制度创新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双轮驱动 [2] - 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可激发劳动者工作热情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2]
苏州劳动争议“十大案例”发布
苏州日报· 2025-05-01 08:36
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工资支付 - 法院明确用人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 否定了以消费券替代工龄补贴的做法 [2] - 袁某因恶意欠薪被追究刑事责任 彰显法律对恶意欠薪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 [2] 年休假权益 - 法院未支持以团建活动冲抵年休假的做法 强调尊重劳动者对休假时间、方式的自主决定权 [2] 职务行为与利益冲突 - 季某因未经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促成亲属交易 被认定为损害企业利益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2]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 - 聋哑骑手许某的职业伤害与工伤认定竞合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法院赋予其救济选择权 [2] - 超龄劳动者颜某因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工伤导致的待遇差额得到支持 明确参保期间应享同等工伤保险待遇 [2] 就业歧视 - 肢体残疾劳动者周某的平等就业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法院认定制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行为违法 [3] 商业秘密与竞业限制 - 李某因违反规章制度拍摄存储公司商业秘密 被认定为严重违纪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3] - 郑某与医药公司的纠纷中 法院依法认定竞业限制义务范围和竞争关系 保障高技术人才有序流动 [3] - 徐某因拒不履行行为保全裁定被罚款 体现对高科技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 [3]
职业病防范要与时俱进
证券时报· 2025-04-29 09:43
戴先任 4月25日至5月1日是全国第23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国家卫生健康委4月28日举行 新闻发布会,主题是关爱劳动者职业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表示,工作相关肌肉骨骼疾病、精神和行为 障碍成职业健康新挑战。 此次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副司长李军介绍,《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是指导做好职 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的重要依据。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生产生活方式的不 断变化,一些不良作业和工作压力等所导致的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问题日益突出。 另外,调整后的目录新增了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的类别,首次将精神类疾病纳入职业病范畴。比如警 察、医护人员、消防救援、殡仪馆工作人员等应急救援人员,可能患上新增创伤后应激障碍的职业病, 在这一类别下新增创伤后应激障碍,就可能为这些特殊职业人群提供更有力的保障,有助于呵护劳动者 的心理健康。不仅是特殊职业人群,普通劳动者的心理健康都要引起重视。呵护劳动者心理健康,还要 做好劳动者的心理健康保护工作。 要积极应对职业健康新挑战,用制度兜底破解职业健康新挑战。职业病防范要与时俱进,不断根据新的 劳动就业形势调整方向,调整病种,是为了更好预防 ...